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专教师职评定河北,中专教师职评定学校

更新时间:2024-03-2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6719 浏览:21916

安人社字〔2016〕20号

关于做好我县2016年职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20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做好我县2016年职称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关于职称工作有关政策

(一)关于资格条件

1,2016年申报评审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按《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6年修订版)》(赣人社发〔2016〕47号)执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资格执行《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授级讲师资格条件》(赣人社发〔2016〕72号).

2,2016年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按《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江西省建设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赣人发〔2005〕10号)执行.

3,2016年起,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不再试行以考,改按评审或考核认定方式.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按《江西省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赣人社发〔2016〕1号)执行.

4,专科毕业生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及中专毕业生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资历条件按《关于2002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发〔2002〕18号)规定执行.

(二)关于申报人员范围

1,在我县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含离退休人员).有其他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2,对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并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且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资格(职务)对应关系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资格(职务)对照目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93号)执行.

3,对省外来赣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按《省外来赣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暂行办法》(赣人社发〔2016〕41号)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后,方可在我市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从2016年6月起,省外来赣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不再换发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省外来赣人员在我市评定专业技术资格或聘任专业技术职务需一并提供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省外来赣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

(三)关于职称工作政策调整

1,从2016年起,适当放宽职称外语要求,评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和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不作职称外语要求,年满50周岁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职称外语.

2,从2016年起,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必要条件,评定专业技术资格或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不需要提供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

3,从2016年起,一是申报省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均须进行论文检索审验.二是申报市评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提供的论文原则上应提供论文检索审验报告或相关证明,其中申报教师系列(含高校,高职,党校,中专,技校,中职,职高,中小学,幼儿园等),科学研究系列,卫生系列,新闻系列等必须进行论文检索审验.具体按《关于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赣人社发〔2016〕2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19号)执行.

4,从2016年起,市直单位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专业技术资格的考核认定工作时间调整为每年两次,申报认定工作时间为每年的4月和7月.各有关单位继续按照《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30号)所明确的范围,条件,程序和要求认真开展申报考核认定工作.

(四)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继续按照我省现行模式组织开展.按照《关于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94号)精神,在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中增设"少先队活动"科目,把从事少先队活动的工作及工作业绩纳入职称评审范围.

(五)关于非国有企业职称评审

1,从2016年起,非国有企业职称仅设工程专业,不设经济专业,不再组织非国有企业职称继续教育培训考试,符合资格条件人员直接申报,大专毕业满10年且取得非国有企业工程师资格满5年,可申报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2,继续按非国有企业职称规范的专业设置申报,严禁超专业申报评审,工程系列设电子信息工程,机电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环境工程,林业工程,装饰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给排水工程等10个专业.

3,规范非国有企业职称申报办法.一是规范申报渠道,申报非国有企业专业技术资格按社保关系申报,由社保缴纳地政府职称部门负责审查报送.二是规范系列转评,非国有企业专业技术资格可申报转评同级国家专业技术资格,不可直接申报晋升高一级国家专业技术资格.


(六)关于留学回国人员职称审定

《江西省留学回国人员专业技术资格审定办法》(赣人社发〔2016〕26号)其适用对象为刚性引进来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包括在我市工作后再公派或自费到国(境)外留学人员.

(七)关于资历业绩起终算时间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含荣誉称号,奖励),论文论着等终算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时间按年头计算,业绩,论文论着从取得现资格后起计算.

(八)关于职称申报诚信体系建设

1,严格执行"3年内不得再申报评审"的规定,认真落实《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赣人社发〔2016〕37号)和《关于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赣人社发〔2016〕2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和诚信建设,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体系.对弄虚作检测,提供不实材料或违反规定的申报人员,不论是在申报职称时还是通过资格审查后纳入职称评审或通过了评审的,凡经审查或核实发现确有问题的,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将申报人员的不良信息有关情况记录在案,没收弄虚作检测材料,取消其申报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再申报评审,并视情况建议有关部门予以严肃处理,通过评审的,予以撤销,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全面推行学历查询认证制度,申报各专业各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均须进行学历认证,提供的《教育部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维码验证有效期须至2016年9月底.具体按《关于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赣人社发〔2016〕2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19号)执行.

