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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1-2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9684 浏览:43125

福建省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会计师

评审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快福建省会计专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激励广大会计从业人员更好地怎么写作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促进我省会计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会计师评审试点工作.

一、范围对象

在我省大型企业,大型会计相似度检测机构,甲等医院,省重点建设高等学校从事会计工作并受聘高级会计师且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坚持科学发展观,勇于创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投身会计改革,身体健康,受聘高级会计师后近5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二)学历,资历

1,取得本科以上会计及相关专业学历,并受聘高级会计师职务5年以上.

2,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受聘高级会计师职务满4年,或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受聘高级会计师职务6年以上,担任现职期间业绩显着,贡献突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经国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2)财务,会计类研究成果获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前3位完成人.

(三)专业理论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系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了解本专业科学研究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熟悉会计专业发展前沿理论,对会计理论研究有一定创新,并能利用研究成果解决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2,具有较高的相关专业政策理论水平,掌握现代经济管理科学方法,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能为本部门或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怎么写作.

3,取得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证书或福建省管理型会计领军人才证书.

(四)工作能力

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和创新能力,拥有丰富的本专业实践经验和工作经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大型企事业单位中领导一个单位或部门会计工作5年以上,具有参与重大决策,搞好会计核算,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内部控制,提高经济效益的能力,得到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的认可.

2,在大型会计相似度检测机构中,具有辅导企业成功上市,承担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或重大资产重组的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解决企业上市,重大资产重组过程,及上市公司年度审计中重大疑难问题的业务能力.

3,作为会计专业学科带头人,具体主持完成重大科研工作,解决关键性业务问题或重大疑难问题的能力.

(五)业绩成果

受聘高级会计师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财务会计类研究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五)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三).

2,为主参与大型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管理决策,强化经济核算和管理,使本单位资金,成本,利润,消耗等主要经济指标达到全国或省同行业先进水平(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或主持大中型企业上市,改制,重组,清算等方案的拟定,本人提出的建议,措施或方案得到有效实施且效果显着(由省部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项目实施效果,以及本人承担的工作内容和发挥具体作用的证明).

3,在组织,领导大型会计相似度检测机构开展审计,咨询等业务中,结合行业,业务特点,创新工作,技术精湛,成果丰硕,取得行业公认的显着业绩,或承办多项重特大审计,咨询项目,遵循职业标准,规范执业,出具的报告具有较高的公信力.

4,作为会计专业教学与研究负责人,主持过一项或为主承担过2项省级以上重大会计专业课题,是该项目负责人(限前2名,以推荐单位提供当时任该项目负责人的有关证明文件为准),且该项目已通过省级以上相应主管部门鉴定,并被确认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六)论文,着作

受聘高级会计师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正式出版发行的刊物上独立发表3篇以上会计学术论文(均须有CN刊号,每篇不少于2000字),其中在本办法指定刊物目录(见附件一)发表论文2篇以上.

2,在正式出版发行的刊物上独立发表1篇以上会计学术论文(须有CN刊号,每篇不少于2000字),且公开出版发行并主编的10万字以上会计专业全国统编教科书1部.

3,在正式出版发行的刊物上独立发表1篇以上会计学术论文(须有CN刊号,每篇不少于2000字),且公开出版会计及相关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10万字以上独着或译着1部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会计及相关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20万字以上的着作1部(其中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七)会计案例

受聘高级会计师后,能够根据已完成财务会计工作,撰写1篇具有较高使用价值和参考价值的会计案例,字数不少于3000字.

(八)继续教育

结合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掌握新信息,按照《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加强继续教育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1〕135号)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三、评审办法

评审组织

1,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与省会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会计师的评审工作.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会计师的评委库组建方式及评委的抽取办法,按省人事厅《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库暂行办法》(闽人发〔2002〕115号)执行.

2,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会计师实行答辩考核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制度.答辩考核主要内容分为答辩考核对象简要自述本人,论着,业绩,专业等基本情况,并回答专家组针对其专业业绩,能力,代表作所做的提问.答辩人介绍基本情况时要准确,简明扼要,工作业绩以任现职以来的为主.答辩考核时间一般为20分钟.答辩对象应准时到场,未参加答辩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其申报材料不提交评委会评审.

3,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对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学历和专业资历等基本任职条件,结合答辩考核情况,在量化评分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择优晋升.评审结果采用无记名方式,凡获得到会委员三分之二赞成票者为通过,未获得通过者不再复议.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对象按照相应职务任职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并按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2〕154号)文件规定,应将经申报者本人填写并拟上报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在本单位张贴公示7天以上(含7天).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

2,各设区市和有关厅(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申报对象进行认真复核,并做好委托评审等相关工作.

四、附则

(一)申报参加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会计师评审的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审资格,已通过评审的人员,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会计师证书,并在3年内不得再参加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会计师评审:

1,伪造,变造,证明的,

2,提交虚检测申报材料的,

3,违反财经纪律的,

4,违反评审规定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本评审办法词(语)的特定解释:

1,本评审办法中的"会计工作"包括从事财务,会计实务和会计管理工作.

2,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3,本评审条件中所称的"年"均为周年.

4,获奖排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5,业绩,成果,论文等均指受聘高级会计师后所取得的.

(三)本评审办法由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公务员局按职责分工解释.

(四)本评审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今后国家如有相关文件出台,则按国家规定.

附件:1.会计专业权威学术刊物目录

2.试点单位名单

附件1

会计专业权威学术刊物目录

1,会计研究

2,审计研究

3,审计与经济研究

4,财政研究

5,财务与会计

6,中国注册会计师

附件2

试点单位名单

省重点建设高等学校

1,厦门大学

2,福州大学

3,福建农林大学

4,福建师范大学

5,华侨大学

6,福建医科大学

7,集美大学

8,福建中医药大学

9,漳州师范学院

甲等医院

1,福建省立医院

2,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3,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4,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5,厦门市第一医院

6,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7,漳州市医院

8,泉州市第一医院

9,龙岩市第一医院

10,三明市第一医院

大型会计相似度检测机构

1,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2,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福建分所

4,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

5,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6,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福州分所

7,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


大型企业

1,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

2,福建石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4,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集团)

5,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6,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公司

7,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福建省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0,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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