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更新时间:2024-03-2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5643 浏览:69715

附件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实物

地质资料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黄金指挥部,部其他直属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延长油矿管理局,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实物地质资料管理改革,完善制度,提高社会化怎么写作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9号),《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6号),充分发挥实物地质资料怎么写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实物地质资料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实物地质资料是地质工作取得的第一手资料,是人类的共同财富,在地质找矿,探索地球奥秘,国土空间开发,优化城镇布局以及地质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广泛的利用价值.依法管理实物地质资料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重要任务.自《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16〕8号)印发以来,我国实物地质资料管理与怎么写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但由于实物地质资料数量多,保管成本高,管理难度大,相关制度和技术方法不完善等原因,保管情况参差不齐,重复利用率低,远未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因此,进一步加强实物地质资料管理,构建新的保管与利用机制,对于提高保管水平,提升怎么写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标准,分类筛选.

综合考虑实物地质资料的档案价值,利用价值,稀缺程度和重置成本等因素,将实物地质资料分为Ⅰ,Ⅱ,Ⅲ类,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物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及汇交人应统一标准,严格按照《实物地质资料分类要求(试行)》(附件1,以下简称《分类要求》)对实物地质资料进行分类筛选.

(二)严格规范,分级管理.

国土资源部(以下简称"部")负责制定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制度和汇交,保管,利用的监督管理,组织管理和保管I类实物地质资料.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的实物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的监督管理,组织管理和保管Ⅱ类实物地质资料,指导汇交人按有关规好实物地质资料的保管和处置.

(三)因地制宜,分散保管.

实物地质资料主要产生在基层地勘单位,保管要因地制宜,充分依托基层地勘单位力量,就近开展保管和怎么写作工作.Ⅰ类,Ⅱ类实物地质资料实行统一汇交,可采取委托等方式分散保管在符合《实物地质资料馆藏建设要求(试行)》(附件2,以下简称《馆藏要求》)乙级及以上要求的保管单位,Ⅲ类实物地质资料由汇交人入库保管或埋藏保管.鼓励有关地质行业主管部门,基层地勘单位及矿山企业等参与保管工作,充分发挥实物地质资料利用价值和经济效益.Ⅰ类实物地质资料原则上应永久保管,Ⅱ类实物地质资料保管年限原则上不低于30年.

(四)完善机制,强化怎么写作.

应建立和完善怎么写作机制,提高向全社会提供实物地质资料怎么写作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实物地质资料数据库建设,开发怎么写作产品,丰富怎么写作内容,夯实怎么写作基础.公益性实物地质资料保管单位要向社会提供免费查询怎么写作,符合法律法规定向特定怎么写作对象提供特定怎么写作的,报经财政,主管理部门批准后,可按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事业性收费,并向社会公布.非公益性实物地质资料保管单位,可在考虑保管与怎么写作成本的基础上,按市场原则取得怎么写作性收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强化监督检查,针对实物地质资料保管单位的馆藏建设和怎么写作水平开展定期检查及不定期抽查,并对监督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技术支撑,合理分类筛选.

馆藏机构成立实物地质资料分类筛选专家委员会,按照《分类要求》,根据实物地质资料反映内容的重要性,典型性,代表性等,对实物地质资料进行合理分类,严格筛选.


(二)加强汇交监管,推进分级管理.

国家出资开展的地质工作,在下达项目任务书时应明确实物地质资料汇交要求,凡欠交实物地质资料的,不得通过项目成果验收或结题,有关汇交人不得再承担新的地质工作项目,社会出资开展的地质工作,出资人不具备汇交和保管实物地质资料的技术力量时,应在合同中明确由地质工作承担单位有偿代为履行汇交义务.对不依法汇交实物地质资料的,不予颁发《地质资料汇交凭证》,依照国务院令第349号第二十,二十一条和国土资源部令第16号第二十四,二十五条规定处理,同时记录到不履行汇交义务的"黑名单"中,并定期通报.

