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下跪事件呼唤第三方独立调查

更新时间:2024-03-08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3838 浏览:108065

当一个公共事件发生后,究竟什么样的调查机构给出的结论,才会让人们相信它的调查结论最为接近事实的真相国际上,已经出现了真正独立的第三方调查机构,并具有良好的社会公信力.我们是否也需要呢

徐定金是江苏连云港人,家境贫穷,2004年大学毕业后,和女友一起打拼3年,才组建了自己温暖的家庭.2009年5月15日,徐定金的儿子徐宝宝出生了,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原本健康的宝宝,却在五个月大的时候,因一次小病死在了南京市儿童医院.

11月3日上午,徐宝宝在南京市儿童医院就诊.急诊医生初步诊断为右眶蜂窝组织炎,并收治入院治疗,但4日凌晨,患儿的病情却迅速恶化,经抢救无效死亡.5个月大的徐宝宝最终死在医院,医院到底有没有责任值班医生到底有没有玩忽职守

患儿突逝

眼睁睁看着自己半岁不到的孩子就这么走了,徐定金夫妇悲痛欲绝.然而,让他们没想到的是,在接下来的事件调查过程中,他们还要经受更大的打击.当事医生、医院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对于11月3日晚到11月4日凌晨的真相还原,让他们欲哭无泪.

在社会上传出当晚值班医生因上网“偷菜”而耽误了医治患儿的舆论后,医院作出的第一次调查认为,值班医生当晚没有“偷菜”,而是在写论文,主观上并无过错,只是医生的医疗水平还不够高,对患儿病情估计不足.

医院的调查结论再次引起社会不满,为查清事实,2009年11月11日,南京成立了独立的联合调查小组,这是一个由第三方参与的联合调查组,联合调查组由14人组成,其中4名是主管部门工作人员、5名和省市媒体记者、一名网民代表、一名计算机专家、两名省级综合性医院医疗专家、一名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调查组共询问了相关人员33人,调阅了相关录像资料,检查了值班医生使用的计算机等,并形成了最终调查结果:在患儿家长多次反映病情变化时,值班医生未能采取应有的措施,包括向家属交代病情的严重程度,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采取进一步的治疗措施等.患儿家属多次到护士站和医生值班室,请求医生观察病情,但值班医生仅3次观察过患儿病情,存在失职行为.当天的夜班值班医生,从事小儿眼科工作十余年的副主任医师毛晓王君被吊销医师职业证书并开除,南京市儿童医院有12人受到严厉处分.

为什么对同样的一件事,会出现两次迥异的调查结果中国的公共怎么写作部门,究竟应该用一种什么样的姿态来面对公众

调查显示:毛晓王君在值班期间,曾在网上下过两盘围棋,作为生病儿童的母亲李琼曾向耳鼻喉科医生“下跪”请求.这三次下跪的时间分别在4日早晨5时59分40秒、6时03分和6时06分,无论通过技术手段还是调查当事医生本人,这都是很容易得到确认的事实真相,但医院在草率调查后,对此事实完全“否认”.在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下,仅仅在几十个小时后,医院又“勇敢”地承认了相关事实,这前后矛盾的结论是不是需要一个惩罚机制

2009年11月13日,医院与死亡患儿达成协议,同意给付51万元的赔偿款,其中包含12万元的精神损失费.死亡婴儿进入尸检程序,而医院方也已在11月15日将51万元赔偿款打到了死者父亲徐定金的中.

这起事件,表面上看来已经得到解决了,但真正的关键问题并没有解决.究竟是不是医生的不负责任,导致了患儿的死亡对公众宣布错误调查结论的医院是否要承担责任究竟谁的调查结论才能让我们相信

疑问一串

在调查结果发布之后,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直到第三方介入调查才能真相大白为什么非要等到第二次调查,医生失职的行为才被认定一连串疑问引发思考.

疑问之一:前后两次调查,结论为何截然不同南京市卫生局纪委书记丁海洋对此发表看法称:“南京市儿童医院调查工作粗糙,调查手段简单,轻信当事人的证言,市卫生局对儿童医院经过调查形成的这个报告的审核也不够严格.”


