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行至法学彼岸的渡船

更新时间:2024-04-1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0471 浏览:44607

摘自:《法学野渡》

作者:郑永流

出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英国著名首相丘吉尔曾就第二次世界大战情报战说道:战争是如此残酷,以致只有用谎言来掩护真理.比附一下,拿破仑想让农民在烛光下也能读懂《法国民法典》,终敌不过作为语言文本的法律不易理解之本性,如“善意占有”绝不是“好心地占有”,“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住宅包不包括前店后家式的地方?以致需要有一批以解释法律为志的业者.所以,“不读阿佐的书,进不了法院的门”这句中世纪的名言至今为人铭记.

领人入门至关重要

理解法律不易,因理解而形成的体系性知识——法学,当是专家之事.既然如此,法学便有入门、深造、自成一派等位阶.其中,如何领人进门至关重要.因为近年来,每年9月,都有10万之众迈入中国各大学法学院的法科生.无论她或他体悟到与否,这一步实是一种骤变,其可能的一般含义有几个:其一在生活场域上,从中学到大学;其二在身心上,从少年到成人;其三在智识上,从记忆到创造.而其特殊之处在于,从受生活世界支配的芸芸众生到规制社会的法律人.能否使他们由走到飞,把他们训练成这样的法律人,怎样的入门基本上决定着怎样的出门,这就是为什么在世界各名校,再牛的大牌教授也要为青涩新生讲课的原因.


法学是最古老的学问之一,它不仅是知识,也是一门艺术.所以,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说:“法学是神人之事,公正非公正之艺术.”因而,法学充满智慧.所谓智慧,指的是人们不拘泥于教条的辨析和创新能力,它具有因时空而异的历史流变性,因为世界上没有两个相同的案件,正如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

从知识上看,经2000多年的繁衍生息,法学从作为哲学大家族的一员到自立门户,已成为显贵望族,生出两大支派:一支为法哲学、法史学、法社会学等普适学问,一支为关于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诉讼法、国际法等各种法律的具体学问.两支学问虽共享法律之对象,但前类出乎各种法律之中又超乎之上,可谓“青出于蓝又胜于蓝”;后类只钟情于某种法律,别无他念,两支分工近似于自然科学中的数理化与医工农.

不同于文史哲追寻真善美,法学是经世致用之学,它讲的是治国安邦之道、定纷止争之术.那么,操持法学知识的法律人,又是一群怎样的人?他们当游走于事实与规范,诸如损害与赔偿、杀人与刑罚之间,有着特殊的思维方式:重论证而不直奔结论,讲求逻辑而不炫耀修辞,以推理优先于描述.作为法律人,其品性有殊,择要述之,一当严谨胜于标新,二守谨慎超于自信.因为法律事务关乎人的身家性命、财产安全、社天下,不可不如此特殊行事.

善规划者易于成功

无论从事何种法律职业,都须经专门训练.不同于中学传授的基础性普适知识,在大学里,法学通常被作为一个专业来对待.所谓专业,意为术有专攻.一般人都会把线穿过针鼻儿,只有把骆驼穿过针鼻儿才叫专长.大学就是培养这种专门人才的场所.法学教育是最古老的职业教育之一.11世纪大学产生之初,法学院就是所设置的三个学院之一,其他两个是医学院和神学院.这三种职业教育培养的均是从事实务的律师、医师和牧师.

今天,当人们进入法学院,在享受人生旅程中那一段自在逍遥的大学时光的同时,要使对未来神圣而又富足的职业的愉快憧憬变为现实,随遇而安,四海游学,已不合时令.善规划者易于成功.在过去的语境中,“策划”常与阴谋相连.今人则认识到,好事、学业、人生也需要“策划”.因而,有条理的法学研习生活,当从制订一份适当的规划始.当然,这不是要求像德国鸿儒康德那样精准——当他下午出来散步时,邻居便开始准备晚餐.这既包括整个4年的大事安排,诸如按期毕业、主修辅修、司考、考研、出国、恋爱结婚,也要有分学期的日常计划,譬如课程选择、业余爱好、打工.

恰当的规划是为了更好地接受知识.而学生所要掌握的知识和能力,主要由大学开设的课程提供.大学生中虽流传着“必修课选逃,选修课必逃”之戏语,但如果真如此,那主要是教者无能所致.这就要全面了解法学课程体系.课程所包含的知识又是经由不同方式——讲授课、案例分析、法律诊所、模拟法庭、“席明纳”等传递至研习者.这些不同的方式又对应地培养研习者的三种能力:知识体系构筑、知识应用训练和知识创新思维.

除了在讲堂里静听业师指点迷津,研习者还要在课外练就功夫.练功的方式主要有:自发组成研习小组,以在交流中求得甚解;听讲座,以拓展视野、激发灵感;到实务部门去实习,以观察书斋外真实的另一个世界;参加辩论会、演讲赛,以训练征服听众的口头修辞术.

在这个信息时代,人们往往在信息爆炸中无所适从,也就一无所获.如何取得有用的信息,需要技巧.法律人除了雄辩,就是著文.写论文不是讲故事,合同、遗嘱、通缉令、起诉意见书、判决书等法律文书应表意精确、言简意赅、格调朴实、语句规整.

中国是一个考试王国.研习法律者要进入典型的法律职业做法官、检察官、律师,要通过“天下第一考”——司法考试.平均13%左右的通过率使“司考”不同于大学日常考试,得准备另一套考试思路和技艺.

研习法律者以一个门外汉之身进入法学院,当她或者他走出法学院时,该是一副何样的面目呢?会像人们熟知的所谓的“哈佛大学法学院名言”所说“当你走出哈佛大学法学院时,你眼里再没有男人和女人,而只有原告和被告”吗?也许,每个人的感受不同,但得出结论所依赖的大学研习过程却大体一样.本书就是要展现从一张白纸到涂满符号这一历程.

现在,让我们上船,共渡到法学的彼岸.(此文为《法学野渡》一书引言)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13年10月下半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