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山东

更新时间:2024-04-0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7729 浏览:31161

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

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培养适应21世纪需要的创新人才,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坚持素质教育内容的时代性和全面性,通过公正,客观,科学的评价,引导大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根据高等学校教育目标,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目标: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掌握马列主义,思想和理论的基本原理,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怎么写作,为人民怎么写作,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敬业爱岗,艰苦奋斗,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团结合作的品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原理,基本技能,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及积极实践,开拓创新的精神,具备一定的从事本专业业务工作的能力和适应相邻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能力与素质.

(3)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受到必要的军事训练,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能够履行建设和保卫祖国的神圣任务.

第三条综合素质测评是全方位考核学生,评选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评定奖学金,毕业生就业推荐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凡在我院注册的学生,均应进行综合素质测评.

综合素质测评的组织机构

第五条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在学院统一领导下,由学院学生工作部具体组织实施.

第六条学院成立由学生工作部部长,团委书记,辅导员组成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测评工作.

第七条各班成立由班级干部组成的测评工作小组,具体承担相关方面第一手材料的搜集,汇总,统计,分析等工作.

第三章综合素质测评的原则,内容和方式

第八条综合素质测评遵循定性测评与定量测评相结合,过程测评与结果测评相结合,基本表现测评与特别表现测评相结合,自评与互评相结合的原则.

第九条大学生全面素质一级指标由思想道德素质(M1),专业理论素质(M2),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M3),文化素质(M4),身心素质(M5)等五个模块构成.

第十条大学生全面素质测评采用模块化方式测评,以区分和表现学生的个性.

第四章思想道德素质模块(M1)

第十一条思想道德素质,是指大学生思想意识,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的综合体现.

第十二条思想道德教育的目标

1,思想素质——认真学习并掌握马列主义,思想和理论的基本原理,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有艰苦奋斗精神,愿意走与工农相结合的道路,努力为人民怎么写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工作.

2,道德素质——努力培养实事求是,严谨治学的优良学风和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开拓精神,热爱自己的事业,热爱集体,养成诚实,正直,谦逊,合作的良好品德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3,政治素质——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饱满的政治热情,拥护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关心国家大事,热爱祖国,热爱人民,上进心强,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怎么写作.

4,法纪素质——遵守校纪校规,自觉学习法律知识,恪守法律.

第十三条思想道德素质测评的内容包括政治态度,集体观念,责任意识,思想作风,品德修养,遵纪守法,劳动态度,生活作风,学习态度等九个方面.

第十四条思想道德素质测评内容:

项目内容政治

态度热爱祖国,关心国家大事,维护国家利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分辨是非能力强,坚持原则,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集体

观念集体荣誉感强,能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责任

意识对社会,家庭和自己有很强的责任意识,能够主动热心为同学怎么写作思想

作风诚实正直,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大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品德

修养讲究公德,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校园秩序,爱护公物.礼貌待人,尊敬师长,举止得体,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遵纪

守法法纪观念强,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劳动

态度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生产劳动和打扫宿舍,教室环境卫生的劳动,态度端正,并具有良好的劳动技能,宿舍卫生良好生活

作风生活俭朴,不浪费粮食,节约水电,并能制止他人的浪费行为学习

态度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热爱本专业学习,上课认真听讲,无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遵守学习纪律,独立完成作业第十五条思想道德素质(M1)测评成绩计算办法:

道德素质模块基础分M10为80分

道德素质模块加减分M11按下列标准计算:

(1)在校,院,班等组织的集体活动中,凡无故不参加者,每次记-2分,迟到早退者记-1分

(2)检查为A类宿舍的,其宿舍成员每人每次记+0.3分,检查为D类宿舍的,其宿舍成员每人每次记-0.5分

(3)经检查个人卫生不合格者,每次记-0.5分

(4)标兵宿舍每人记+2分,文明宿舍每人记+1分(同一批不累加)

(5)学生干部依据下列标准记分

注:①考核系数为:优(1.0),良(0.8),一般(0.6),差(0)

学生会主席

团委学生副书记学生会副主席

科协主席

社团联合会主席

广播台台长

党支部书记

艺术团团长

素拓中心主任

信息中心主任学生会部长,

团委部长

科协副主席

社团联合会副主席

广播站副站长

团总支书记

系学生会主席

党支部委员

艺术团副团长

素拓中心副主任

信息中心副主任学生会副部长,

团委副部长

科协部长

社团联合会部长

广播站部长

团总支部长

班长

团支书

系学生会部长,队长

素拓中心部长

信息中心部长

部员

成员

委员加加分任任6*考核系数5*考核系数4*考核系数3*考核系数2*考核系数兼兼任职1*考核系数+任职2×0.3①考核系数为:优良(1),良(0.8),一般(0.6),差(0)

②上表未涉及到的其他学生干部由学生工作部参照上表确定加分.

