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素质教育调查报告安徽

更新时间:2024-04-1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0992 浏览:46145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完善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完善多元评价机制,促进素质教育,并为高校选拔录取学生提供可信可行的参照材料,现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16〕11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浙教办基〔2016〕5号研究制定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教育方针人才促进学校切实转变模式学生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评价.反映和评价学生自主选择学习情况,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实现全面而有个性发展情况.注重学生个性特点,注重学生成长过程,学生潜能

坚持客观记录.如实记录,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

坚持公开公正.严格评价程序,监督,评价过程

坚持

三、评价内容

(一)品德表现

主要考察学生在品德操守,责任义务,行为学生德认知等

(二)学业水平

主要考察学生各学科必修和选修课程修习情况及表现,包括必修课程学习内容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选修课程内容和学习成绩,以及学科特长及获奖等情况.

(三)运动健康

主要

(四)艺术素养

主要

(五)创新实践

主要操作体验

各地各学校应基于的年龄特征,教育教学实际,科学确定具体内容和要求.

客观记

学校要建立学生成长记录制度,采用写实方法,客观记述每一位学生每学期最为突出的个人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并全面,全程录入"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记录系统",做到有人记录,有人核对,可供查询.

评议

学校要通过评议方式,组织学生和教师对每一个学生的品德表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逐项进行评定.评议采用学生互评和教师评议相结合的办法,依照事先约定比例合成评定结果,其中学生互评权重不低于70%.

评价结果分三等,用A,P,E表示,分别代表"优秀","好","尚需努力".各地应充分考虑所属学校的类别,特色,合理确定各校测评项目的等第比例.以市或县级区域为单位,A等比例不超过应届学籍人数的%,E等比例不超过5%.有多科目合成的评定项目,每一科目各学年均需控制适当比例,确保多科目合成后符合总体比例要求.

公示确认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系统自动导入.其他材料在学期末,由教师指导学生进行整理,遴选.班级学生互评结果需在班级内公示,并附相关事实材料,学校评议结果包括学生互评结果,教师评议结果需在学校公示栏和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时间5个学习工作日以上.最终结果须经学生签名确认.

形成档案

学校要对相关材料进行汇总,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档案.主要:.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评价程序做好我省普通高中学生的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学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录入,核实与报送工作.报送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如确需更改,学校须书面提出申请,逐级报批.

六、制度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综合素质评价是素质教育重要举措各要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检测者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加强科学实施.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根据本指导意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完善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并提前公布评价内容,标准,程序,方法,人员和有关规章制度,要认真受理咨询,投诉和复议申请,保障评价工作公平,评价结果真实可用,要注重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指导学生收集整理有关材料,避免突击.

本通知各项要求,各地各学校从201年秋季入学高一年级新生组织实施.

2,学生综合素养情况记录表

3,浙江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信息表

2016年3月31日

附件

学生学业水平情况记录表

学生姓名学籍主号年级学期

学科修习必修选修修习

科目模块名称成绩学分责任人课程

类别模块名称成绩学分责任人必修科目学业

水平

考试语文外语数学思想

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学科特长及竞赛获奖情况填表说明:

1.必修科目选填语文,外语,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运动与健康,音乐,美术等名称.必修模块和限定性选修模块名称统一参照《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2016版)》填写.学校自主开发的选修课程直接填写课程名称.

2.成绩用分数表示,均采用百分制.学分根据课程模块学分规定填写.

3.选修课程类别从系统设定的选修Ⅰ(限定性选修)和选修Ⅱ(自主性选修)中选填.选修Ⅰ主要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选考范围的限定性选修课程.选修Ⅱ主要包括其他知识拓展类,职业技能类,兴趣特长类,社会实践类自主性选修课程.

4.竞赛获奖情况指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或活动所取得的成绩(体艺类竞赛成绩填在附件2).获奖情况需注明省级及以上,市级,县(区)级,校级及具体比赛项目名称.

5.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系统自动从省教育考试院对接导入学生最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必修),教师不必填写.


6.系统在录入每项信息时都须标明责任人.

附件

学生综合素养情况记录表

学生姓名学籍主号年级学期

项目分类指标表现情况及所获荣誉终评

等第责任人品德表现品德操守如家国情怀,尊老爱幼等责任义务如社会责任,诚实守信等行为习惯如交流合作,遵守纪律等运动健康课程修习与达标情况运动技能与体育特长艺术素养课程修习与鉴赏水平技能表现与艺术特长创新实践实验及技术操作能力研究性学习成果社会实践填表说明:

1.在品德表现项目中,各校可根据本校特色分类记录.如品德操守可记录学生参加公益活动的表现情况,责任义务可记录学生参加集体活动和值周劳动的表现情况,行为习惯可记录学生遵守日常行为规范等方面的情况.

2.项目的终评等第不必每学期填写,学校在学生毕业前结合相关项目的每学期记录,以及相关学科的修习成绩和特长等情况按评价程序评议确定.

3.实验及技术操作能力可通过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的课堂观察与操作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评定.语言要简洁,例如:很好,较好,需努力等,也可写实记载学生生产劳动中反映的标志性表现.

4.研究性学习成果需要注明成果呈现形式和获奖情况以及个人在成果中所担任的任务.

5.社会实践记录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军训,参观,社会调查等具体内容,累计时间(以小时计),相关的标志性表现和荣誉,并归类分项记录.

6.系统在录入每项信息时都须标明责任人.

附件3

浙江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信息表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籍主号(号)毕业学校学籍辅号(学业水平考试号)家庭

住址联系

必修

科目

学业

水平

考试语文外语数学思想

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选修模块名称选修Ⅰ

(限定性选修)选修Ⅱ

(自主性选修)学科特长及竞赛获奖情况终评等第品德表现品德操守如家国情怀,尊老爱幼等

责任义务如社会责任,诚实守信等行为习惯如交流合作,遵守纪律等运动健康课程修习与达标情况

运动技能与体育特长艺术素养课程修习与鉴赏水平技能表现与艺术特长创新实践实验及技术操作能力研究性学习成果社会实践学生自我陈述报告

1.学生自我陈述报告

2.选修Ⅰ主要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选考范围的限定性选修课程.选修Ⅱ主要包括其他知识拓展类,职业技能类,兴趣特长类,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

3.学校在各项目终评等第录入的截止时间内完成学生自我陈述报告自我陈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