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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文件

天大校人〔2016〕3号

关于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机关各部,处,室,

学校各直属单位:

学校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件依据

1.专业技术评聘工作总体实施意见如申报资历条件,评聘岗位设置与管理,评聘组织,评聘规则,评聘程序等详见《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意见》(天大校人〔2016〕2号).

《天津大学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天大校人〔2016〕4号)补充对院级单位分类评价体系指导性意见要求,调整教学科研系列晋升高级职务人员资历条件并完善业绩评价要求.

《天津大学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天大校人〔2016〕2号)补充对院级单位分类评价体系指导性意见要求及教学科研系列晋升高级职务人员海外经历条件,完善校外同行专家评议规则,并试行青年教师特聘研究员职务晋升办法.

《天津大学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天大校人〔2016〕2号)进一步落实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完善评审规则,规范专业技术2.

二、申报费用

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费用包括报名费及校外专家评议费用,未进入外审环节的申报人无需缴纳校外专家评议费用.

1.报名费.高级职务报名费200元,中级及以下100元.

2.校外专家评议费.校外专家评议费用(含海外评议)由个人负担,一般按300元/份,随外审材料提交,按照实际发生费用多退少补.根据送审专家份数,教学科研系列高级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系列正高级职务正常申报900元/人,破格申报1500元/人,申报特聘研究员2100元/人.其他专业技术系列(不含高教管理,政治思想系列)副高级职务正常申报300元/人,破格申报900元/人.

三、日程安排

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自2016年6月启动至2016年12月初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自启动至2016年6月30日结束.申报人员进行个人基本信息及教学,科研工作信息核对.院级单位(系列)进行评聘工作前期准备.

2.个人申报及资历资格条件审核阶段.自2016年8月28日开始至9月23日结束.个人登录"天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系统"进行申报.院级单位(系列)对申请人材料及资历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3.同行专家评议及各级评委会评审阶段.自2016年9月24日开始至12月初结束.院级单位(系列)组织教授会,基层评委会及学科组评审.学校(系列)组织校外同行专家评议及校级评委会终审.

各阶段具体日程安排及要求详见附件4.

附件:

2.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及资历资格条件审核要求

3.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设置意见

4.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日程安排一览表

天津大学

2016年6月11日

(联系人:元芳芳,联系:27403238)

附件1

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填报规范

申报者在网上申报前应详细阅读本填报规范要求.

申报者需使用天津大学办公网的用户口令登录"天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系统"(简称"申报系统",:121.193.130.11/tpost/),填写个人申报信息,通过系统打印相关表格,并登录"申报系统"查询申报状态,审核结果及各阶段评审信息(安装说明见办公网—职称评审信息专栏—"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申报系统"与"天津大学人事信息系统"(Tmis),"天津大学科技信息系统"等无缝对接,为保证申报信息的准确性,申报者在登录"申报系统"前需完成个人人事基本信息及科研项目等信息的核对工作.登录"申报系统"后部分信息自动导入可按重要性排序一般不再更改,申报人员提交信息(含导入信息)应客观真实.

申报过程中依据本填报规范和"申报系统"页内提示填写与申报岗位相关信息,其中统计数据应是任现职以来(特聘研究员为入校以来)至当年6月30日符合资格条件的数据.如有导入信息修改问题,由申报者填写《信息修改单》提交院级单位(系列),经审核小组核实后修改(人事信息部分由单位提交人事处修改,其余信息部分由单位修改),相关材料作为个人申报支撑材料备查.

申报材料填报规范及具体要求如下:

1.个人基本信息

个人人事基本信息以天津大学人事信息系统(Tmis)相关数据为准.下列数据将从Tmis自动导入"申报系统":

所在单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工作时间,进校时间,现职称系列,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现专业技术职务级别时间,党政职务及任职时间,最高学历学位及获取时间,毕业学校,主要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职务经历.

2.本科生教学工作信息

"近五年内本科生教学工作量"(09101-13142)以教务处提供的数据为准,助课教学工作量由申请人填写统计总数,不需逐条记录录入.下列数据将自动导入"申报系统":

学年学期,课程名称,实践环节名称,学时,学分,学生数,标准学时工作量."教学年限"计算方法:每学期按0.5年计(如:学年学期为09101,09102,则教学年限为1),助课按每学期0.25计.

3.研究生教学工作信息

(1)"近五年内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研究生教学指针对全日制学历研究生开展的教学工作,以"天津大学研究生培养选课系统"数据为准,下列数据将自动导入"申报系统":

学期,课程编号,课程名称,学生年级,授课学时,标准学时工作量.

(2)"导师类别":以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提供数据为准.

4.科研项目信息

(1)作为第一负责人在天津大学立项的科研项目(不含军工项目),以天津大学科技信息系统相关数据为准.下列数据将从"科技信息系统"自动导入"申报系统":

项目编号,项目起止时间,项目名称,来源(或委托方),合同经费,实到经费,可提成经费,项目类别.

