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体育课改文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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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基〔2016〕39号

关于印发《宿州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

质量综合考核评价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育局,省示范高中:

为引导学校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和人才观,促进全市普通高中规范化,内涵化,特色化发展,市教育局在反复酝酿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宿州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评价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研究,并切实贯彻落实到学校日常教育教学中.

近期,市教育局将对全市各省示范高中进行综合考核评估.各县区教(体)育局也要按文件要求依据《方案》中"加强工作考核"内容对辖区内市级示范高中和一般高中进行考核评价,并于11月10日前将考核评价结果报市教育局.各相关学校要认真总结2016,2016两年度工作,撰写工作总结,并按照《方案》中"加强工作考核"内容逐项建立健全档案资料(2016,2016两年度),以备考核.

宿州市教育局2016年10月16日 宿州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

综合考核评价方案

为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教基二〔2016〕2号)文件精神,建立科学,系统,符合我市实际的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特制定此方案.

一、加强工作考核

(一)考核内容

1,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权重为50%)

指标评价内容评价标准一,

规范

办学

行为

(25分)1,规范课程设置(5分)全面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必修课程,不随意增减课时.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要求,提供多样性,满足学生需要的选修课程.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和社区怎么写作,学生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不少于1周,参加社区怎么写作不少于10个工作日.2,规范招生行为(5分)严格执行市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中严格实行"三限"政策,规范收费行为.班额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学校不向社会公布或宣传高考成绩炒作高考升学率向学生,社会发布虚检测宣传资料和信息.4,规范教师行为(5分)学校注重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教师不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不私自在校外兼课尊重学生人格,无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规范教材和教辅资料管理5,加强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学籍信息化管理,配备专(兼)职学籍管理人员,建立纸质和电子学籍档案.弄虚作检测,乱开休学,转学证明,学籍档案.2,转变教学方式(5分)教学注重三维目标的落实,关注每个学生,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引导学生自主探究,独立思考,合作交流,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课堂教学效率高.3,增强作业实效(5分)优化作业内容,改进作业方式,控制作业数量,提高作业质量.鼓励根据不同学生知识和能力水平,分层设计作业,倡导拓展性和开放性习题.作业批改认真,反馈及时.建立对学习困难生的帮扶制度和特长生培养制度.4,规范考试管理(5分)加强考试管理,规范考试行为,控制考试次数,提高考试质量.制定考试管理制度.严把命题的质量关,实行全校统一检测,实现以中考为起点的全程质量跟踪,分析到教师,学生,试题.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以考试成绩排列学生名次.不得按考试成绩给学生安排座位,考场.

2,加强教育科研,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权重为50%)

指标评价内容评价标准一,

健全

机构

制度

(15分)1,建立组织机构(3分)学校重视教科研工作,有一名校级干部具体负责,定期研究并认真落实教科研活动计划.省市示范高中成立专门教研室(教科室,处),各学校分别设有学科教研组,学科备课组,并有专人负责,同时配备专职或教研员.2,完善规章制度(3分)有较完善可行的教育科研工作规章制度和奖惩措施,并在工作中较好地贯彻执行,有教研室,学科教研组,学科备课组人员的岗位职责,内容明确,定期开展考核评估.3,做好计划总结(2分)有开展教育科学研究的中长期规划,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可行,学校有学年,学期教育科研工作计划和总结.4,规范档案管理(2分)学校教科研资料入档完整,分类整理,条目清晰,管理规范,便于查阅与使用.5,教研保障机制(5分)学校每年有一定数量的教育科研专项经费,有供开展教科研活动使用的电脑,多媒体等设备,学校教育科研类报刊杂志,图书资料比较丰富,实用,基本满足教师学习和开展教育科学研究的需要二,