(三)健全机构设施,提高保管能力.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落实实物地质资料管理职能,应建专门的省级实物地质资料馆藏机构(以下简称"省级馆")或在现有地质资料馆藏机构中设立实物地质资料科室,保障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工作需要的人员和经费.同时,应按照国土资发〔2016〕8号文的规定,根据《馆藏要求》规定的各项标准建设实物地质资料库,确保本省(区,市)重要实物地质资料得到妥善保管.鼓励各省(区,市)通过向市县延伸,建设区域分库等方式提高实物地质资料保管能力.

拥有地质勘查甲级资质的单位,应根据《地质勘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国土资发〔2016〕137号)的规定,参照《馆藏要求》建设实物地质资料库,使本单位具备自行保管实物地质资料的能力.

(四)科学论证,规范处置.

实物地质资料馆藏机构,保管单位及汇交人应在科学的论证后,按照《实物地质资料保管要求(试行)》(附件3,以下简称《保管要求》)的规定,妥善保管实物地质资料.Ⅰ类实物地质资料需要用新产生的更优资料进行替换时,报部审定,Ⅱ类实物地质资料需要用新产生的更优资料进行替换时,报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定,Ⅲ类实物地质资料的保管地点,保管情况或埋藏地点,埋藏情况,报本行政区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私自缩减,埋藏或清除Ⅰ类,Ⅱ类实物地质资料的,按照国务院令第349号第二十二条规定予以处罚.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怎么写作水平.

实物地质资料怎么写作要以需求为导向,开发各类基于信息化的实物地质资料怎么写作产品,拓展怎么写作领域,提高怎么写作水平.部负责组织制订实物地质资料信息化有关标准规范,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以下简称"部实物中心")负责汇总,整理实物地质资料信息,建立全国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数据库,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及其他实物地质资料数据库,并纳入全国统一的地质资料信息集群化共享怎么写作平台.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实物地质资料数据库建设.

四、严格规范汇交与接收程序

馆藏机构及汇交人应通过监管平台完成《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国土资发〔2016〕78号附件3-1,以下简称《目录清单》),《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回执》(国土资发〔2016〕78号附件3-2,以下简称《回执》)和《实物地质资料汇交通知书》(国土资发〔2016〕78号附件3-3,以下简称《汇交通知》)等各类文书的网上报送.

(一)报送目录清单.

汇交人按照《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第六,七条规定,向馆藏机构报送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涉及国家出资且产生实物地质资料的项目还应报送汇交建议.

(二)确定汇交清单.

1.部实物中心要根据《分类要求》,从汇交人报送的《目录清单》中筛选出应向国土资源部汇交的Ⅰ类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并将筛选结果通过监管平台反馈相关省级馆.

2.省级馆根据《分类要求》和部实物中心的筛选结果,从汇交人报送的《目录清单》中筛选出应向省级国土资源部门汇交的Ⅱ类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

3.属于跨省级行政区,境外或无明确行政区的项目,由部实物中心指定相关的省级馆筛选Ⅱ类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

(三)下达汇交文书.

1.省级馆自汇交人上传《目录清单》之日起,在30个工作日内将国家馆和省级馆的筛选结果统一反馈给汇交人.对于经筛选有Ⅰ类或Ⅱ类实物地质资料的项目,向汇交人下达《汇交通知》,对于经筛选无Ⅰ类和Ⅱ类实物地质资料的项目,向汇交人下达《回执》.

3.汇交人根据保管能力和需求,参照《分类要求》,在I,Ⅱ类实物地质资料之外,筛选出由本单位入库保管或埋藏保管的Ⅲ类实物地质资料.

(四)接收和保管实物地质资料.

1.筛选工作完成后,由部实物中心负责确定Ⅰ类实物地质资料的保管位置,省级馆负责确定Ⅱ类实物地质资料的保管位置.

