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升高级职申请2016年,晋升高级职申请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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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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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川职改办〔2016〕18号)要求,现就做好2016年全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按照《关于公布四川省2016年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校及专业的通告》(川教〔2016〕39号)中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符合技工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的人员.

二,申报评审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48号),省职改办《关于贯彻执行〈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试行意见》(川职改〔1987〕第036号)等系列职称评审文件,制定《2016年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以下简称《评审条件》,见附件1).

三,申报及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教师根据《评审条件》,岗位工作职责和本人自我考核情况,向本单位提交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书面申请和申报评审材料.专业课教师申报专业名称应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6年修订)》中的规范名称.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二)学校推荐.学校要根据《评审条件》认真核实申报材料,主要内容包括:文化程度,任职年限,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成绩,教师资格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教学工作量,任现职以来所发表的本专业和相近专业的论文,着作,科研成果,发明专利等申报材料(上述材料的计算截止时间为8月30日).学校要成立相应考评机构,坚持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任职资格的主要依据,对申报人员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教学工作量,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进行综合考评,通过人员情况应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单位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填写推荐意见,并报学校主管部门,所在市(州)职改部门或省级主管部门审查.

(三)材料报送.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省级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评审条件》,对学校推荐材料的各项内容,种类,数量,公示情况,《评审表》各栏目推荐手续是否齐备,要认真核实,防止弄虚作检测现象发生.材料不齐全,不真实,不规范,一律不上报.上报材料中有违规违纪情况,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6〕12号)处理.

申报评审材料由学校所在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级主管部门审验后,统一上报厅职业培训指导中心.上报评审材料截止时间在9月20日.(申报评审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2).联系人:邹绮,联系:028-86114782,电子:422713070@..

四,评审时间

今年我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将在第四季度进行.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主管部门和技工院校要高度重视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充分认识评审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认真宣传政策,精心组织实施,切实维护广大教师的合法权益.

附件:1.2016年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2.2016年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5月27日

附件1

2016年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48号),省职改办《关于贯彻执行〈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试行意见》(川职改〔1987〕第036号)等系列职称评审文件,制定《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务申报评审条件》.


一,文化程度

晋升技工院校高级讲师职务,须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的学历,晋升高级实习指导教师须达到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任职年限

取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规定学历后,任讲师或一级实习指导教师满5年及以上(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申报当年8月30日.)

三,外语水平

(一)晋升技工院校高级讲师职务,应参加四川省专业技术职务外语B级考试,且成绩合格.

(二)晋升技工院校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应参加四川省专业技术职务外语C级考试,且成绩合格.

(三)符合"免试,先评后补,先评后考"政策的人员,除执行四川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等级标准的通知》(川职改〔2005〕20号)要求外,应按照《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政策及调整2007年度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时间的通知》(川人办发〔2007〕87号)规定执行.

四,计算机应用能力

(一)晋升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务,须参加四川省专业技术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B级考试并成绩合格.

(二)三州,内地县(县级市,区)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由B级降为C级考试并成绩合格(川职改〔2000〕10号).

(三)符合"免试和暂不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政策的人员范围,按四川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职改〔2000〕9号)规定执行.

五,职业技能能力

执行原《四川省劳动厅关于技工学校等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教师实行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川劳职〔1999〕83号)文件,技术理论课教师必须取得本专业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实习指导教师必须取得本专业高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六,专业技术能力

晋升技工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具有研究能力,教学能力和指导青年教师的能力.

(一)研究能力

1.具有主编教材,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并撰写论文的能力,提供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公开出版发行的着作或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论文,科研成果,发明专利.非本专业或非相近专业的论文不能按所晋升专业的论文对待.

2.论文应在经国家或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开出版发行,有"ISSN"刊号(国际统一刊号)或"CN"刊号(国内统一刊号)的学术刊物上发表.

3.着作必须是申报人在任现职期内独立撰写或作为主要编着者公开出版有"ISBN"(统一书号).

