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新闻媒体舆监督作用

更新时间:2024-03-0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0618 浏览:94468

【摘 要 】人民群众是舆论监督的主体,要深入群众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实事求是.而不能按照自己的主观愿望,改变事实真相,以偏盖全,断章取义.

【关 键 词 】新闻媒体;舆论监督

一、提高新闻舆论监督的策略

1.不断提高新闻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新闻从业人员要学法守法,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个人的政治思想素质;认真学习新闻理论,坚持新闻的客观真实性原则,避免失实报道.把舆论监督的重点放在那些有悖于社会规范的错误行为和丑恶现象上,紧紧抓住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的重大问题,反映群众呼声,在真实、公正、全面的前提下侧重于对其行为过程的叙述作进行性的批评,以事实来形成逻辑结论,尽量少用或不用带有感彩的过于强烈的词语,防止主观、武断,同时要尊重被采访对象.人民群众是舆论监督的主体,要深入群众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实事求是.而不能按照自己的主观愿望,改变事实真相,以偏盖全,断章取义.另外,新闻媒体要建立切实可行的稿件审核制度,增强把关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严防不实报道.

2.规范舆论监督的法制化

(1)加大正面宣传报道的力度.通过广播和电视的宣传,营造一个弘扬司法公正的舆论环境.电视台《焦点访谈》和《社会与法》,80%以上的栏目都和法制有关系,都是旨在通过这些栏目倡导司法公正、鞭笞司法腐败.

(2)加大典型宣传的报道力度.实践证明,典型是最有力量的,2010年有很多感人的事迹宣传,都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和社会效果.别看宣传报道的是典型人物,但对百姓来说增强了司法环境的信心,也增加了党和政府的威信.

(3)加大贴近百姓生活的宣传.法律工作履行的是法律监督职能,很多内容不是直接面向老百姓的,但实际上司法机关为老百姓做了很多实事.笔者认为,法制规范化宣传应把角度调整一下,使之更贴近老百姓.

(4)加大新闻宣传报道的作用.新闻舆论监督地方法规的建设正好弥补了我国没有专门《新闻记者权益法》与《新闻舆论监督法》的缺憾.同时也应该尽快制定全国性统一的新闻监督法规来规范舆论监督.近年来新闻记者在履行自己的职能,客观公正地报道事实真相,进行舆论监督过程中采访权受到侵害的事件时有发生,公众知情权遭到践踏.而有些地方已经出台一些地方性的新闻监督法规.新闻舆论监督一定要坚持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为主要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使新闻舆论监督事业在社会的蓬勃发展中持续、健康、有序地发展

3.重在调查取证,切勿偏听偏信


批评报道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严肃”即指要严格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组织原则办事.无论是表扬报道还是批评报道,最后都要给人以力量,给人以信心,给人以勇气,给人以希望.新闻报道最怕失实,批评报道更须慎之又慎.批评报道的威力不可小看,批评对象在被动的状态下,自然要拿放大镜对批评内容横挑鼻子竖挑眼,鸡蛋里面挑骨头.如稍有不慎,一字之差都会成为打官司的导火线,这就要求记者既要大胆,又要谨慎,做到现场取证、持之有据,反复核实,一丝不苟,字斟句酌,留有余地.

4.准确把握报道时机,帮忙而不添乱

在进行新闻舆论监督时,即要注意时效性又要注意适宜性.由于广播时效性强,传播速度快,节目制作过程简单,往往比报纸和电视节目播出速度快,这就要求掌握舆论监督报道展开的时机.切入过早,矛盾正处于“白热化”状态,解决问题的火候不到,非但不能促成问题的解决,反而会“添乱”.切入过晚,百姓关注的热情已经减退,舆论难以掀起,监督的效果也会大大减弱.因此,一定要审时度势,通过有效控制传播流程,准确把握问题报道的切入时机.

5.既要大胆抨击,又须把握分寸

批评性报道更要进行周密策划,从稿件的选题、重心、文体、表现形式,都要精心考虑,对所批评的问题要力求进行全面剖析做深度报道,引导受众认识问题的实质并看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以提高新闻舆论监督的有效性.广播在进行舆论监督时要运用多种报道形式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与愿望,为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提供新闻平台,既要抓好新闻批评报道,也要搞好各种非批评性质的报道,还可以通过接听听众,播发群众来信、开展民意调查、直接参与重大社会活动等方式开展新闻舆论监督.同时,要善于联系多种力量参与,让新闻舆论监督与行政监督、法律监督联动,提高监督的威严和强制力,促成问题的解决

二、搞好舆论监督要注意的问题

1、舆论监督具有很强的公开性.舆论监督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舆论工具来实现的.它要直接地、公开地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意见、愿望和要求,同时它又把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呼声、意见、愿望和要求的处理与解决的结果,直接公开地告诉人民群众.有利于促进政府依法行政、透明行政,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密切党、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

2、舆论监督具有不容忽视的公正性.首先,监督的内容是实事求是的、客观真实的,不充许有丝毫的含糊,更不允许弄虚作检测.其次,监督的对象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各级党组织和政府的工作人员,都有支持、维护和接受舆论监督的义务.

3、舆论监督具有很强的促进作用,把违法乱纪行为公诸报端或声屏,就等于把有问题的干部置于众目睽睽之下,也会对与此相关的人产生强大的道德和法纪的舆论压力,使“关系网”、“人情风”失去市场效力,因而促进事情迅速解决.

4、“新闻舆论监督”报道应该把握的“度”、遵循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要做到客观、公正、全面,考虑问题要周全.在报道的“量”上要适度;在处理报道的“质”上更要适度.提倡探讨式“新闻舆论监督”性深度报道,本着与人为善的态度,尊重被报道者的权利,争取监督对象的配合,促进问题的解决.摆正媒体的位置,防止媒介审判,尊重受众对问题的判断能力,强化媒体的公众形象.

要做到客观、公正、全面,考虑问题要周全.要立足现实,有理有据.媒体要妥善保存好原始采访、调查材料,以备查考.又要替新闻工作人员考虑周全,做他们的坚实后盾.媒体揭露问题的根本目的在于化解矛盾、解决问题,而不是将问题扩大化、复杂化.要具有理性和建设性.报道应当立足于对社会发展起长效作用,所针对的应当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课题.与社会共同和谐发展才是媒体所应追求的最高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