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有偿新闻的

更新时间:2024-01-28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4764 浏览:67963

摘 要 :有偿新闻的产生,与我国新闻立法的缺失有着密切的关系.治理有偿新闻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并且不断研究这方面的新情况,采取新对策,坚持不懈地抓到底,使新闻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才能使有偿新闻这种不正之风得到根本治理.关 键 词 :新闻;有偿新闻;治理中图分类号:F961.9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913X(2012)09-0108-02“有偿新闻”是指事业单位、组织、机构或个人以酬金或实物等方式报偿新闻机构,换取一定的新闻作品、版面、播出时间,为该人或该单位及其产品、社会活动进行宣传的所谓‘新闻报道’.这类新闻往往带有浮夸、虚伪的成分,损害新闻报道的真实性,损害新闻机构的客观公正的形象.”[1]有偿新闻的产生,与我国新闻立法的缺失有着密切的关系.目前没有一部法律可以对这种行为进行约束,尽管政府反复强调禁止有偿新闻,虽然各个新闻单位也都有关于禁止记者收受财物的规定,但是实际上却很少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大多成为了一纸空文.因此,使新闻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在当前显得尤为必要.一、有偿新闻出现的社会基础(一)有偿新闻的产生和我国现行的新闻体制有着密切的关系新闻单位是“党和人民的喉舌”,党和政府要对意识形态领域加以控制、引导,如果制定《新闻法》,势必体现新闻自由的原则,在作为新闻行业基本法规的《新闻法》无法出台的情况下,片面地制定禁止、打击有偿新闻的法规当然就失去了基础.(二)媒体的特殊地位,使有偿新闻的产生有了可能性 新闻报道在当今中国的社会,已经具有了一种话语霸权.在宏观上,新闻报道影响着政府部门的决策.在微观层面上,新闻报道经常决定一个企业的存亡,一些对企业的积极报道促使这个企业高速发展,而对企业的则会让这个企业立刻陷入破产的边缘.因此,讨好新闻单位、希望它们对本企业多进行积极报道,就成为企业、也包括一些事业单位理性的选择.(三)新闻单位的企业治理结构以及新闻单位有限的经费保障与有偿新闻的产生有着密切的关系在现有的新闻媒体的经营体制下,当前大多数新闻媒体是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因此,这种对新闻单位自负盈亏的要求,无法让单位领导人具有足够的动力提高报道质量,杜绝有偿新闻,他们更加关注如何提高媒体的经济效益.同时,由于目前中国的大多数新闻单位经费预算比较紧张,这使得编辑、记者除了相对收入较少外,他们许多正常的开支、如差旅费等,无法及时报销.因而,接受被报道单位的少量馈赠,也成为一种看似合理的现象.(四)少数新闻工作者的自身素质不高,是有偿新闻产生的主观原因新闻行业是知识密集型的行业,新闻工作者的文化素质相对较高,但由于目前的新闻工作者的绝大多数年纪较轻,经受的党性锻炼和考验少,对党的新闻工作优良传统没有深切了解,对马克思主义的新闻观、新闻职业道德要求缺乏深刻了解,加之社会所提供的诱惑太多,因而在金钱面前大搞“有偿新闻”.(五)重视不够,处罚不力也是某些新闻单位有偿新闻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从新闻单位领导来讲,有的领导处理下级违纪现象有顾虑,怕影响单位的声誉和经济效益,因而对监督部门的工作,口头上支持,行动上却支持不够,这往往造成对有偿新闻的监督不够和查处不力.二、对有偿新闻危害性的认识有偿新闻是“拜金主义”在新闻领域的反映,是新闻界的不正之风,它的存在和蔓延,是新闻行业的耻辱.其对新闻界造成了巨大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有损党的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有偿新闻的实质就是新闻界的一种腐败现象,它背离新闻宣传工作的党性原则,背离新闻工作者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怎么写作的宗旨,不仅有损党的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也损害媒体作为社会公器的良好形象.二是有损新闻媒体的公信力.有偿新闻为了其怎么写作对象需要的宣传效益,将一些毫无新闻价值或者新闻价值不高的东西充塞版面和节目,挤占了真正有新闻价值报道的时间和空间,从而影响了新闻宣传报道的质量.不仅如此,有偿新闻为数不少的表现是对某些单位和某些人歌功颂德.由于利益使然,有的人甚至不顾事实搞“检测、大、空”,胡编乱写,因此有偿新闻极易变成失实新闻或虚检测新闻,其恶果是欺骗群众,愚弄受众,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新闻媒体信任度下降.三是损害新闻单位的经济利益.有偿新闻降低了社会各界对媒体的信任度,必然影响媒体的发行量、收听收视率,必然影响其广告收益,发展下去的结果是损害新闻单位的经济效益,影响新闻事业的发展.四是不利于新闻队伍建设.有偿新闻的存在显示少数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素质低下.一些搞有偿新闻的人见利忘义,有“好处”才采访,有“表示”才发稿.长此以往,必然降低新闻工作者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影响新闻队伍的全面建设.三、治理有偿新闻的对策导致有偿新闻的原因非常复杂,因此对于如何有效的铲除有偿新闻,任何单独的措施都不能带来情况的本质改观,必须采取全方位的管制办法.(一)加强从业人员的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新闻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一要加强对新闻工作者的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明确党对新闻工作者的基本要求.