2.汇交人接收到《汇交通知》后,负责按要求整理,包装Ⅰ,Ⅱ类实物地质资料,由部实物中心,省级馆分别组织验收,合格后将验收合格信息录入到监管平台数据库中.

3.部实物中心,省级馆分别负责将Ⅰ类,Ⅱ类实物地质资料运输到确定的保管位置,进行必要的整理后入库保管.

4.汇交人负责按照《保管要求》,将Ⅲ类实物地质资料运到自己的库房保管或建简易存放点就地埋藏保管,并按照本通知规定进行备案.

五、其他要求

(一)明确职责,加强协调,扎实做好实物地质资料的汇交,馆藏,怎么写作利用等工作.

部负责全国工作.负责按部要求,协助做好技术指导质量检查等工作.组织指导按要求,协助做好技术指导质量检查..≥20≥3结构年龄,学历,专业结构合理,有地质,档案,计算机等不同专业人员.√√中,高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以上技术人员应占总人数的30%以上.√√经费预算列入国家,地方财政预算,或有稳定的经费保障.√√√数额经费数量能够保障馆藏机构日常运行和管理与怎么写作等工作需要.√√√馆

藏馆藏

容量库房容量(按岩心延米数计算).≥50万≥30万≥5万业务工作资料

接收按规定接收实物地质资料目录,开展实物地质资料筛选分类.√√按规定接收,验收汇交的实物地质资料.√√馆藏

管理对入库的实物进行统一的整理.√√√开展实物表面图像扫描或照相工作.√√开展实物定量,半定量扫描数字化工作.√定期,不定期检查各类实物保管状态.√√√怎么写作

利用提供实物地质资料观察,取样等怎么写作.√√√提供实物地质资料社会化网络怎么写作.√√提供资料目录互联网查询怎么写作.√√提供各类实物扫描数字化数据互联网查询浏览怎么写作.√√

附件3

实物地质资料保管要求(试行)

为做好实物地质资料的入库保管和埋藏保管工作,确保实物地质资料得到长期,安全和有序的保管,根据《地质勘查钻探岩矿心管理通则》(DZ/T0032-92),特制订本工作要求.

入库保管要求

(一)资料整理.

实物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和保管单位,要按照《实物地质资料馆藏管理技术要求》(DD2016-05)规定的技术方法,对接收的实物地质资料进行建档和必要的整理后入库保管,主要工作如下:

核对资料.

根据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核对实物地质资料的数量,完整性和各类标识的齐全性.

清洁资料.

将实物地质资料表面的灰尘,污垢等清洁干净,至露出实物的表面纹理或表面地质特征清晰,便于后期观察和扫描数字化等.

更换装具.

按照实际要求对实物地质资料的装具进行统一或部分更换,Ⅰ,Ⅱ类应统一使用化学性质稳定,耐风化,抗变形,使用年限在20年及以上的装具,Ⅲ类实物地质资料的装具应满足短期(3年以上)保管需求.

补充标识.

检查实物地质资料的各项标识是否清晰,完整,连续,补充缺失的标识.

(二)分配并登记存储空间.

根据库房空间情况,合理安排实物地质资料存储位置,以方便实物地质资料的查询和调用.并对存储位置进行登记,建立库房台账.

(三)保管环境要求.

1.保管实物地质资料的库房须满足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八防要求.

2.按照实物地质资料的物理性质,选择常温,恒温,低温,密封,恒压,高压,低压等保管方式.

(四)其他事项.

1.实物地质资料库房要建立定期检查的工作制度,对实物库的设施设备,实物地质资料的保管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确保实物地质资料得到安全,有序的保管.