3,申报晋升各专业各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提交的获奖证书和科研课题,均须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19号)规定的要求执行,即:奖励证书需附颁奖部门下发的获奖文件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科研课题须提供立项证明材料(《课题立项合同书》),结题证明材料(《结题报告》或《验收报告》或《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等一套完整的原件资料,科研课题材料中主要研究人员名单(申报人员名字处)须加盖课题立项单位或鉴定(验收)单位公章.

4,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须提供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最近半年以上参加养老保险缴费的规范凭证.按规定暂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或《工资变动审批表》.

二、关于职称申报受理资格审核工作

1,关于申报人员身份界定.各单位职称工作部门必须坚持原则,认真做好申报人员身份界定工作,严格把好资格审查关,凡不属于申报人员范围的不得申报,切实维护职称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2,关于申报程序和评估工作.申报人员要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相应资格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19号)要求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评审材料.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赣人发〔2003〕35号)要求,坚持"公开,展示,评估,监督"的申报办法,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评估,严格把好推荐关,对存在弄虚作检测或其他违规行为等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推荐报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时效性和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查并做好公示公展工作,认真组织好职称材料的申报工作.各单位主管部门要对受理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把关,认真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申报信息是否准确完整,申报程序是否规范,申报系列专业是否与岗位和从事专业一致,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一律不得上报评审.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申报材料前,还须以适当方式对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公示.

3,关于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档案袋问题.继续使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的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业绩档案袋及表格样式,申报材料必须做到规格统一,装订整齐成册.档案袋底部须用白纸打印上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申报资格专业名称后粘贴整齐.系列转换人员还须在档案袋封面上注明"系列转换"字样,以利于分辨档案,方便开展分类整理,评审和退领档案等工作.未按照规定要求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4,关于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安排.根据省市职称申报评审的时间安排要求,我县2016年职称申报材料的时间安排如下:受理申报省评高级和市评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的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24日,受理全县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申报的起止时间为9月1日-9月30日(具体受理时间,地点按《安远县2016年职称申报材料时间安排表》【见附件1】),请各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审工作.

5,关于个人申报材料要求.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必须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19号)要求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评审材料(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任证,继续教育证,个人编制证(企业〈含非国企〉人员提供用工合同),年度考核证,个人社保参保缴费证明或工资变动审批表).为提高和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效率,除按上述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外,所有申报人员应同时填报《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片采集表》(见附件2)随同档案材料一并报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片采集表》实行分级管理,其中:省评高级和市评高级(含中小学,卫生系列)统一由市职称工作办公室管理.中小学(幼儿园),高校,中专和技校等申报教师系列职称人员还须提交《2016年教师系列职称申报对象评估公示情况表》(见附件3).以上材料全部装档案袋报职称工作部门审查.

三、其他工作要求

1,加大宣传力度,确保职称各项改革工作平稳推进.今年我省职称工作政策有较大的调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按照省里的统一安排开展工作,切实将有关优惠政策落实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手中.特别是国家对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尚未作出统一安排下,我省对非试点地区恢复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涉及人员多,关系广大中小学教师切身利益,请教育主管部门和有关学校积极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确保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顺利开展.

2,认真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各主管部门(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完成继续教育任务,抓好学时登记考核工作.根据省人社厅《关于深入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6〕18号)中"改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核,从2016年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等探索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在线学习平台,推广使用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继续教育考核登记信息化管理"规定,鉴于我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尚在调试完善中,省人社厅明确2016年评定职称时对继续教育暂不作要求,申报时不需提供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3,认真落实《2016年度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赣人社字〔2016〕478号),加强监督,指导和怎么写作,确保2016全县职称考试任务顺利完成.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资格审查职责,把好资格审查关.

4,严肃职称工作纪律,维护职称工作的公平公正.要强化廉洁意识,规范办事流程,在坚持"公开,展示,评估,监督"的申报办法的同时,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在职称申报,审核,评审等工作环节中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各类弄虚作检测行为的将取消其申报,评审资格,同时延迟其3年申报职称.

