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更新时间:2024-03-1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1875 浏览:145225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办事指南大项编码

NH16A176

小项编码

NH16A176-01A

事项名称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二级事项名称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

事项名称

颁发的名称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颁发的及有效期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6年)

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审批类型:核准

法律效力:持经营许可证工商执照,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除可以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外,还可以从事一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2016年第628号)第三十七,三十九条,

2,《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7号)第七,八,十,十一,十二,十四,十五,十六,十八条.

审批条件

除具备一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开业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其作业内容相适应的专用维修车间和设备,设施,并设置明显的指示性标志,

2,有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3,有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并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

4,有齐全的安全操作规程.

(上述许可条件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申请资料

1,《佛山市南海区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申请表》,

2,《佛山市南海区机动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审核表》,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复印件,经办人复印件和委托书,

4,工商部门的企业核准名称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请表或环保部门出具的验收报告复印件

审批受理机构名称

佛山市区交通运输局交通管理总站

审批受理地点

南海区行政怎么写作中心交通局窗口

审批决定机关

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

审批程序

1.受理:申请人向南海区行政怎么写作中心交通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核准:南海区交通运输局交通管理总站审核材料及现场:

3.发证:经办窗口发证.

审批时限

5个工作日

审批收费

审批表格

有,《佛山市南海区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申请表》和《佛山市南海区机动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审核表》

是否有年审

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及

受理咨询机构: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86330197

受理投诉机构: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

:86233760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其他审批,□日常管理

备注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是指对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放射性,剧毒等性质货物的机动车维修,不包含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体的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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