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

更新时间:2024-03-0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2969 浏览:56168

嘉义大学应用经济学系硕士班研究生论文口试办法

(自九十七学年度起入学新生适用)

97.10.28九十七学年度第一次课程暨学术发展委员会通过

97.10.30九十七学年度第三次系务会议修正通过

98.06.18九十七学年度第十五次系务会议修正通过

一、硕士论文口试,由硕士论文口试委员会采口头进行.

二,硕士论文口试委员会置委员三至五人,其中校外委员至少一人,由各系(所)就校内外学者专家中对研究生所提论文学科有专门研究外,并应具备下列资格之一者,向校长推荐,由校长遴聘组成之.

(一)具有教授,副教授资格者.

(二)担任研究院院士或曾任研究院研究员,副研究员者.

(三)获有博士学位,在学术有二篇以上期刊论文者.

三、硕士学位论文口试以六十分钟为原则.

四、审查及评定硕士学位论文,应依下列标准:


候选人使用之研究方法确系妥善.

(二)候选人对於有关重要书刊着作及研究报告,确已充分参考.

学位论文之文字与结构均符合硕士论文之要求.

五,硕士学位论文口试成绩,以七十分为及格,一百分为满分,评分以一次为限,并以出席委员评定分数平均决定之,但若硕士学位考试有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委员评定不及格者,以不及格论,不予平均.

六,论文有抄袭或舞弊,经学位考试委员会审查确定者,以不及格论.

七,硕士班研究生之硕士学位论文口试不通过者,研究生若其修业期限尚未届满,得於次学期或次学年申请重考,重考以一次为限.

八,硕士学位论文口试委员应在硕士学位论文考试结果通知书上签名,并当场公布口试结果.

九,本口试办法经课程暨学术发展委员会通过,并送请系务会议通过後公布实施,修正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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