四、申报费用

(一)高,中级职称申报费用:根据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4〕523号)文件规定,大系列高级300元/人,小系列高级350元/人,中级150元/人.

(二)初级职称认定申报费用:证书打印费,材料费等共计20元/人.

(三)因申报评审高,中级职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部门(单位)接本通知后,对本单位申报职称评审人员进行调查摸底,并及时通知申报对象,单位负责职称工作人员统一到县行政怎么写作中心四楼人事窗口缴交材料费(10元/人),再凭票据到县人社局职称股领取申报档案材料.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到行政怎么写作中心人事窗口缴交评审费,最后再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县人社局专技股.

附件:1.安远县2016年职称申报材料时间安排表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片采集表

3.2016年教师系列职称申报对象评估公示情况表

安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3日

附件12016年职称申报材料时间安排表

附件2

粘贴胶水处

(请在相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姓名性别

手机

申报单位

申报何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何学科(专业)

单位所属局(市直主管部门)

县(市,区)说明:1,申报者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照片不要全部粘贴,以便撕下证书用,

2,本表及相片需在申报晋升职称材料时一并报送市或县(市,区)职称工作部门,评审或考核认定通过人员直接从本表中取出相片证书,以减少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量.未通过人员本表及相片不退回本人,按规定统一销毁,

3,本表及相片分别由县(市,区)和市职称工作部门保存,待证书打印完成后按隶属关系实行分类统一,其中省评人员及市评审高级(含中小学,卫生)的表格及相片统一由市职称工作部门保存,市直申报人员的表格及相片全部由市职称工作部门保存,其余的由县(市,区)职称办保存,

4,本表一式一份,请登录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gzhrss.gov.)"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

附件3gzhrss.gov.)"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

附件

职称评审申报填表及材料叠放要求

1,统一使用省职称工作办公室印制的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业绩档案表格.申报表格及材料附件必须做到规格统一,装订整齐成册.

2,表一,表二中的所有内容,属个人填写的由个人填写,单位应逐一核实,审核人,单位负责人应签名并加盖公章.属单位填写的必须由单位填写,不得由申报人自行填写.主要专业技术经历栏目,应从任员级资格填起,不得仅填现职后经历,并在该栏加盖单位公章.

3,字迹要端正,所有栏目原则上不得缺项.档案袋封面单位栏应填写单位全称.档案袋底部必须"安远县XXX(单位)",姓名,学科及申报资格名称,破格申报的须标明"破格".

4,系列转换材料应在档案封面注明"系列转换"字样,除按规定填写申报材料外,还应填写系列转换表一并报送.

5,凡申报材料中提供的复印件,单位均要对照原件进行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和审核人的私章.《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表一)的"考核情况及基层单位意见"栏目中填入考核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6,业绩,论文均须提供真实性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按材料目录清单顺序装订成册,原件与复印件的排列顺序必须一致.获奖证书中涉及到的论文,必须提供论文稿件,此稿件作复印件装订.代表作论文必须在论文标题旁注明"代表作".申报有论文检索审验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须提供论文检索页并加盖公章.

7,《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表三),报省评的一式二十份,报市评的一式九份.

8,及学历认证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个人编制证,任现职以来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2016年度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变动审批表,一律用大小适当的蝴蝶夹夹好,业绩原件,论文原件及论文检索页均按顺序分别用大小适当的蝴蝶夹夹好.

9,档案袋内的材料叠放要求.按从上至下的顺序为:(1)《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片采集表》(见附件2),年度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变动审批表,(2)及学历认证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个人编制证(企业〈含非国企〉人员提供用工合同),任现职以来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职称外语(古汉语,医古文)合格证或职称外语免试表,(3)《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表一),(4)《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表二3份),(5)《2016年教师系列职称申报对象评估公示情况表》(见附件3),(6)业绩原件,(7)论文原件及论文检索页,(8)代表作(论文论着)鉴定表,(9)业绩材料目录(即:业绩,论文等复印件装订成册本),(10)《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表三),(11)《取得现资格以来公开发表论文(论着)和承担科研课题(项目)登记表》(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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