开展

校本

教研

(20分)1,制定一项计划(4分)校内各学科教研组,备课组在每学期开学初都能结合学期教学,教科研工作重点,经集体讨论,分别制订出具体,实用的各学科教科研工作计划,系统地安排好一个学期的教科研工作.2,加强两项学习(4分)一是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和专业知识,不断提高理论和专业水平,二是采取多种形式,虚心学习外地外校先进的教学教改经验.通过学习,努力从教师的学科专业素养,综合文化修养等方面促进教师业务素质与能力的提高.3,抓好三项活动(4分)抓好"集体备课,听课评课和优秀课例观摩研讨"三项活动.学校每学期有计划,有针对性的进行安排,做到定内容,定时间,定地点,定中心发言人(执教教师,评课教师和主持人).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了解教师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活动的水平和质量,确保取得实际效果.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活动的内容与形式,吸引更多的教师参加.4,开展四项研究(4分)开展优化教案设计,提高教案实用性研究,优化教学过程,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研究,优化作业设计,精选精批学生作业研究,优化评价方法,科学评价教学质量研究.学校根据本校各学科师资状况,教师教学水平和研究专长,分别确定具体研究课题,成立研究小组,结合教学实际进行研究,力争取得实际效果,并形成特色.5,形成五项成果(4分)学校每个学科教研组每学期集中力量研究解决教材或教学中的一个疑难问题,并写出书面总结,每位教师每年分别完成一篇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的心得体会,一篇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教育教学工作总结,一篇所代班级教学质量分析报告或命制一份试卷.三,

承担

教研

工作

(25分)1,承办教研活动(5分)积极承担省,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教研部门安排的教学教改,教科研工作任务或教学观摩研讨等活动,研讨问题,推广经验.2,创新方式方法(5分)学校有一定数量的特级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形成有较强研究能力的学科教研团队,打造优势学科,形成学科特色和亮点,建立市级学科教科研基地.努力创新教研工作方式方法,发挥示范辐射作用.3,支持薄弱学校城市学校支持农村薄弱学校教科研工作,积极组织校内外教学交流,研讨等活动,有具体计划,并落到实处.示范学校的作用有明显成效.学校大力支持教科研课题研究,解决教育教学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建立健全课题的选题,申报,立项,研究,保障,奖励机制.2,优质课典型课(5分)教师参加国家,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教研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优质课,录像课,典型课例教学等评选活动,促进教师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并取得较好成绩.3,示范课公开课(5分)教师在省,市,县区组织的教学研究活动中进行公开课,示范课的教学,获得较高评价,取得很好的效果.4,教学教改经验(5分)教师的教学教改经验在省,市级以上教育刊物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宣传,或在省,市级教科研活动相似度检测绍,交流.5,教育科研成果(5分)教师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获国家,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评选的教育科研成果奖,或由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及教科研部门发文推广.

3,加分和减分

(1)学校在新课程改革,课堂教学改革,特色学校创建等方面取得突出的成绩,成果在全国推广或被教育部表彰的,加10分,在全省推广或被省教育厅表彰的,加8分.

(2)学校校长和教师在课程改革,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取得突出的成绩,在全国有较大影响或被教育部表彰的,加5分,在全省有较大影响或被省教育厅表彰的,加4分.

(3)学生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比赛中获国家一等奖加5分,国家二等奖加4分,国家三等奖或省一等奖加3分.

(4)学校当年高考文,理科一本达线率均在皖北前2名,全省前列(前10名)的,加5分.

(5)学校培养的学生在当年的高考中获全省高考文,理科状元,每生加5分

(6)学校培养的学生在当年的高考中取得全省文,理科前10名的,每生加2分.

(7)因办学行为不规范,教师违反职业道德等受到市以上相关部门处理,或在当年的中考,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高考及市教育局组织的教学质量检测中,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扣分,特别严重的,取消获奖资格.

(二)考核方式

市教育局考核评价小组对省示范高中进行考核评价,县区教育局对市级示范高中和一般高中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小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听课,教师学生座谈等方式,进行量化打分.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

依据考核结果设置如下表彰奖项:

1,依据考核内容量化分数表彰"宿州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管理先进单位".

2,依据"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量化分数表彰"宿州市普通高中规范办学行为先进单位".


3,依据"加强教育科研,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量化分数表彰"宿州市普通高中教科研工作先进单位".

二、实施科学评价

评价内容及方式

1,应届学生高考情况

具体内容见《宿州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科研实践成果奖励办法》(附件一).

2,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情况

将高一入学各科平均分位次(分语文,数学,英语,政史,理化,总分六项数据)与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各学科【分语文,数学,英语,人文与社会(与入学的政史成绩比较),科学基础(与入学的理化成绩比较),技术素养(与入学的总分成绩比较)六项数据】位次对比.学科位次保持不变的学校得50分,每进一位加2分,每退一位减2分,得出各学校各学科的得分,再将各学科的得分相加,得出各学校最后得分.

