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高级工程师评职江苏

更新时间:2024-01-2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6580 浏览:119877

2016年第一期高级工程师培训,答辩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绍兴市职评中心的通知,现将2016年度申报绍兴市建筑和水利,交通专业高级工程师第一期培训,答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为申报城乡规划,建筑结构,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建筑电气,岩土工程,城市道路与桥梁,建筑设计,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建筑装饰,工程造价专业高级工程师对象.

二,培训时间:2016年4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三,答辩时间安排:2016年4月23日—24日(上午8:45开始答辩,下午14:15开始答辩,答辩人员需提前30分钟携及准考证到指定侯答室集中并进行抽签).

四,培训,答辩地点:绍兴市市委党校(阳明路8号正大门教学楼).

五、应答人员注意事项:

1,答辩成绩当场统分,当天公布.

2,答辩人员准时到达候答室,迟到者不得进入候答室,不得参加答辩(具体以附件为准).如路途较远确实有困难的,请提前联系工作人员,代为安排住宿.


3,答辩人员在培训当天凭领取准考证及注意事项,考场规则等.

附1:2016年度绍兴市水利,交通,工程答辩考场规则

附2:2016年我区第一批参加高级工程师培训,答辩名单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1:

2016年度绍兴市水利,交通,工程答辩考场规则

1,答辩人员在答辩开始前3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居民(护照,或驾驶证)进入指定候答室内候答.答辩人员必须在上午8:20(下午13:50)前进行答辩号抽签,按抽签顺序依次进入答辩考场.

2,答辩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候答室.

3,答辩人员不得将通讯工具带入候答室,已带入的须关闭后交由候答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严禁将手机,资料等规定以外的物品带至答辩考场.在答辩过程中,如发现考生随身携带通讯工具,作零分处理(为避免嫌疑,请考生不要使用戴耳机的各种电子设备).

4,答辩人员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配合工作人员核实身份,引导.严禁在候答室和答辩室吸烟,否则答辩成绩作相应的扣分处理.

5,候答室和答辩考场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喧哗.答辩人员答辩结束后必须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进入候答室接触未答辩人员,不得向未答辩人员传递有关答辩试题信息,如有发现,双方均作零分处理.

6,答辩人员不得使用检测代答.(一经查实,答辩成绩作零分处理)

7,答辩人员必须遵守本考场规则,服从考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否则,按答辩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规定处理.

绍兴市职称评审中心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一百份以上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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