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烂尾新闻”

更新时间:2024-03-2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7504 浏览:80796

山体滑坡、矿难瞒报、塑化剂、速生鸡等在网络资讯发达的今天,对一起起牵动老百姓“神经”的热点事件,多数地方选择“迅速表态”.然而,这“迅速”的后面,却是“热回应、冷调查”成套路,事故责任追究渐无音讯,事件调查“雾里看花”,久而久之,新闻“烂尾”.

层出不穷的“烂尾新闻”

“时间过去并不久远,但哈尔滨塌桥事件似乎已被遗忘,一起被遗忘的还有‘表哥’杨达才、打人部长方大国等.现下,无论是微博还是传统媒体,很难再发现相关新闻.好像阳明滩大桥根本没有坍塌,杨达才们完全没有出现一样.媒体和公众的退场,使得许多舆论热点不了了之,俨然成为‘断头新闻’.”

2012年9月,新华网记者白靖利的这篇名为《莫让舆论热点成为“断头新闻”》的评论文章,让“断头新闻”、“烂尾新闻”这一现象进入公众视野.

“因为达芬奇家居,郭美美只热了两个星期.因为,达芬奇只热了一个星期.”2012年末,细心的媒体盘点了该年度“十大烂尾新闻”,除了上述提到的几个事件外,还有山西县委书记女儿“吃空饷”,宜宾南溪招“”女协税员,天津蓟县的莱德商厦“6·30”重大火灾事故,哈尔滨“8·24”大桥垮塌,深圳一村委会主任资产超20亿元,还有关涉民生的塑化剂、速生鸡事件等等.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世香撰文指出,所谓“烂尾新闻”,就是指一些地方在处理社会热点事件时“表态多,后续跟进少;道歉多,问责整改少;调查多,真相公布少”.

“细细看来,被称为‘烂尾新闻’的热点事件,大多无非是涉及一些地方对媒体过的党风政纪负面问题听之任之,不及时回应公众质疑,或以调查名义拖延搁置而长时期不给说法.”陈世香指出,这类问题恰似烂尾楼一样,无法“封顶”——给出结论或处理,作为热点事件平台的媒体们也只好无奈而形象地创造了“烂尾新闻”这个新名词.

《中国青年报》曾撰文,概括了“烂尾新闻”的3种模式:

——“第一时间”回应,事件真相却“雾里看花”.“塑化剂”、“毒胶囊”引发极大关注,然而时至今日,酒类中塑化剂的限量国家标准仍未出台,保障消费者安全依旧靠企业自律.部分企业用工业明胶生产“毒胶囊”,污染链到底有多长,流向了哪里,事件真相的调查也远未水落石出.

——号称“严肃查处”,调查结果却迟迟未见公布.山西长治发生的苯胺泄漏事故过去半月,污染造成的严重后果波及3个省,污染损害却没有确切评估,相关责任人的调查也没结果.

——处置罔顾民意,事后道歉“一笔勾销”.未经遇难者家属签字同意,云南省镇雄县山体滑坡事故中的46名遇难者遗体就被火化.事后,当地政府“诚恳道歉”,县民政局及殡仪馆“书面检查”,责任追究却未启动.“速生鸡”事件,肯德基一份“道歉”能将监管部门职责缺位一笔勾销?

有学者指出,对于公众而言,关注这些新闻事件并非简单的茶余饭后的消遣娱乐,而是这些事件本身反映出的本质问题往往侵害了国家、社会以及不特定公民的利益,“可以说,无论他们发生在哪里,都与我们的切身利益相关”.

“‘烂尾新闻’一旦发生,受损的自然首先是民众权利和社会公益.不仅直接受损的民权和公益得不到应有救济和维护,一旦示范效应形成,制度与机制的路径依赖将导致相关民权和公益长期无法实现,怎么写作型政府建设目标最终也只能是付诸阙如.”陈世香说.

缘何“烂尾”,何故“断头”?

“烂尾新闻”频频出现,难道只是媒体与公众的“健忘”?

有学者指出,这首先关涉舆情特点.媒体与公众的猎奇心作怪,不断地追求更新、更热、更爆炸性的事件,而当新公共事件或舆论热点出现时,公众的视线也被自觉地转移,从而“遗忘”对旧闻背后真相的刨根问底.毕竟,这些事件虽关涉社会的公平正义,但未必发生在我们的周围,未必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新闻事件销声匿迹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新闻事件本身的调查处理需要经过一个较长周期的程序.这一点无可厚非,不能因为对真相的渴望,就抛弃正当程序,违背客观规律,搞“大跃进”式的调查.