要用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自己的言行,忠于党和人民的新闻事业,坚持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实事求是的新闻职业精神,使新闻工作者认识到自己不仅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宣传者、引导者,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实践者、示范者,以此为禁止有偿新闻工作打下扎实的思想基础.二是加强对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教育.教育每一个新闻工作者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做到一身正气,不要见利忘义,坚决抵制有偿新闻,用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准则约束自己,使禁止有偿新闻成为每一个新闻工作者的自觉行动.三是通过剖析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人物,对新闻工作者进行警示教育,使每个新闻工作者自励自律. (二)加强行业自律“美国媒体解决有偿新闻主要靠行业自律.”[2] 1911年,华特·威廉斯首先制定了《报人守则》;1923年,美国报纸主编协会颁布了《报业信条》,比较全面地界定了媒体自律若干基本要素.经过数十年的发展,美国媒体自律规范方面已经有了比较完善的规定.美国各大主流媒体对如何防止记者陷入利益冲突都有更加详尽和富有操作性的“内部规定”.这些规定千差万别,但大都包括:严禁接受被采访对象的任何好处——无论是金钱的还是任何其他形式的好处;任何记者不得;从事财经报道的记者在做出个人投资决定时要受到限制等.各级宣传主管部门、中国记协、地方记协以及专业记协应该在建立有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体制上多做工作,研究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把新闻行业自律和新闻管理有效地结合起来.要营造激励正面、惩罚反面、扶正祛恶的环境和机制,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对于培养新闻队伍的后备军的新闻院校来说,其课程应该设置并加强新闻教育,使学生在进入新闻行业之前就树立正确的社会观.(三)通过立法和制度建设来维护新闻的真实客观性应尽快制订并颁布《新闻法》,保护新闻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对其进行有效地监督.在对有偿新闻的依法打击过程中,也不能忽视新闻单位内部对编辑、记者队伍的治理,要加强新闻单位内部对编辑记者队伍的制度建设,这需要制订一系列稿件奖惩制度.这样做的目的一是要让认认真真写报道的人能够获得至少不低于从事有偿新闻的报偿,二是通过奖惩制度衡量稿件质量,减少刊登或播出有偿新闻的可能性,当这类稿件经常无法被刊登或播出时,被采访者提供报酬的动机也会有所减弱.(四)建立必要的监督机制,加大惩罚力度第一,要坚持层层把关.新闻单位的业务领导在审稿时要坚持原则,对涉嫌有偿新闻的稿件决不采用.版面编辑要严格把关,对涉嫌有偿新闻的稿件决不编排.第二,新闻宣传领导部门要加强对各新闻单位的监督,对社会各界公布有偿新闻问题的,并设专人负责处理的有关问题,并对经查实属有偿新闻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第三,坚决查处有偿新闻,不断弘扬廉洁新风.查不查处有偿新闻,影响着社会各界对禁止有偿新闻这种不正之风的参与度.因此,新闻单位要对和发现的有偿新闻问题坚决调查处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这样做,既能保护社会各界对新闻单位进行监督和爱护的积极性,也可有效地教育和保护新闻工作者.(五)改善新闻工作者的福利待遇“在一个基本的生存条件内,经济和道德是互为条件和基础的.没有起码的经济发展和相应的物质生活水平作保证,一种普遍的社会很难建立或达到一个基本的水准.”[3]因此,要从根本上杜绝有偿新闻的产生,还需要从改善其福利待遇上来予以根本的解决.如“纽约百老汇是美国戏剧演出的中心,每年都有数百剧目在这里上演,《纽约时报》有一条规定,记者一律不准接受免费票,如果要看戏,可以向部门负责人提出,报社出钱购写座位最好的票.并且记者在采访中,所有差旅费用(采访有关费用)都由《纽约时报》承担.”[4]解决了这些问题,便使杜绝有偿新闻的产生有了可能.(六)新闻单位要严格执行“规定”,坚持新闻经营“两分开”新闻从业人员和广告经营人员必须坚持做到:新闻报道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以新闻形式为企业或产品做广告;经营部门所办收取费用的专版、专刊、专页、专栏、节目等,均属广告,必须有广告标识,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新闻单位应由专职人员从事广告等经营活动,不得向采编部门下达经营创收任务;记者编辑不得从事广告和其他经营活动.只有严格执行“规定”,坚决做到“两分开”,才能从根本上禁止有偿新闻.治理有偿新闻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并且不断研究这方面的新情况,采取新对策,坚持不懈地抓到底,才能使有偿新闻这种不正之风得到根本治理.参考文献:[1] 赵玉明,王福顺.广播电视辞典[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1999(57).[2][4]唐 勇.美国如何遏止有偿新闻[J].思想工作,2007(2).[3] 邓晓旭.媒体公信力缺失与加强新闻探析[J].新闻知识,2005(8).[责任编辑:高治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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