疑问之二:为何只有领导批示才能推动事件的调查事情的处理是很迅速的,而且使用了很多办法,包括人员的构成和先进技术手段的使用.据说还使用了门专业的解电脑的软件,所以第二次调查结论要真实得多.同时,南京市委书记朱善璐还曾严厉批示:这是一个有恶劣影响的事件,必须一查到底.事实证明了一件事,那就是:主管部门更愿意把知情权给领导,而不愿意给百姓.

疑问之三:如何保证“第三方调查”的程序公正首先,第三方调查机制的14名成员都是由南京市卫生局这样一个组织来主导完成的.那么这个身兼二职的组织者所组织的调查机构,是否值得百姓信任呢其次,患儿家属提出的派代表参加调查组的要求被拒绝了.如果患儿家庭代表参加了“第三方调查机制”,将从另一个侧面说明,这次调查更能保证程序的公正和正义.

以后如果我们再遇到此类事件,公众究竟如何才能够更便捷地接近事实的真相我们需要怎样真正的第三方调查

独立调查与追责

“第三方调查”为何不能第一时间“赶到”有媒体提出,在强调“以人为本”的当下,不能总是等到公民权利被严重损害,社会影响已极度恶劣时,才被迫启用独立调查.让第三方调查公共事件成为常态,让这一调查模式获得法律保障,确实不容拖延.

从上海的“钓鱼执法事件”,到杭州的“70码撞人事件”,还有云南的“事件”,你会发现这些事件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在事件发生之后,有关部门总会在很短的时间内给出一个迅速的结论.当然在公众的眼里,这是一个草率的结论,因为日后的事实证明,有关部门公布的这一切,和事实之间有着很大差距.

在公众、媒体、网络等各种各样的压力和质疑之下,有关部门又会启动新一轮的调查,结果出来时往往又与原来的调查有很大的出入.所以人们会在心底里发出这样的疑问:为什么人们获取真相,要经历这么曲折的过程是因为掩盖真相不需要付出代价吗

这些例子,还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没有追责,这个“责”,不是对事实本身的责,而是掩藏真相的这个责,也就是说“掩耳盗铃”是没有成本的.

对于公众而言,如果一个事件被质疑了,而某个部门在作解释的时候,曾作了虚检测解释,这就是作伪证.拿“徐宝宝之死”事件来说,它其实是两个责任:一个是事件本身是不是医疗事故这是医生的责任,或者是医院的责任.另一个是作检测证的责任谁来承担医院要不要承担卫生局要不要承担如果没有个人或部门为此承担责任的话,接下去,这些公共部门还会继续作检测,因为没有成本.

所以,要呼吁真正的第三方介入调查.

国际上,对医疗责任事故的调查,已经出现了真正的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在这个组织里,有律师、医疗专家、社会的公益人士等等.一旦出现医疗责任事故,该机构就能迅速地介入调查,并且这样的调查机构在国际上运行良好.国外独立的第三方调查机构无论从财务上,还是从社会公信力上,都非常有声望.

专家表示,对于卫生部门以及部分执法部门的问题,政府的职能部门可能很难挣脱社会上一些负面的不良环境,去实事求是地公正解决.因为在很多政府职能部门的身上,有着他们自身利益的需要.若想让相关部门进入正常的良性状态,必须要在外部给予监督,比如独立的“第三方调查机制”,比如“媒体的公正报道”,同时还要配合以政府部门的内部自律,只有这三者之间形成一种制衡的关系,才能最终解决问题.

(如今,针对已经告一段落的“徐宝宝之死”事件,人们仍然希望此事能一查到底,让相关的医疗事故责任人、作检测的责任事故调查人,都承担一定的责任,而不是随便地画上句号.一旦画上了句号,公共怎么写作机构在今日伤害的是徐宝宝,明天就可能伤害我们每一个人.)

(本文拒绝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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