2.汇交人完成一个项目的实物地质资料的入库保管后,要填写《入库实物地质资料目录》(表1),并将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报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表1.入库实物地质资料目录

项目(矿区)名称:项目编号:

单位名称:

序号实物地质资料编号实物地质资料数量资料

类别库房名称或编号备注联系人

汇交人(签章)

年月日注:"序号"填写流水号,"实物地质资料编号",钻孔填写钻孔号,标本,副样,光薄片填写野外编号,连续的编号可填写编号范围,"实物地质资料数量",岩心填写岩心长(米数),标本,副样,光薄片填写实际的块数,份数和片数,"资料类别",填写I类,Ⅱ类或Ⅲ类,"单位名称"填写汇交单位的正式名称,"库房名称编号"填写保管实物地质资料的库房名称或编号.

埋藏保管要求

(一)准备工作.

1.结合相关地质资料,以项目为单位收集实物地质资料的污染性信息,包括放射性实物的辐射强度数据和其他易产生污染的有毒有害组分含量,准确地评估埋藏实物的污染隐患.

2.将易引起污染的实物地质资料拣选出来,单独装箱,登记,并将放射性辐射强度数据或样品分析结果填写在登记表的备注中,为制定埋藏,清除方案提供依据.

(二)资料埋藏.

1.具有放射性或有毒有害成分的实物地质资料必须深埋或送专门冶炼厂处理,处理后要符合相应的行业标准规范,以防污染环境.

2.应以地质工作项目或矿区为单元,以实测剖面或钻孔为单位,自深而浅依次埋藏于坑中.

3.选择地势较高,不易积水的场地作为坑址.可利用工矿废弃地,拟平复的槽,井探工程掩埋,山区可利用山洞或废坑道,黄土高原可挖窑洞,平坦地区可挖浅坑等.

4.浅坑的四壁及底部应用水泥涂浆抹平,坑底用10cm~20cm的砂砾铺平或铺防水油纸,塑料等.

5.埋藏岩矿心,标本等实物地质资料时,应按剖面线及钻孔顺序依次放入坑内.埋藏时应照相或摄像存档.

6.放置岩矿心时,应从终孔岩矿心放起,每一个钻孔的最上面一排岩矿心都应用油漆写上孔号,以区别于其上堆放的其他钻孔的岩矿心.岩矿心铺放长度不宜过长,以1m为宜,堆放高度不超过1.5m,应堆放整齐.在长岩心坑内分段放置岩矿心时,各段之间应用砖或其他硬质材料隔开,岩心顶部覆盖厚度应在0.5m以上.

7.放置标本时,应从剖面线末端放起,每一个剖面的最上面一排标本都应用油漆写上剖面编号,以区别于其上堆放的其他剖面的标本.标本铺放长度不宜过长,以1m为宜,堆放高度不超过1.5m,应堆放整齐.在长标本坑内分段放置标本时,各段之间应用砖或其他硬质材料隔开,标本顶部覆盖厚度应在0.5m以上.

8.利用坑道或山洞埋藏岩矿心,标本等实物地质资料的,应将坑道,山洞等封闭.

9.埋藏点应编号,登记,标明位置,设立地石标志.绘制埋藏坑分布图及坑内埋藏实物地质资料示意图.

10.完成埋藏工作后,汇交人要填写《实物地质资料埋藏登记表》(表2),并将其与埋藏坑分布图等材料纸质盖章和电子版一同报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表2.实物地质资料埋藏登记表

项目(矿区)名称:项目编号:

单位名称:

序号实物地质资料编号实物地质资料数量资料

类别埋藏

位置备注联系人

汇交人(签章)

年月日注:"序号"填写流水号,"实物地质资料编号",钻孔填写钻孔号,标本,副样,光薄片填写野外编号,连续的编号可填写编号范围,"实物地质资料数量",岩心填写岩心长(米数),标本,副样,光薄片填写实际的块数,份数和片数,"资料类别"填写I类,Ⅱ类或Ⅲ类,"单位名称"填写负责汇交单位的正式名称,"埋藏位置"实物地质资料掩埋的GPS坐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