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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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

辽高教会通字[2016]5号

关于评选优秀高教研究成果,优秀高教研究机构

和优秀学会工作者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二级分会:

为了及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展示我省高等学校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决定开展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和优秀学会工作者的评选活动.请各会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和优秀学会工作者评选办法见附件1.

二,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申报表,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申报表,优秀学会工作者申报表及优秀成果汇总表见附件2,3,4,5.

三、材料报送时间:2016年5月30—31日.

四,材料报送地点: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49号),邮编:110034.

五、联系人及

联系人:单春艳,于畅:024-86906828

附件1: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和优秀学会工作者评选办法

附件2: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申报表

附件3: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申报表

附件4: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优秀学会工作者申报表

附件5: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汇总表

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

2016年4月9日

附件1:

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

和优秀学会工作者评选办法

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1.各会员单位成员在2016年6月至2016年5月期间公开发表的高等教育研究论文,专着,或者在此期间撰写的不适宜公开发表的有关高等教育研究方面的调研报告,研究报告,均可参加评选.

2.不属于高等教育研究范畴的其他科研成果,不在评选之列.

3.已经获得上一级学会奖励或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奖励的研究成果,不再参加评选.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指导科学研究,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

2.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或实践应用价值,能对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提高办学水平,教学质量有一定参考指导价值和促进作用.研究成果重点突出,观点鲜明,资料准确,翔实,论证严密,说理清楚,文风端正.

3.坚决维护学术道德,如有弄虚作检测,抄袭剽窃行为则取消参评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

4.每人限报1项.两人以上合作完成的成果由第一作者申报,或与合作者共同申报.如系非第一作者申报,需要提供第一作者的授权证明.

5.以外文形式发表的论文,需同时提交中文译文.

(三)评奖标准

本次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奖励等级.成果获奖比例不高于当次申报评奖成果总量的60%.其中:一等奖比例为10%,二等奖比例为20%,三等奖比例为30%.

1.一等奖的学术研究成果,应在理论上有所创新,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者在解决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具体问题方面有所突破,或者在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的改革研究上有所创新,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2.二等奖的学术研究成果,应在论点上具有新意,或者在解决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问题方面以及在教学改革研究方面有新的思路和观点,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3.三等奖的学术研究成果,应在过去研究的基础上有自己的见解,或在调查研究,资料搜集方面取得新的成绩,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具有参考价值.

(四)申报材料,申报方式和评选程序

1.申报材料

(1)填报《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申报表》一式2份(见附件2),

(2)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需要提供复印件一式2份(包括期刊的封面,目录,文章内容),专着成果需提供成果原件2份,未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需要提供标明作者姓名和撰写时间的打印件2份,并需要提供项目委托单位证明或成果采用证明.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影响的研究成果要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每项成果按《申报表》,成果复印件(或打印件),佐证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专着的原件不需装订.同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汇总表(附件5)1份,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送至学会电子信箱gaojiaomail@163..

2.申报方式

采用参评者自主申报与会员单位或二级分会初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3.评选程序

(1)各会员单位,二级分会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并审核公开发表成果的原件,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属实,然后在《申报表》上加盖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后统一报送省高等教育学会.每个会员单位或二级分会至多推荐10项成果参加评选.

(2)省高等教育学会组成专家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终评.

(3)每篇参加评选的论文,研究报告,调研报告等收取100元评审费,专着收取200元评审费,由各单位报送材料时统一缴纳.

(六)奖励办法

1.评选结果经辽宁教育科研网(clner.)公示后,省高等教育学会以文件形式将获奖名单印发至各会员单位.

2.对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对获得一等奖的作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评选办法

评选对象及范围

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各会员单位中具有高等教育研究职能的教学单位,科研机构,包括高等学校下设的教科院(教育学院),高教研究所(室)或承担高教科研任务的其他相关机构,均可参加评选.

评选条件

1.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紧密围绕辽宁省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践,积极主动并创造性地开展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工作.

2.能够积极主动地配合省教育厅,省高教学会以及高等学校开展工作,能够对我省高等教育实践以及学校自身的发展做出有效的指导.

3.科学研究工作能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成果突出,贡献较大.近三年来,获得较多项的科研成果奖,发表了数量较多且质量较高的学术成果,向有关方面提供了水平较高的咨询或调研报告等.其研究成果能被有关部门采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4.注重学术研究队伍建设,拥有一支学风严谨,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研究队伍.能够做到团结合作,富有创新性地开展工作.

5.注重研究机构自身建设,机构运转良好,相关制度健全,有较好的研究实力和条件.

评选方法与步骤

1.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填写《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申请表》(见附件3)和自荐材料一式2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学会电子信箱.

2.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组织评委会对候选单位进行评审,按照不超过总数30%的比例确定优秀机构.

3.每个会员单位限推荐1个高等教育研究机构参加评选.

表彰

1.对获奖集体颁发奖状,奖牌,在辽宁教育科研网(clner.)上公布评选结果,并宣传获奖单位的先进经验.

2.省高等教育学会以文件形式将获奖名单印发至各会员单位,并建议获奖集体所在会员单位给予物质奖励. 三,优秀学会工作者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专人员.评选条件从事学会工作年以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学会工作,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优良的职业道德在学会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方面成绩完成部署的任务和工作填写负责受理,审核申报材料,并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附件2: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申报表

成果名称成果类别论文专着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其他是否公开

发表/出版出版社/

报刊名称出版/发表/刊用时间作者基本情况姓名职务职称工作单位及部门电子联系通讯地址邮编主要参加者信息


(请按顺序填写,至多可填写9人)姓名出生年月职务职称研究专长工作单位成果简介(主要内容和观点,限500字以内)

申报理由(包括创新点,实用价值与推广应用情况,转载或被引用情况,上级机构或领导批示等,附佐证材料)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评审专家组意见

评审专家组长签字

年月日省高教学会审批意见

(公章)

年月日 附件3:

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申报表

机构全称成立时间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负责人

姓名联系

电子

信箱人员情况编制人数名,现有人数名,专职研究人员名,研究人员名本机构沿革2016年以来获奖情况

2016年以来承担的研究课题情况

主要事迹:(限800字以内)

所在高校推荐意见

签字(公章)

年月日

省高教学会审批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填表人姓名:联系:电子信箱:

注:本表可从辽宁教育科研网(lner.)下载,如空间不够可另加附页填写.

附件4:

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优秀学会工作者申报表

姓名性别出生

年月照片参加工

作时间学会工作起始时间现工作单位和部门职务职称手机主要

工作

简历获奖

情况所在

单位

意见

(公章)

年月日省高教

学会

审批

意见(公章)

年月日注:本表可从辽宁教育科研网(lner.)下载,如空间不够可另加附页填写. 附件5:

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汇总表

序号成果名称成果类别作者姓名申报单位12345678910请在本汇总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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