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心理卫生底线”的

更新时间:2024-03-0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4908 浏览:17053

【关 键 词 】心理卫生;底线;商榷

拜读贵刊2012年第12期许又新教授《心理卫生底线》一文后,觉得文中的有些观点值得商榷,罗列如下,候教于大方.

1也从道德底线谈起

“心理卫生底线”是个新提法,不易确定.顺着许教授的思路,先借鉴“道德底线”探讨一下:

许教授推崇的由易中天先生所概括的道德底线并不准确.妨碍别人的生存几乎是犯罪,即使情节轻微不必按刑律或治安管理条例处理,也明显洞穿了道德底线.所以,以“至少不妨碍别人的生存”作为道德底线之一就显得要求太低了.

恐怕不得不承认,我们绝大多数人或多或少都侵犯过别人的利益,比如占别人的便宜等.因此,以“不侵犯别人的利益”作为道德底线之一又显得要求太高了,大家都守不住,除非在此话前面加上“过分”二字.

如果社会规范属于社会环境中的软件,那违法就比违背一般的社会规范要重得多,但有时候违法并不触及道德底线,例如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乱穿马路,没有人说这也超越了道德底线.

由此可见,就连道德底线这一频繁出现、人们基本心领神会的概念,定义起来都这么困难,何况是人们不熟悉的“心理卫生底线”呢?而且,心理学尚有许多争论,许多争论还缺乏客观地判断是非的金标准;就连研究、讨论了数十年的“心理健康标准”都只是在2012年出了个部分专家的评审稿,实则至今未有定论.另外,历史阶段、国情及文化背景不同,心理健康观会有所不同,所得出的心理卫生底线标准也必然会有差异.有鉴于此,我们不苟同设立“心理卫生底线”.

2心理卫生底线的定位

话说回来,讨论一下这个问题也未尝不可,毕竟真理大多都需要一个“越辩越明”的过程.倘若大家觉得有必要设立“心理卫生底线”的话,笔者认为,“中国心理卫生底线”应区别于心理健康标准和精神(心理)疾病标准,并介乎两者之间,否则就是多此一举.至于该线到两者的距离,实难确定.从医学角度看,应该属于亚健康状态.向下穿越该线,就会加速滑向精神疾病.跌近该线之上,则仍较易恢复到心理健康状态.

3心理卫生底线的标准分析

我们认为“不回避”不够准确,范围过大,易误解.而且,轻度的消极回避还是能容忍的,及时解决问题不会影响心理健康,就更别提能防止心理问题恶化的积极回避了.所以,我们建议此条改为“不过分消极回避”.本文的“过分”包括强度和时间,比如,挫折或伤害事件发生时,消极回避一段时间(1-2周),其后能逐渐认知和接受现实,并作出积极应对,即为“不过分消极回避”.回避时间过长,仍不愿认知、接受现实和积极应对,即为“过分消极回避”.在后者基础上若出现较明显的应激障碍或身心症状,当属病态.

同样道理,第二条改为“不过分依赖”.只要依赖者与被依赖者相处得当,轻度依赖不会导致心理障碍.就算有一天失去依赖,也由于程度较轻而较易纠正.毕竟是底线,要求不宜太高.要是在前面加上“能者”二字,即有相应能力者不过分依赖,则可适用于各年龄段的人群了.具体而言:力所能及的大小事务都不愿自主决断和作为,而要依赖他人决策与帮助,即为“过分依赖”.由于自卑、懒惰、怕担责,长期存在这种情况,失去依赖便出现较明显的不适症状,当属病态.一定时期内出现这种情况,失去依赖还不至于出现较明显的不适症状,过后逐步恢复自主决断和作为,即为“不过分依赖”.


对于“不自欺”,我们认为改为“不苛求”更恰当.欺骗自己近似于“回避”,不必重复.有时候顺势而为比“信守对自己的承诺”在心理学上更有积极意义,即使计划受挫也不至于心理受挫.欺负自己若是指“应该之”,则“苛求”更贴切.无论对自己还是对他人都不苛求,就不会使心理压力超负荷,有利于保持心理的健康状态.

我们还建议增加“不过分自卑、自傲、自私”.因为这三者容易造成人际交往障碍,影响社会支持,进而影响心理健康.而猜疑、孤僻、嫉妒、羞怯等心理与前者重叠或关联,可归纳其中.中国古代心理学思想更强调“和”——人本身、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从心所欲不逾矩”,当在此有所反映.

上述乃我们管见,仅供广大同道对这一问题做进一步讨论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