(6)国旗班成员由主管部门考核,按2*考核系数计

(7)为学校,学院做出特殊贡献的同学,由学工部视情况记0-2分

(8)获得各种荣誉称号的,按下项标准加分

级别国家省市校院加分个人6543集体32.521.5(9)受通报表扬者,一次记+2分


(10)未参加升旗仪式的,每次记-1分

(11)受到处分的,按下列标准计分

处分开除学籍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警告计分-50-30-20-10-5(12)受通报批评者,一次记-3分

(13)旷课一次记-1分,迟到一次记-0.5分

(14)旷早读,晚自习一次记-0.5分

3,思想道德素质模块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M1等于M10+M11

第五章专业理论素质模块(M2)

第十六条专业理论素质特指大学生对教学计划内理论专业课程的学习,掌握程度.

第十七条专业理论教育的目标:

(1)掌握本专业领域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基本分析方法,能够熟练运用理论知识,具备从事本专业领域的分析,设计或开发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2)养成良好的学习方法,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能够独立获取新知识,收集处理各种信息,具备从事相邻专业业务工作的能力和素质.

第十八条专业理论素质测评以课程学习成绩为主,以国家统考的四,六级英语成绩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计算机专业的学生除外)为辅,综合计算.

第十九条专业理论素质模块(M2)测评成绩计算办法:

1,专业理论素质模块基础分M20按下列公式计算

M20等于∑(某门课成绩×该门课学分数)/∑课程学分数

2,专业理论素质模块加减分M21按下列标准计算

(1)通过英语六级考试及格记+2分,优秀记+3分

(2)通过四级英语考试及格记+1分,优秀记+2分

(3)通过计算机二级记+2分,通过计+3分

(4)考取相关资格证书记+2分

3,理论素质模块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M2等于M20+M21

第六章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模块(M3)

第二十条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是指大学生在学习,工作中表现出的创造,发明素养(包括独到见解,独特方法),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活动,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生活,生产,技术等方面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二十一条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目标:

(1)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实践环节教学内容的学习,实验,操作和设计任务,掌握科学实验的基本技能,能熟练操作常用设备和仪器,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活动,能正确分析,判断各种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

(3)善于思考,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积极参加校园内外各类创新活动,具备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生活,生产实际问题,进行技术开发,设计的初步能力.

第二十二条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从社会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评.

第二十三条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测评内容:

项目内容社会实践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一学年不少于两次),并能按照学院要求完成实践相关内容社会工作热心社会工作和活动,认真负责,工作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社会交往熟练掌握和运用人际关系的技能和礼节,善于言谈,举止大方,活动范围广,自我推介能力强创新精神善于思考,反应敏捷,有良好的思维独创性和批判精神,善于标新立异,在学习,生活和班级活动中能提出新和思想和方法科技创新动手能力强,积极参加科技学术,助研,助教,学生科技作品竞赛方面模范带头作用明显第二十四条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模块(M3)测评成绩计算办法:

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模块基础分M30为80分

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模块加减分M31按下列标准计算:

(1)没有完成社会实践任务的,记-1~-0.5分

(2)社会实践活动获得表彰的

级别国家省市学校学院加分个人4321作品3210.5

(3)获知识竞赛奖,科技创新奖,思辨竞赛奖等,按以下标准计分

国家级省市级校级院级系级特等奖65431一等奖54320.8二等奖4.53.52.51.50.6三等奖43210.4优秀奖3.52.51.50.50.2(4)论文优秀奖

国家级刊物记+4分

省级刊物记+2分

(5)获一项专利,记+5分

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模块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M3等于M30+M31

第七章文化素质模块(M4)

第二十五条文化素质是指大学生应具备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文化底蕴,艺术修养,审美情趣以及关心社会,关心人类的态度和精神.