(2)其他类型的科研项目(不含学校资助的各类基金),由申报者如实填写."项目排名"依据本人实际贡献填写,并附鉴定证书或负责人出具的相关证明(含合作项目),"项目编号"依据天津大学科技信息系统中编号填写,并附相关证明.

(3)未在天津大学立项的项目和超过合同期限未完成的项目不允许填写.

5.教改项目信息

"教改项目"指个人参加的校级以上教改项目,排名依据项目申请书顺序填写.

6.科技奖励信息

"科技奖励"指个人获得的国家级,省部级和社会力量设定的科学技术奖,排名依据获奖证书顺序填写.

7.教学奖励信息

"教学奖励"指个人获得的校级以上教学奖励(含指导学生竞赛获奖),排名依据获奖证书顺序填写.

8.授权专利信息

(1)"授权专利"指在专利有效期内的天津大学作为第一专利权人的授权专利,其中授权公告日在当年6月30日前的国内授权专利以天津大学科技处知识产权办公室数据为准,下列数据自动导入"申报系统":

授权专利名称,专利类别,授权专利号,授权国别,排名,授权时间.

(2)天津大学作为第一专利权人的其他授权专利信息由申报者自行填写并附支撑材料.教学科研系列仅统计作为第一发明人的发明专利.

9.论文统计原则性要求

(1)学术期刊论文一般为正式公开发表(见刊,有卷期号)的论文,发表尚未检索的论文按一般论文计.

(2)核心期刊论文一般包括《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对我校管理与经济学部

附件2

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及资历资格条件审核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应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保证提交的申报信息及材料客观,真实,准确,对因提供信息和材料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过程中,个人应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提交网上申请和纸质材料,否则专业技术评聘委员会办公室不作受理.

3.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采用网上录入并提交的形式,同时附纸质申报材料.聘用的毕业生确认专业技术职务按日常程序.

4.各院级单位(专业技术系列主管部门)审核工作具体要求:

(1)各院级单位(专业技术系列主管部门)组成审核工作小组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院级单位审核工作小组可由负责教学,科研,人事等相关管理工作人员等组成,其他专业技术系列审核工作小组由本系列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审核工作小组应由相关主管领导担任组长.

(2)各院级单位(专业技术系列主管部门)审核工作小组负责依据各自制定的晋升评价体系,申报人员提交的支撑材料和《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填报规范》(见附件1)进行材料真实性,齐备性及申报者的资历条件和有关业绩条件的审核,形成《申报人员材料及条件审查报告》,经审核工作小组及申报者本人签字后提交学校备案,作为各级评审的重要支撑材料.除学校相关材料审核指导意见及条件要求外,各专业技术系列其他规范性要求需报学校备案.

(3)各院级单位(专业技术系列主管部门)审核工作小组对个人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的审核可结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系统"及纸质材料同时进行,其中《简介表》及《申报表》中因打印版面限制未显示的内容可以登录"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系统"查询完整信息.

(4)各院级单位(专业技术系列主管部门)审核工作小组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及纸质材料审核并形成《申报人员材料及条件审查报告》,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应予退回,对审核过程中的异议问题应及时调查处理,对因资历或基本业绩条件欠缺等原因申请破格晋升高级岗位人员,须作情况说明.经审核工作小组确认的个人申报信息原则上不能擅自更改.

(5)与申报材料真实性,申报者申报条件相关的投诉及异议问题,由各院级单位(专业技术系列主管部门)审核工作小组复核并按照天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过程投诉及异议问题处理程序"(详见《天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天大校人〔2016〕2号)执行.

附件3

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设置意见(院级单位)

单位正高级副高级机械学院35精仪学院24自动化学院24信息学院13软件学院01计算机学院14建工学院23环境学院15建筑学院47化工学院4+1(工程系列)5+3(工程系列)理学院26经管学部24材料学院24文法学院01药学院11教育学院10体育部11艺术类(冯骥才院)01德育系列04合计29+163+3

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设置意见

(其他专业技术系列)

系列正高级副高级高教管理24实验技术15出版编辑12财会审计02图书档案13科技产业11内燃所23设计院22中小幼01卫生技术02合计1025 附件4

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日程安排一览表

准备阶段时间进程事项责任人具体内容6月30日前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及教学,科研工作信息拟申报人◆个人基本信息:登陆"办公网—人事管理—"(e.tju.edu.)核对,如有问题,提交《信息修改单》报人事处劳动与社会保障科, ◆本科生教学工作信息:依据教务处工作安排核对, ◆科研项目信息:登陆"天津大学科技信息系统"(kj.tju.edu.)核对,如有问题联系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研究生教学工作信息:登陆"天津大学研究生培养选课系统"核对,如有问题联系教务员或研究生院培养办.启动2016年专业

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人事处◆公布学校评聘实施意见及岗位信息.评聘工作前期准备院级单位(系列)◆布置本单位(系列)评聘工作,

◆报送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各单位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价体系》,《教学科研系列岗位设置方案》,《教授会/基层/学科组评委会人员组成》,《审核工作小组人员组成》.个人申报及资历资格条件审核阶段时间进程事项责任人具体内容8月28日-

9月10日个人申报申报人◆申报方式:登陆"天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系统"网上申报(8月28日10:00-9月10日18:00),校外人员材料发至申报单位hr招聘. ◆申报表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A4纸质2份,电子版pdf格式,文档命名举例:教学科研系列-正高级-机械学院-姓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简介表》(A3纸质1份), ◆支撑材料:含支撑材料目录,证书复印件,各类工作业绩和成果证明材料等(每人一个档案袋), ◆报名费用:中级100元/人,高级200元/人.