4.其它可用于职称评审参考的研究材料还包括:

(1)在市(厅)级及以上一级学(协)会上交流,获得市(厅)级一等奖及以上,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并收入论文集的本专业(学科)教学,科研论文.

(2)经过国家,省,市(州)级相关部门组织鉴定,或按有关规定经过验收,审查合格的应用技术成果(含重大项目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或获得市(厅)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的科技发明奖,进步奖,社会科学成果奖和教育教学成果奖.

(二)教学能力

具备胜任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相关课程教学任务的能力,提供反映申报人任现职期间教学主要业绩材料.

1.提供与申报专业相关的2门课程全套教案和1门课程中1次课授课计划和教案,经学校教务部门确认是本人授课所用,审核盖章.

2.提供任现职期间的教学工作量统计情况,每学期教育教学科研等累计不少于180课时,减免教学工作量的应予以说明,校级领导等教学管理人员,平均每周兼课应在4学时及以上.

(三)指导青年教师能力

具有指导初,中级青年教师的能力,每年度通过各种形式指导5名及以上教师,提供学校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印章的证明材料.

七,答辩

(一)答辩对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参加全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答辩:

1.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人员.

2.经评委会评议需要答辩人员.

(二)答辩内容

答辩重点是了解其掌握所任专业学识水平,工作能力所要求的基本技能及本专业领域的改革动态等情况,也可以通过答辩核对有关问题.

(三)答辩结果

按照《四川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四川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范》(川职改[1997]23号)的规定,答辩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八,其他

(一)非师范院校毕业晋升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务,应具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188号)相关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任现职期间取得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

(二)按照川职改(1991)2号文要求,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未通过者,不再复议,不得改送其他评委会评审相应职务,在评审之日一年内也不得重新申报评审未通过的专业技术职务.

附件2

2016年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一,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成一套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

(三),专科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育学及心理学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四)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任职资格通知批文(单位盖章)复印件.

(五)外语考试合格证复印件,符合免试年龄条件的,须提交本人复印件,可不参加外语考试的人员,需出具专业技术职称审批机关的免试申请同意证明,属于按有关规定可以先评后补的,需提交当年度外语考试成绩通知单.

(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符合免试年龄条件的,需提交本人复印件,可不参加计算机考试的人员,需出具专业技术职称审批机关的免试申请同意证明.

(七)技术理论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应提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二,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十三套

(一)《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简表》.

(二)个人业务工作总结.(总结任现职以来本人学术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情况,3-5千字.)

(三)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主要包括任期内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和贡献,公示情况等,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加盖公章.

(四)对申报人员进行公示的文件复印件.

(五)与申报专业相关并在正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复印件.

(六)任现职以来指导青年教师证明材料.

(七)任现职以来个人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三,其他相关材料

(一)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个人申请书1份.

(二)《诚信申报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

(三)《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2份.

(四)《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简表》1份.

(五)对申报人员的公示文件原件1份.

(六)近三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套.

(七)任现职期内的2门主要课程全套教案和1门主要课程1次课的课时计划和教案.

(八)任现职以来的主要论文,着作,教材及其它科研成果,推广项目,创经济社会效益等原件资料,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合作的论文,着作,教材及其它科研成果应由合作者或课题负责人出据申报人所承担部分或所起作用的书面证明原件一式1份.

四,装订要求

(一)上述材料中"一览表"和"简表"统一使用A3纸,其余材料使用A4纸.相关证明材料统一提供复印件,经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并在报送材料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待查验后及时退回单位.

(二)评审材料填写字体工整,申报材料要求装订整齐干净,左侧装订(不需要在外进行专业装订).

(三)报送材料装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内,每人1袋,袋面粘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表》(2016年).凡评审材料不齐全,纸张不符合要求,一律不予受理.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五,资料下载

申报技工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填写所需表式,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sc.hrss.gov.)自行下载.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

(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

(四)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个人业务工作总结.

(五)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单位综合推荐材料.

(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个人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七)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个人申请书.

(八)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九)申报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人员情况公示.

(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表(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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