3,学科特长发展情况

评价内容与标准见《宿州市普通高中学科特长发展评价方案》(附件二).

评价结果的运用

依据评价结果设置如下表彰奖项:

1,宿州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科研实践成果奖(具体奖项见附件一)

2,宿州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先进单位

3,宿州市普通高中学科特长发展先进单位

三、有关说明

1,考核评价既重工作结果,也重工作过程.在学年度考核中,"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和"加强教育科研,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两项评价内容的结果(分数),分别达到一定的指标后(分省示范高中,市示范高中,一般高中三个层次),才能进入评优奖励这一环节.

2,市教育局考核评价小组在对全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形成综合评价报告,呈报给各级政府部门.报告着重对综合评价结果及关键性指标进行分析,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附件一:

宿州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科研实践成果

奖励办法

为了促进全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提高普通高中教学质量和教育科研水平,引导各普通高中加强教育内涵和特色建设,依据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教基二〔2016〕2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奖项设置

本办法的评奖对象为全市各普通高中.评价主要从整体教育教学水平,培养优秀人才和艺体特色人才等方面展开,并设置以下奖项.

1,宿州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科研实践成果特别贡献奖

2,宿州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科研实践成果突出贡献奖

3,宿州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科研实践成果贡献奖

4,宿州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科研实践成果进步奖

5,宿州市普通高中学科教学进步奖

6,宿州市普通高中艺术体育教学成果奖

7,宿州市普通高中国防建设(海军招飞)特殊贡献奖

评奖办法

1,宿州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科研实践成果特别贡献奖

在当年的高考中获得全省文科或理科总分(文化课总分或加分后总分)第一名,考生所在学校获得"宿州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科研实践成果特别贡献奖".

2,宿州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科研实践成果突出贡献奖

按在全省文科,理科总分前50名中所占学生总数确定"宿州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科研实践成果突出贡献奖".

3,宿州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科研实践成果贡献奖

按高考综合达线率(计算方法附后),分省示范高中,市示范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三个层次进行排序,高考综合达线率较高的学校分别获得"宿州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科研实践成果贡献奖"一,二,三等奖.

高考综合达线率的计算方法如下:以高考应届生参考人数为计算范围,将各学校文科,理科一本,二本,三本达线人数相加,得到学校一本,二本,三本达线总人数,再除以参考人数,得到每所学校的第一批本科达线率(%),第二批本科达线率(%),第三批本科达线率(%).通过下面的公式计算每所学校的高考综合达线率.高考综合达线率等于第一批本科达线率×60%+第二批本科达线率×30%+第三批本科达线率×10%.

4,宿州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科研实践成果进步奖

将高考本科上线人数与中考录取相比较,算出各学校的分数(计算方法附后).分省示范高中,市示范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三个层次分别进行排序,分数较高的学校分别获得"宿州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科研实践成果进步奖"一,二,三等奖.

分数的计算方法如下:根据全市当年高考的一,二,三本达线学生数在全市高一招生的录取库中划定分数线,再统计各校高一招生时的各段(一本线人数,二本线人数,三本线人数)的学生数,分别与该校当年高考一,二,三本达线学生数进行比较,得出各学校的学生数(或达线率)增减情况.然后按如下方法计分:不增不减的学校基础为100分,其他学校每增加1人加2分,每减少1人减2分,算出学校的总分.

5,宿州市普通高中学科教学进步奖

将高考文科和理科(含艺体考生文化课成绩)的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四科分学校进行统计,并与其中考录取成绩相比较(具体方法附后),算出各学校每一学科的总评分.总评分最高的学校分别获得"宿州市普通高中文科(或理科)××学科教学进步奖".

高考成绩与中考录取成绩的比较方法如下:

(1)以高考应届生参考人数为计算范围,分文科,理科(含艺体考生文化课成绩)统计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的优良率(即百分制的80分以上),平均分和及格率.

(2)根据本届学生高一入学时的录取成绩,以全市高一新生入学总分平均分最低的学校生源系数为1.某校生源系数等于某校高一新生入学总分平均分÷全市高一新生入学最低平均分学校的总分平均分.(说明:学校高一录取学生的平均分数越高,其生源系数越高,反之,其生源系数越低.)