◆审查报告:《申报人员材料及条件审查报告》(纸质1份),注:以上报送院级单位(或系列主管部门).时间进程事项责任人具体内容9月11日-

9月17日审核申请人材料及资历资格条件院级单位(系列)◆完成《申报人员材料及条件审查报告》, ◆确定《申报材料公示人员名单》(TMIS生成,申报人签字).9月18日报送本单位材料院级单位(系列)◆报送材料:《申报材料公示人员名单》(纸质1份)和报名费用,《申报人员材料及条件审查报告》(复印件1份),《申报表》pdf版(文档命名举例:教学科研系列-正高级-机械学院-姓名).9月20日-9月23日申报信息公示人事处院级单位(系列)◆人事处在办公网职称评审信息栏进行个人《申报表》公示,院级单位(系列)自行安排个人申报材料展示.

◆报送材料:"教授会安排计划","院级单位(系列)各级评审实施细则",《校外评议专家建议信息表》. 注:申报计次以《申报表》网上公示为准.同行专家评议及各级评审阶段时间进程事项责任人具体内容9月24日-9月30日

教授会评议院级单位(系列)◆教授会评议报送教授会材料院级单位(系列)◆《教授会评议报告》(纸质1份),《教授会评议结果汇总表》(TMIS提交,纸质1份,含未通过人员).教授会结果公示人事处◆教授会评议结果公示(随时)报送校外同行专家评议材料申报人院级单位(系列)◆《校外同行专家评议信息表》(纸质及电子版,申报人进入申报系统自行打印),

◆《校外同行专家评议书》(纸质及电子版),

◆代表性成果及相关证明(纸质及电子版,申报正高职务提供3份业绩成果,副高职务2份业绩成果),

代表性成果如为论文一般提供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及检索证明复印件,如为着作或教材一般提供原件或本人承担部分全文,封面,封底和目录复印件.代表性成果不能超过规定份(篇,本或项等)数,不附带无关材料. 以上材料装入档案袋(一式三套),并在封面贴上"同行专家评议信息简表(封面,纸质1份),电子版pdf格式,文档命名举例:教学科研系列-正高级-机械学院-姓名-信息表/评议书/代表作".

◆校外专家评议费用:教学科研系列高级职务和其他专技系列正高级职务正常申报900元/人,破格申报1500元/人,申报特聘研究员2100元/人.其他专业技术系列(不含高教管理,思想政治系列)副高级职务正常申报300元/人,破格申报900元/人.时间进程事项责任人具体内容10月8日-11月5日同行专家评议人事处院级单位(系列)◆人事处:组织教学科研系列高级和其他系列高级职务人员校外同行专家评议,◆其他专业技术系列主管部门:组织本系列副高级职务人员校内同行专家评议.11月17日前基层委员会评议并报送材料院级单位(系列)◆教学科研系列报送:《基层评委会评议报告》(纸质1份),《基层评委会评议结果汇总表》(TMIS打印,含未通过人员), ◆德育,体育及其他专业技术系列还需报送:个人申报材料(《申报表》2份,《简介表》1份)及支撑材料.基层评审结果

公示人事处◆基层评审结果公示(随时)学科组评议院级单位◆报送材料:《学科组评议报告》(纸质1份),《学科组评议结果汇总表》(TMIS打印,含未通过人员),


个人申报材料(《申报表》2份,《简介表》1份)及支撑材料.

◆请做好形式审查(检查应签署意见,公章及签字等).12月初学校评聘委员会

评聘及公示人事处◆学校评聘委员会评议及公示常用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系统登陆:121.193.130.11/tpost/◆公示,文件及表格下载:办公网-职称评审信息栏,◆公示异议联系部门:申报人所在院级单位(系列)或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办公室,电子:rsc@tju.edu.,◆常用:专业技术职务职务评聘委员会办公室27403238/27404167,论文问题咨询图书馆期刊部27406346,科研项目问题咨询科研院项目管理科87401972,专利问题咨询科研院知识产权办公室27405744,研究生教学工作问题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办27406939,本科教学工作问题咨询教务处教学评价与师资培训科27401405,系统登录问题咨询信息中心27404404,相关问题可联系各单位审核小组.

天津大学校长办公室2016年6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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