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专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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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税务硕士自命题科目

《税务专业基础》考试大纲

为选拔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湖南大学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根据全国税务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税务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一,考试性质 是全国税务专业硕士入学初试考试的专业基础课程. 二,考试目标 本考试大纲的制定力求反映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的特点,科学,准确,规范地测评考生税收学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具体考察考生对税收基础理论,中国税制实务与税收管理制度的掌握与运用,为国家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具有较强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税务专业人才.本考试旨在三个层次上测试考生对税收学原理,中国税制实务三个层次的基本要求分别为: 1,熟悉记忆:对税收理论与制度规定的记忆方面的考核. 2,分析判断:用税收基本理论与制度规定来分析判断某一具体观点和问题, 3,综合运用:运用所学的税收理论和制度规定来综合分析具体实践问题. 三,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1,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2,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试卷由试题和答题纸组成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 3,试卷结构, 四,考试内容 (一)税收学原理 (二)中国税制实务增值税基本理论及制度规定消费税基本理论及制度规定营业税基本理论及制度规定关税基本理论及制度规定车辆购置税的制度规定企业所得税基本理论及制度规定个人所得税基本理论及制度规定 .财产行为税制度基本理论及其制度规定.包括,财产行为税的性质,分类及其特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契税等的基本理论与制度规定.


经济与贸易学院

201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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