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文在哪发表湖南

更新时间:2024-01-28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9939 浏览:43127

财会〔2016〕243号

关于开展2016年度宁国市会计继续教育

培训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开发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安徽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为提高会计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和职业素质,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度宁国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并进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培训方式

会计人员自行登录"宁国会计网"(ngacc.gov.)网络在线学习.会计人员点击此网左上方"继续教育"栏登录,分别输入姓名(汉字)和二代即可进行网上学习.由系统自动记录学习时间,学满24小时后直接参加网上考试,成绩60分为合格.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期间为2016年10月17日至11月30日,请携带二代原件(输入继续教育信息时读卡需用)到宁国市财政局会计科现场报名,单位在岗在职人员,可由单位或主管部门集中,请收齐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单位统一报名的要求先将参加培训人员汇总,并将电子表格发至:ngkuijike027@163.,并指定一名联系人),在外地工作不能回宁的会计人员,可由委托人带其原件或前来财政局会计科报名.

四、收费标准

根据皖价费第[2003]243号规定,每人每年收取培训费80元.

五、考核与管理

根据《安徽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七章第二十四条规定,对连续两年未接受继续教育或连续两年未按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会计人员,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将不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登记,不得参加本年度的会计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并在会计人员诚信档案中进行记载.根据《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持证人员在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时,应已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一般为调转前三年).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需在调出地补齐后,方可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

根据《安徽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视同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1,年度内完成一项市级以上(含市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或会计学术组织认可的会计专业课题研究或在省部级以上(含省级)经济类刊物上发表一篇会计类论文.

2,在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接受国家承认的会计,财务管理,注册会计师,审计,统计等专业学历教育,当年所学财经类类科目考试成绩全部合格.


3,通过本年度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或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考试中任何一个科目.

4,参加市县以上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知识竞赛获奖者.获奖前三名的,可视同完成一个周期的继续教育学时.

对于部门,行业举办的短期培训班的以及不属国家教育部门承认学历的结业证,不能免学.

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

会计人员按规定学满24小时并考试合格后,由个人登陆宁国会计网,"从业资格管理"栏目中的"继续教育,奖励登记"项,再点击《注册,变更,调转,继续教育,奖励情况须知》下方的登陆,自行进行本年度继续教育合格登记,方法与换证时的添加继续教育相似.(也可在会计继续教育系统内直接点击流程图中的"注册登记")

继续教育合格的人员,请于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法定工作日内),持从业资格证书和二代原件到财政局会计科继续教育事项登记,作为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的重要依据.

凡是符合继续教育免学条件的,请在今年报名期间由个人登陆宁国会计网,点击"从业资格管理"栏目中的"继续教育,奖励登记"项,再点击《注册,变更,调转,继续教育,奖励情况须知》下方的登陆,自行进行本年度继续教育合格登记,并在2016年年底携带二代原件,有关免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会计科继续教育登记手续.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支持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请广大会计人员安排好时间参加培训.

附件:2016年度继续教育报名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联系:宁国财政局会计科4110027)

2016年度继续教育报名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序号姓名单位名称手机办公备注(联系人)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