还有一些文章分析认为,事件的沉寂,或者说新闻的中断,很可能是需要程序性的调查,耽搁一些时日是正常的.

“我们注意到,在网络监督中,干部层级较低的,事情性质较恶劣的,处理的效率就比较高.相比之下,那些地位和身份相对‘特殊’、牵涉到的背景较为‘复杂’的负面事件,容易成为‘断头新闻’的主流.”

《现代快报》首席评论员西风撰文认为,这类事件的调查难度相对较大,需要的时间也相对较长,并不能一概称之为悬而不决.“因此,我们既要防止有关方面利用种种借口为当事干部‘暗度陈仓’提供掩体,也要体谅纪检环节上的‘沉默周期’.”

另一方面,也不能排除有些地方为了护短或是基于地方利益的考量,面对公众关注的新闻事件阳奉阴违,轰轰烈烈地宣布调查,重重举起,却轻轻放下,采取“拖字诀”,期望随着时间推移,让媒体和公众逐渐淡忘,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在人民网评论员姜泓冰看来,“烂尾”新闻多,根本原因在于行政问责制不能落实.她认为,“每项调查或许在政府机构内部都有其结果报告,却没有人认为他们欠公众一个答复.‘问责’,很大程度上仍停留在名词本身和政府自身的规定上,而缺少公民、媒体等社会各方监督行政部门可以凭借的法律和制度保障.”

在这种情况下,“热点事件的处置,在‘虎头’之后,究竟会是‘虎尾’还是‘蛇尾’,便只能看上级部门与长官的意志与形势,而轻忽对外部社会作出的承诺.”

用什么吹散公众疑云?

打捞真相、刨根问底,使新闻不“烂尾”,才能恢复社会正义,彰显社会正能量.那么,如何终结“断头”新闻,吹散公众心头的疑云呢?


媒体被誉为“社会正义的守望者”,是实现社会正义的重要媒介.大部分公共新闻事件都是经由媒体的广泛报道而引发社会关注和质疑的.但是,媒体在报道和评论个案时,因视角与观点不同,难免掺杂个人喜好与偏见.并且,整个媒体生态良莠不齐,难免有些媒体在利益驱动下捕风捉影,进而大造舆论;抑或为利所困,被利所诱,进而视而不见.

因而,一些专家指出,良好的媒体环境对终结“烂尾新闻”有着重要的意义.媒体有责任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及时传播信息,对事情做真实、正确而完整的报道,“使大众能透过报道对公众事务做出明智的判断”.

不过,媒体监督只是通过外力来促使新闻事件背后的真相浮出水面.而就事件真相调查和问责而言,并不起根本性作用.

“事件发生后,公众最想知道真相、谁对事件负责、下一步如何改进工作.但是一些地方这三个环节都做不到位,遮遮掩掩,吞吞吐吐.”国家行政学院应急管理培训中心副教授钟开斌说,有的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很快回应,表态很好,却迟迟没有下文,不禁让人怀疑:他们是真想解决问题,还是仅仅只为避免问责、保“乌纱帽”?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认为,对热点事件的调查,无论进展到什么程度、结果如何,都应该通过微博、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发布.不及时查处和回应民众质疑,就是“欠公众一个回复”,不利于社会监督,也不符合“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原则.

“后续调查结果难以出炉,关键是问责处理机制未发挥作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任建明说,相关部门的调查没有进入问责程序,或以道歉代替问责,或一般性调查草草了事,调查结果难以服众.

因此,一些专家认为,建立由第三方参与的调查机制十分必要.“建立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调查机制,避免自说自话,自查自纠.”钟开斌认为,事件调查组应吸纳媒体、人大代表、死伤者家属等多方参与,毕竟“由第三方参与的事件真相调查,结论才会更令人信服”.

编译局世界发展战略研究部主任何增科认为,热点事件责任追究的沟通协调机制仍须完善.“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事件,建议多部门启动专门程序‘全程紧盯’,只有对敷衍塞责的相关人员行政问责,才能起到惩戒警示作用”.

事实上,每一次应对热点事件既是一次严重冲击和重大考验,也是一次改革创新的契机.抓住并充分利用这些推动改革的“机会之窗”,亡羊补牢,才能真正从类似事件中汲取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