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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人社办发〔2016〕270号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第四批翠屏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选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宜宾市翠屏区委办公室,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翠屏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管理办法》和《宜宾市翠屏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管理办法》的通知(翠委办发〔2016〕1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四批翠屏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分配

我区第批学术带头人选拔名额拟控制在10名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一般按二级学科,专业评定.每个学科,专业一般评定1至2人,重点,优势及覆盖面广或对我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影响较大的学科,专业可适当增加评定数量.条件尚不成熟的学科,专业暂不评定.各单位要根据《宜宾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选推荐学科,专业参考目录》(附件),在没有带头人或带头人数量较少的专业,学科内,有重点地进行推荐.

二、选拔范围及对象

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选拔范围和对象是我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中各学科,专业领域从事专业技术,使用技术及管理工作的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才.选拔的学科,专业,技术领域范围包括全区专业技术工作所涉及的学科,专业和技术领域,重点是对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重点学科,专业,技术领域及我区的优势学科,专业,技术领域.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作贡献.

(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严谨的治学态度和献身科技事业的精神.

(三)有系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熟悉本专业,学科,技术领域的现状及发展动态,能够预见和把握其发展趋势.

(四)有较强的科研,技术开发的能力或实际应用能力,善于发现,培养和使用人才.

(五)区学术带头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区技术带头人应具有副高级职称或是高技能型人才.后备人选的推荐人选必须是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型人才,其中,区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本科以上学历,区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或是技能型人才.

(六)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推荐评选程序

(一)推荐:区学术带头人及技术带头人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经所在单位审查,在广泛听取同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经3天公示后报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评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评议委员会对推荐人选分学科,专业,技术领域进行评议认定.经同行专家评议通过的人选,在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并颁发《宜宾市翠屏区学术(技术)带头人证书》,并按照翠委办发〔2016〕10号文件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四,材料及时间要求

推荐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选,需报送下列材料:

1.填写规范和手续完备的《宜宾市翠屏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表》(附件1)一式3份.

2.推荐人选的,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批文(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

3.推荐人选取得的成果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发表,出版的代表论文,着作的封面或扉页,版权页复印件,主要论文,着作目录表(按作者,论文或着作名称,报刊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顺序排列,合作撰写的论文,着作,作者名应按当时的署名顺序排列),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评价的依据和效益证明等材料各一式3份.

4.推荐者对推荐人选的综合推荐材料一式3份,内容包括审查推荐人选全部推荐材料真实性的情况,推荐人选个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学术和技术水平及贡献,成就等情况(重点反映推荐人选发表,出版论文,着作,参加国内外学术和技术交流,参加重大,重点项目研制所取得的成果,在省内或国内外达到的水平,产生的效益或影响,本人所起作用等情况).

5.区级主管部门要负责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在综合推荐材料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6.区级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公示材料及结果.

上述材料用纸纸型均为A4型纸.所有材料除复印件外,其它均需打印.每个推荐人选的材料须单独用标准档案袋妥善包装,并按《推荐表》封面上的内容复制贴在袋上.

推荐材料应于2016年12月20日前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联系:8237647).推荐材料不完备,不符合要求或超过规定时间的,不予受理.

附件:

1.《宜宾市翠屏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表》

2.《宜宾市翠屏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学科,

专业参考目录》

3.宜宾市翠屏区委办公室,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翠屏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管理办法》和《宜宾市翠屏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管理办法》的通知(翠委办发〔2016〕10号)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9日

附件1

宜宾市翠屏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推荐表

姓名

专业技术职务(称)

工作单位

推荐类别

推荐学科专业技术领域

推荐者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制

用表须知

本表作为宜宾市翠屏区学术(技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考核,管理用表.

本表应由本人或组织如实,认真填写,并对所填写内容负责,有关内容应附证明材料.表达要简明,严谨.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填写内容须打印.

填表前,须认真阅读《填表说明》(附后).

表内项目本人没有的,一律置空.

表中各项要严格在规定的字数内填写,不得超长.

人选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民族文化程度学位毕业学校及

毕业时间所学专业从事专业工作时间党政职务技术职称工作单位单位类别单位性质联系邮政编码学术,技术组织任职情况:

起止年月学术技术组织名称职务

获奖情况:

获奖种类获奖项目名称等级排名年度

获专利情况:

专利种类专利项目名称国别年度是否授权

专业技术水平情况:

主要学历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起止年月学习,工作单位学历,学位,职务,职称

代表论文,着作论文,着作名称论文:刊物名称,时间,卷(期),起止页码

着作:出版社,时间,社址,共页排名

水平,贡献,效益(摘 要,限300字内)

正在(拟)从事的科研项目(课题):

科研项目(课题)名称国内外概况,水平和发展趋势及专利情况

年度学术技术计划:

个人发表,出版学术技术论文,着作计划

国内外进修培训及学术,技术交流活动

推荐单位(团体,带头人)意见

盖章(签字)

年月日

区级部门(团体)意见

年月日区专家委员会评议情况

学科小

议意见

专家

委员

意见

填表说明

1,推荐类别指申报区学术带头人,技术带头人或区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只能选填一种.

2,推荐学术技术领域在工程科学技术,农业科学技术,卫生科学技

术,人文社会科学等学科专业领域中选填一种.

3,推荐者是指乡镇人民政府,区级部门.

4,文化程度: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

5,毕业学校及毕业时间:最高学历的毕业学校(填当时的学校名

称),最高学历的毕业时间,填至"月".

6,从事专业:指现在从事的专业.专业技术人员参照《宜宾市翠屏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学科,专业参考目录》所列学科,专业名称.技能型人才按照本人从事的技术工种填写.

7,工作时间:参加专业技术工作的起始时间,填至"月".


8,党政职务:指现正在担任的党政最高职务.

9,技术职称:填写经人事(职改)部门正式批准的专业技术职称,劳动人事部门授予的技术等级,不含地区,部门,单位内部有效的职称(技术等级).

10,单位类别:选填下列类别之一:企业/事业/机关.

11,单位性别:选填下列性质之一:全民/集体/个体/私营/合资/外资

/其它.

12,学术组织任职情况:指是否担任各级科技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以及在全国性,全省性,全市性学术团体,组织的任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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