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文件
〔2016〕号
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
关于科技期刊发表论文审查办法的通知
所内各部门:
为强化对沈阳自动化研究所(以下简称我所)主办的《机器人》和《信息与控制》两种科技期刊的管理,端正学术风气,规范学术行为,提高办刊质量,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加强科研行为规范建设的意见》(科发规字﹝2007﹞4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宗旨与原则
1.维护学术道德,提高科技期刊发表论文的质量,
2.充分,切实保障论文作者的合法权益,
3.检查涉密,抄袭与剽窃,伪造,篡改,"一稿多投"或重复发表等学术不端行为,
4.程序规范,证据充分,处理恰当.
二、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界定
1.涉密
论文中使用了涉及国家秘密的数据,图片,表格以及名词等.
2.抄袭与剽窃
有意图地使用他人的实验思路,数据,方法,图表,数学表达式,计算机程序等而不注明出处,从他人的原始材料或已发表的文献中照搬大段的文字描述(重复率>,10%)而不加标注,转引但不予注明.
3.伪造
论文所提供的实验材料,方法,数据,推理等不符合实际,无法通过重复实验再次取得.如,不以实际观察和实验中取得的真实数据为依据,而是伪造虚检测的观察与实验结果.
4.篡改
按照期望值随意篡改或取舍数据,以符合自己希望获得的研究结论.一般有主观取舍数据和篡改原始数据两种形式.
5.一稿多投或重复发表
同一论文(或同一内容,改头换面的论文)在规定的期限内同时投向不同的刊物(不含同一期刊的不同语言文字版本)或先后在不同刊物上发表.
6.署名不实
不按照对研究成果贡献大小的顺序署名,将对研究成果没有贡献的人署上名,把做出实质贡献的人排除在外,将甲单位做出的研究成果署上乙单位,不是基金项目署上基金项目号(冒用或查重),等等.
7.其他
对参与部分工作,提供技术性帮助,提供工作方便,给予指导但尚达不到作者资格者,未给予致谢,对论文工作提供部分经济和物质上帮助的人和机构,未给予致谢,审稿人或编辑未公布自身存在的利益冲突从而导致发表偏倚.
三、发表论文审查程序
1.发表前的审查流程
为从论文投稿到出版前的整个过程中,发挥审查,监督作用,使录用稿件从根本上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出现,编辑部将严格遵守下面的审查流程,严把审查控制节点:
(1)收到作者投稿后,编辑负责审查作者是否提交了《作者承诺书》和《保密审查证明》,文档不全的,要求作者重新提交,
(2)初审阶段,由稿件的责任编辑对稿件进行涉密审查,署名审查及其他内容审查,如发现上述学术不端行为,将稿件返回作者,修改后再投,利用CNKI学术不端检查系统和Crosscheck国际反剽窃系统,重点对抄袭,剽窃,论文重复发表等进行审查,如发现抄袭,剽窃的重复率>,10%,作者署名的中文论文重复率>,50%,一律退稿,
(3)论文外审阶段,要求审稿专家将学术不端行为的审查作为外审的重要内容,重点包括涉密,伪造,篡改等,若发现上述学术不端行为,一律退稿,
(4)论文一旦录用,作者需提交版权转让协议,不按时提交版权转让协议的,按退稿处理,
(5)在外审,录用,编辑加工等任何稿件处理后续环节中发现任何学术不端行为,一律退稿.
2.发表后的处理流程
在两种科技期刊出版后,若接到信息,出现已正式发表的论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按下述流程进行处理:
(1)接到后,由该篇稿件的责任编辑负责尽快与人联系,详细询问人的理由和证据,责任编辑进行证据的收集,整理,必要时请同行复议.
(2)若证据充分,询问作者,若作者不回复或不承认不端行为,联系作者单位,告知相关情况.同时,将相关情况和文件报送编委会,商讨处理办法.根据情节轻重,对论文作者进行处理,包括:警告,更正,编辑部写出情况说明,通报作者单位,并取得作者单位的回复意见,撤稿(数据库),列入诚信黑名单,在刊物和期刊网站上通报,轻者给予3—5年不允许刊发其论文的处罚,情节严重的,终生不再接受该作者的投稿.答复人,联系作者,并告知相关处理结果.对我所作者,根据《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罚.
(3)若证据不充分,联系作者,表示关注,请作者给出有力证据证明并无学术不端行为,将相关情况和文件报送编委会,告知人处理结果,告知作者已撤销不端行为审查.
(4)若作者举证不充分,承认不端行为,处理方法同(2).
(5)若一个单位屡次出现学术不端行为,将要求该单位对所投稿件做学术预审,并将只接受经过该单位预审的来稿.
四、附则
1.本办法由所期刊编辑部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
2016年8月27日
主题词:
抄送
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办公室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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