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性侵犯不报的女性被害人心理

更新时间:2024-02-22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0957 浏览:143173

摘 要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将被害人陈诉列为直接证据,被害人作为犯罪侵犯的客体,是犯罪行为最直接的受害者,也是其中亲身经历者,而被害人的心理直接影响到被害人的行为,因为他们的心理状态直接影响到提供情况的准确性和真实、客观程度,也直接影响到案件的侦破.女性被害人以遭受性侵犯的心理状况最为典型,通常出现惧怕、恐慌、愤怒、报复、屈辱等心理状态,严重影响了案件的侦破和女性被害人日后的工作和生活,也对社会造成了一定影响,因此对遭遇性侵犯的女性被害人的心理研究显得日益重要.

关 键 词女性被害人 性侵犯 被害人心理

中图分类号:D9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7-181-02

一、被害人心理的含义

(一)被害人的含义

对被害人的含义,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定义.《法学辞典》被害人是指正当权利或合法利益遭受犯罪行为或不法行为侵犯的人,是诉讼当事人之一.《刑事法学大辞典》中被害人是指其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等受到犯罪行为直接怪害的人.《在刑事被害人学》一书中被害人是指正当权利和合法利益遭受犯罪行为或违法行为侵害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被害人是指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是当事人之一,在一定程度上起证人的作用;如果他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就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享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在自诉案件中,被害人为自诉人,享有当事人的地位.在心理学中将被害人称为“受害人”、“受害者”指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

(二)被害人心理的含义

被害人心理是指受到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在被害前、被害中、被害后的心理.包括被害人在整个被害过程中的心理状态;还有被害人一般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

被害后心理是被害过程中最为关键的环节,被害后被害人的心理特征又是被害后心理中的理论核心.被害后的心理特征包括被害后的心境、态度.被害人的性格特征与行为的关系及表现也是被害后心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被害人陈述在案件侦破过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被害后被害人的心理显得尤其重要.

被害后,被害人的心理可能会持续一段或很长一段时间,这对被害人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产生不良影响,致使被害人长期生活在被害过程的阴影中无法摆脱.对于被害心理的研究不仅有利于被害的预防,同时也有利于打击犯罪.


二、影响女性被害人心理的因素

(一)影响女性被害人心理的客观因素

1.案件的性质和被害人受到侵害的程度.一般而言,案件的性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被害人受到侵害的程度,案件性质越恶劣,犯罪手段越残忍,被害人在精神上和肉体上承受的伤害就越大,心理受到的刺激就越强烈.身体上的伤害也会对心理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相反,如果案件性质较轻,对身体的伤害较小,心理上的刺激也就相对微弱.

2.被害过程.也可以说是被害过程发生时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第三者在特定的时间、地点、周围环境构成的特殊情景.犯罪嫌疑人在作案过程中所使用的手段、工具、凶狠程度影响着被害人的心理状态,被害的时候在场的第三人有没有反应,是什么态度的,都直接影响着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心理,如果第三人在场却未加制止,会对女性的精神造成更大的压力,尤其是在性侵犯案件中.

3.社会舆论.人作为社会的组成部分,舆论是人不可避免的共鸣和认识,是人们对社会对事件的评价标准和原则,它所带有的感彩和力量让人们在这种无形的压力下改变自身的认识,而选择从众.正确的舆论导向不单可以积极的协助机关破案,而且有助于被害人重拾生活的信心,积极配合机关侦破案件.不正确的舆论会导致妇女失去生活的勇气和信念,不愿报案、不敢声张、避开机关的调查.还有些害怕犯罪嫌疑人报复,不敢高发.

4.被害人自身特征.性格特征、年龄不同、社会阅历、学历水平、心理成熟程度,被害人在被害后的心理表现也不一样.女性往往由于情绪过分激动而对案情的回忆不完整.年龄小的被害人往往过于激动和恐惧,而成年人相对平稳.

(二)影响女性被害人心理的主观因素

1.被害人自身的认识水平和心理承受能力.被害人的学识水平会影响被害人对案件性质及后果的认识,使被害人能正确认识案件的影响和对自己造成的损害,用法律和理智来解决,正确认识客观事实,坦然面对,不逃避现实,并能认真的回忆案情,积极配合机关,早日侦破案件,被害人的气质特征也对心理有影响,胆汁质的人易激动,多有报复心理;多血质的人易变化,情绪不稳定;黏液质的人行动缓慢,情绪深刻而持久,容易以自己独特的方式报复;抑郁质的人多愁善感,行动迟缓,承受力差,往往承受不住刺激而心理失常.

2.被害人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被害人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比较强,在受到侵害时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第一时间迅速报案,提供线索,积极配合机关,为破案创造条件和可能.

三、女性被害人在被害后的心理和行为表现

西方学者对于女性遭受性侵犯这样说过:“他不单夺取了女性的身体,还蹂躏了她的灵魂.”在中国有着五千年的传统文化,将女性的清白、名节看的尤为重要,而在这种文化的熏陶下,很多受害者事后选择不报案,对案件的发生更是守口如瓶,究其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点:

(一)恐慌、害怕心理

担心名节受损,很多未婚的女性受封建文化观念的影响,对女性的贞洁看得很重,害怕此事宣扬出去有辱名节,担心会被人戳脊梁骨说是不干净的女人,会使家族蒙羞,自己嫁人困难,而一忍再忍.还有些担心犯罪分子报复,他们被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垮,失去了反抗的意志和能力;有些犯罪分子可能在社会上有一定势力力,恐吓受害者,利用女性怯懦的心理,致使其忍气吞声不敢声张.

(二)痛苦和绝望心理

有些女性意识到自己失去了作为女人最宝贵的东西,未来对生活的憧憬都化做泡影,感到绝望和痛苦,尤其是在此之后由于此事遭到了丈夫的抛弃,邻里的议论,使她们更加绝望,甚至走上的道路.

(三)羞怯、屈辱心理

这是多数女性被害人的心理,觉得自己失去了,没脸见人.而社会上对于受到性侵犯的女性被害人大多持两种态度:一是表示同情;另一种是表示歧视,看不起,甚至当成笑料和饭后的谈资,使得被害人无法正常生活,害怕报案后犯罪分子抓不到还让大家都知道了此事,害怕对自己的影响不好不敢声张.

(四)愤怒、复仇心理

部分女性被害人认为自己的不幸是犯罪分子一手造成的,不但让自己身心倍受伤害,还毁了自己一生的幸福.在这种观念的驱使下会让受害者产生报复心理,出现报复行为.

(五)代偿心理

部分女性认为案件已经发生,生米做成熟饭了,再追究也于是无补,犯罪分子提出赔偿,被害人觉得有钱拿比让他人坐牢自己什么都没拿到要好,同意私了,不予报案.还有的犯罪分子提出结亲,女性受传统观念影响觉得给了谁就是谁的女人,便委屈求全的嫁给犯罪分子.甚至有些被害人抓住犯罪分子事后害怕的心理,提出种种不予报案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对于一些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来说,通常会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