第二十六条文化素质教育的目标:

(1)具有广泛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和自然科学知识,了解中外优秀传统文化,认真阅读中外名着,了解中外历史和当代科技发展动态.

(2)具有科学的思维方式,能用辨证的观点和系统的方法分析问题,处理问题,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具有较强的哲学思辨能力,理论思维能力和批判接受能力.

(3)具有高尚的精神追求,高雅的生活情趣.要学会在实践中发现美,创造美,不断提高审美能力,积极参加各项文化活动,陶冶情操,提高艺术修养.

第二十七条文化素质模块(M4)测评成绩计算办法:

化素质模块基础分M40为80分

化素质模块加减分M41按下列标准计算:

(1)院艺术团成员由主管部门进行考核,成员按2*考核系数记.

(2)在各级媒体上发表有关宣传报道学院工作的文章或文学文艺作品按以下记分

国家省市校级院级加分4321(3)各类文艺竞赛活动获奖按以下计分

国家省市校级院级系级第一名54321第二名4321.50.8第三名321.510.6第四名321.510.4第五名21.510.50.2第六名21.510.50.2(4)代表学校学院参赛未获奖的,记+0.5分

(5)被评为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的,记+2分

3,文化素质模块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M4等于M40+M41

第八章身心素质模块(M5)

第二十八条身心素质是指大学生的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体育运动技能,体育训练和达标情况,社会适应性,心理承受能力等方面的素质.

第二十九条身心素质的培养目标:

(1)身体健康,具有心理卫生的基本知识,乐观向上,自信心强,协作精神好,

(2)掌握体育运动的基本知识,技能和体育锻炼的方法,达到大学体育锻炼合格标准,至少擅长一种运动项目,

(3)具有较强的生活适应能力和心理调节能力,正确对待挫折.

第三十条大学生身心素质从人际关系,团队精神,生活适应能力,参加体育锻炼,体育达标,健康状况及特别表现等方面进行测评.

第三十一条身心素质测评内容:

项目内容生活适应能力坚强自信,勇于迎接挑战,有较强的耐挫抗诱能力,成败反映适度,在困难面前能勇敢面对现实,并顽强克服,取得显着成绩.团队精神集体协作和团队意识强,善于与他人合作共事,能积极参加各种群体活动,并献计献策.人际关系具有一定的心理学知识,能与同学,师长,他人友好相处,尊重他人,理解他人,在学习与生活中能包容他人.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早操锻炼和课外体育活动,具有某一运动爱好.健康状况生理机能和心理健康状况良好,能适应紧张学习生活.第三十二条身心素质模块(M5)测评成绩计算办法

身心素质模块基础分M50为80分

2,身心素质模块分加减分M51安下列标准计算:

(1)每旷操一次记-1分

(2)军训优秀学员+2分

(3)体育不达标者-5分

(4)体育竞赛优胜奖按以下标准加分

国家省市校级院级系级第一名54321第二名4321.50.8第三名321.510.6第四名321.510.4第五名21.510.50.2第六名21.510.50.2(5)代表学校学院参赛未获奖的+0.5分

3,身心素质模块分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M5等于M50+M51

第九章综合素质测评的方法与步骤

第三十三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等于M20+(M11+M21+M31+M41+M51)/4,且各模块加减分M11+M21+M31+M41+M51≤30分,M11+M21+M31+M41+M51≥-40分.

第三十四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以班级为单位,每学年进行一次.测评工作从每学年开学的第二周开始.

第三十五条各班评定工作应采取自评,初评和终评三个步骤进行.

自评:学生按照实施办法对各素质模块进行自我测评,作为班级初评的参考,

初评:在自评基础上,由辅导员组织班干部对全体同学进行测评,并及时公布成绩,广泛听取意见.对学生提出的异议要进行解释,对合理意见要采纳,认真核查和修正,

终评:以班级为单位向学院学生工作部上报测评结果,经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向全体学生公布.

第三十六条测评结束后,各辅导员要将全体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填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统计表",报学生工作部备案.并作为评选先进评定奖学金的依据.

第三十七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要填入学生学年鉴定表中.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由学院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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