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授学士学位申请表,学士学位条件广西大学

更新时间:2024-03-0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5714 浏览:16682

关于2016年自学考试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为了做好今年我院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

申请条件毕业时间毕业时间为2016年12月或2016年6月的学生.思想政治条件无处分记录,无记录.课程条件课程平均分达到70分外语条件已通过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统考注:课程平均分的计算方法,请查阅我校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学士学位专栏"中有关指南.

注:我校继续教育学院(cce.su.edu./)和我院继续教育办(em.su.edu./index.phpcc等于cindex&,code等于news&,action等于list&,classCode等于zx_ks)是不同的两个单位,请同学们注意区分相关信息.我院学生具体时间,相关信息以我院网站(em.su.edu.)通知为准!

二、

1.2016年10月8日至10月23日,符合表1各项条件的毕业生自行上网填写申请资料.在我校继续教育学院网站(cce.su.edu./)的"学士学位专栏"中点击"学士学位申报",输入准考证号登录后,填写自己的基本申报资料并设定.在线填写的资料将作为下一步审核,学位证书的依据,所以请同学们在网上先阅读各项资料的填写说明,务必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各项内容,绝对不能出错.

请申报的同学注意:网上申报系统将于10月23日截止.如没能在此之前申报,或有错漏,后果自负.

2.毕业生除填写基本资料以外,还必须完成以程:

①在学位申报系统中上传学位证书相片电子版(要求为180×240像素的蓝底彩色正面免冠照JPG文件),并用此电子相片的底版洗晒大一寸的相片一张,用于学士学位证书(即送交的纸质相片必须与电子照片一致,见③的要求).我们还会将送交的相片与学位外语统考准考证相片,本科书相片进行对照,以确保为同一人.

②在学位申报系统中输入课程成绩.请按照毕业生登记表或网上查询到的课程成绩输入,非百分制的成绩(含毕业论文)按下表折算为百分制后输入:

课程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或满分100+4或优秀99+3或良好89+2或中等79+1或及格69免考免考课程无需输入

③在华师校本部就读的考生,于10月24,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00),向我院继续教育办(华师大正门旅游管理系107室经管学院继续教育办)交如下材料:

a)网上填写后打印的申请表一式两份,

b)蓝底彩色大一寸正面免冠照一张(必须与上传电子相片一致),相片需粘贴在其中一张申请表的"学位证书相片暂贴处",

c)本科书,成绩总表(毕业生登记表或网上查询打印的成绩总表皆可)和有效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院系核对后留复印件.

④其他办学点考生,请与你报读的办学点联系,交到所属办学点统一.

已经在网上提交申请的同学,在网上申报后,仍可凭自己的登录系统,对自己的申报资料进行查看,修改.

凡2016年6月申请本科毕业的自考生,即使暂时未领取本科书,也务必在10月23日前在网上提交申请(号一栏可暂时留空),按时打印申请书,递交材料,待领取本科书后,再登陆补填.

学院将在11月陆续对申报人的资格进行初审,审核后,申报资料将被锁定不能被修改.所有申报本次学位的同学可在11月中下旬登陆查看初审结果,如有异议,须在11月21—11月30日期间向我院提出,逾期视为放弃申诉权.


1.各办学点教务员工作流程:

①及时向已毕业学生传达本通知精神,

②各办学点在收取考生的各项材料时,请向学生明确网上填写的信息与送交的材料必须一致,否则申请无效).办学点于10月25日前,将核对后的有效资料送交我院继续教育办.(请办学点按准考证顺序排列汇总表)

③11月20日前,完成初审工作.

④12月7日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会,对拟授予名单进行表决.

2.2016年12月,将对申请名单进行复核,汇总和上报,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审批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3.2016年1月,正式学士学位证书,理完毕后,我院会在网站上另行通知领取学士学位证书的时间.

四、

1,我办仅受理广州华师本部就读学生的相关资料,恕不受理其他办学点考生个人学位的资料.其他办学点考生由办学点统一,请考生与原报读办学点联系.

2,自考生的资格审核(包括毕业情况,课程平均分,相片核对等)由各办学点教务员在申报系统进行逐一核对处理,统一按上述时间交来我院继续教育办公室.

华南师范大学经管学院继续教育办

二〇一四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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