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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2-28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9686 浏览:140803

关于我校2016年硕/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抽检

和原始资料抽检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6]3号)和《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的通知》(学位[2016]5号)以及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2016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通知》(沪学位(2016)9号)的文件精神,为保证学位论文水平,确保学位授予质量,我校对拟答辩的硕士学位论文实行双盲评审制度.即在论文送审时,对评审专家隐匿论文作者及其导师姓名,对被评审者隐匿评审专家姓名,所在单位等信息.双盲评审分上海市双盲评审和学校双盲评审两类.2016年6月份拟申请学位的硕博士研究生和同等学力人员(港澳台外籍生除外)务必在2016年4月12日24:00前


1,进入网页:lwms.seei.shec.edu./,选择学生身份登录,

2这里进入网站",

3,我已阅读个人承诺,并愿意遵守

4,出现第二步的面每个输入框都必须输入内容50520".

(4)论文关 键 词尽量限定在四个以内,发表论文数按照说明操作.

(5)"导师评定论文等级"一栏请先询问自己导师再选择评定等级(AB,C,D分别表示优,良,中,合格),

5,填写信息检查无误后点击"确认",有错误修改,

6,出现"完成"页面,在页面下方将告知你的论文是否被抽中.

7,论文盲审抽查具体要求:

1)姓名以及认真填写,姓名以及无法修改.

(4)被抽中者请于2016年4月17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抽检学位论文1本(须隐去学位论文中涉及作者和导师姓名的有关内容,删除致谢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抽检,

的学位论文抽检学位论文5%左右,

对全国博士学位论文抽检以及上海市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学位论文,删除致谢

盲审结果处理

盲审结论分为三种:同意进行或稍作修改后进行论文答辩建议作较大修改后再进行论文答辩不同意进行论文答辩盲审结果为"通过"时,学位申请人可直接进行答辩申请盲审结果为"不通过"时,学位申请人不可进行答辩申请,应按照盲审意见修改论文(修改论文的时间不少于),参加盲审.盲审结果为"异议""时,学位办将专家的评意见反馈并按照我校学位授予办法处理

学校原始资料抽查

未被上海市和学校盲审抽中的硕博士研究生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原始资料(科研实验记录和临床病例资料等)抽检,采用学校抽查院抽检学院或培养单位)本部门(或单位)中的课题原始资料至少%及以上,具体操作和专家评阅由各二级学院(或培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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