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职年度

更新时间:2024-02-02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4465 浏览:18431

江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申领补贴

一、文件依据

(一)《江门市委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江发〔2000〕30号),

(二)《转发市人事局关于贯彻江门市委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江府办〔2000〕92号),

(三)《转发市人事局关于贯彻市委市政府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意见的补充意见的通知》(江府办〔2001〕110号),

(四)《江门市委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江发〔2016〕4号).

二、发放对象

(一)在2016年3月28日前,从江门市以外调入或毕业分配到我市市级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在上述单位工作3年以上并在江门市区购写住房的人员,

(二)自2016年3月29日起,从江门市以外调入或毕业分配到市区(含蓬江,江海,新会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具有正高职称或博士学位,在上述单位工作3年以上并在江门市区购写住房的人员,

(三)自2016年3月29日起,江门市区(含蓬江,江海,新会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从江门市以外引进的,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并落户江门的我国两院院士,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首席科学家,重大工程项目首席工程技术专家或管理专家以及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项目首席专家.

本条第(一)项发放对象按照江发〔2000〕30号,江府办〔2000〕92号和江府办〔2001〕110号文件执行,第(二),(三)项发放对象按照江发〔2016〕4号文件执行.

三、发放标准

引进时间人员类别发放数额政府发放部分共计安置费住(购)

房补贴企业,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30%)机关,非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10%)共计安置费住(购)房补贴共计安置费住(购)房补贴2016.3.28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博士,正高级职称人员12万2万10万3.6万0.6万3万1.2万0.2万1万双硕士10万2万8万3万0.6万2.4万1万0.2万0.8万副高级职称人员9万1万8万2.7万0.3万2.4万0.9万0.1万0.8万硕士6万1万5万1.8万0.3万1.5万0.6万0.1万0.5万2016.3.29

起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两院院士,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首席科学家,重大工程项目首席工程技术专家或管理专家50万50万(税后)50万50万(税后)50万50万(税后)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项目首席专家20万20万(税后)20万20万(税后)20万20万(税后)符合我市特色产业发展和科研,教学等需要的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人员5万5万5万5万5万5万

四、申报程序

(一)由用人单位或申请人本人向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江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申领补贴审批表》一式三份,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的负责人签名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用人单位是企业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缴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是事业单位的,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及复印件各一份,是机关的,须提供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申请人调入时的行政介绍信(调出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人事部门开具)和,户口本,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最高职称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


4,用人单位与申报人签订的聘用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社保费缴纳清单(需加盖"江门市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局业务专用章")或证明申请人在市区实际工作3年以上的有关材料各一份,

5,申请人近3年的工作绩效总结,须由用人单位签字盖章证明,

6,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给申请人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怎么写作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第二条(一)(二)项发放对象另需提供所购住房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8,特聘人员,还需提供《人才特聘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9,以上所提交的复印件材料,须由工作单位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及单位经办人签名.

(二)受理机关受理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呈办审批手续,并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通知用人单位或申请人本人.审批通过的,由用人单位或申请人本人携带收款(或加盖单位财务章并由申请人签名确认的收据)到受理机关划拨手续,审批未通过的,由受理机关说明理由.

(三)资金划拨到用人单位后,由用人单位发放给申请人本人.

五、受理机关

江门市人才交流怎么写作中心.

六、办公地址

江门市西区工业路12号人力资源市场.

七,

联系人:陈玉兰,联系:3506872,传真:335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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