(3)高考某学科总评分等于(优良率×0.4+平均分×0.4+及格率×0.2)÷生源系数.(说明:在计算过程中,高一入学成绩总分平均分,优良率,平均分,及格率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总评分和生源系数保留小数点后4位有效数字.)

6,宿州市普通高中艺术体育教学成果奖

依据各校当年艺术体育本科实际录取数进行考核,艺术体育本科实际录取数较多的学校分别获得"宿州市普通高中艺术体育教学成果奖"一,二,三等奖.

7,宿州市普通高中国防建设(海军招飞)特殊贡献奖

当年海军招飞被录取1名或1名以上考生所在的学校获得"宿州市普通高中国防建设(海军招飞)特殊贡献奖".

四、相关说明

1,本办法各项统计以应届毕业生为依据(第1项除外).

2,当年晋升为省,市示范高中的学校分别纳入相应类别学校进行评奖.

3,在当年中考,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及高考中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不予评奖.

4,因办学行为不规范等原因产生不良影响,受到县以上相关部门处理的单位,不予评奖.

5,为鼓励学校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在全省争先进位,实行高考成果奖与学校当年在全省高考中的成绩位次适当挂钩的办法.即当年高考成绩在全市名列第一的学校在全省的位次越高,奖励越高,其他被奖励的学校随之上浮,反之则下浮.

附件二:

宿州市普通高中学科特长发展评价方案

统计本届学生在校三年内参与下列各项活动的获奖情况,并按如下标准计算各学校的总分.

(1)在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组织的高中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竞赛中,学生获国家金牌每人次加50分,银牌每人次加45分,铜牌每人次加40分,省一等奖每人次加20分,省二等奖每人次加15分,省三等奖每人次加10分,市一等奖每人次加8分,市二等奖每人次加5分,市三等奖每人次加3分.(省示范高中只统计省级二等奖以上奖项.在同一次竞赛中取得不同等次奖项的,按最高等次计分,以市教育局所发获奖文件为依据进行统计).

(2)在教育主管部门参与组织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比赛,航模比赛等比赛中,学生获国家金牌每人次加50分,银牌每人次加45分,铜牌每人次加40分,省一等奖每人次加20分,省二等奖每人次加15分,省三等奖每人次加10分,市一等奖每人次加8分,市二等奖每人次加5分,市三等奖每人次加3分.(省示范高中只统计省级二等奖以上奖项.在同一次比赛中取得不同等次奖项的,按最高等次计分,以市教育局所发获奖文件为依据进行统计).

(3)在教育主管部门参与组织的体育比赛中,学生团体获国家级前八名依次加50,48,46,44,42,40,38,36分,获省级前八依次加34,32,30,28,26,24,20,18分,获市级前八依次加17,16,15,14,13,12,11,10分.学生单项获国家级前六名依次加50,48,46,44,42,40分,获省级前六名依次加20,18,16,14,12,10分,获市级前六名依次加8,7,6,5,4,3分.(省示范高中只统计省级以上奖项.在同一次比赛中取得不同等次奖项的,按最高等次计分,以市教育局所发获奖文件为依据进行统计).

(4)在教育主管部门参与组织的艺术比赛中,学生团体获国家级前八名依次加50,48,46,44,42,40,38,36分,获省级前八依次加34,32,30,28,26,24,20,18分,获市级前八依次加17,16,15,14,13,12,11,10分.学生单项获国家级前六名依次加50,48,46,44,42,40分,获省级前六名依次加20,18,16,14,12,10分,获市级前六名依次加8,7,6,5,4,3分.(省示范高中只统计省级以上奖项.在同一次比赛中取得不同等次奖项的,按最高等次计分,以市教育局所发获奖文件为依据进行统计).

(5)在教育主管部门参与组织的能体现学生特长和个性发展比赛中,如:演讲比赛,诗歌朗诵会等,学生获国家级前六名依次加50,48,46,44,42,40分,获省级前六名依次加20,18,16,14,12,10分,获市级前六名依次加8,7,6,5,4,3分.(省示范高中只统计省级以上奖项.在同一次比赛中取得不同等次奖项的,按最高等次计分,以市教育局所发获奖文件为依据进行统计).

以上五项的分数相加,得出各学校的学科特长发展的总分.

宿州市教育局办公室2016年10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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