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寻租与媒介公信力的维护

更新时间:2024-01-1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8490 浏览:33570

媒介身份的演变

自大众传播媒介产生以来,媒介的身份定位就是一个模糊的话题.以中国的报纸为例,早期国人自办报纸就是政论而非信息目的,称为“办报以立言”,可见,报纸从产生之初,就与政治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随着社会的发展,媒介逐渐出现了身份回归的趋势——从政论回归为传播信息.这是媒介作为传播介质的属性回归,也是客观真实的题中之意.

可是长久以来形成的接受习惯,使得受众赋予了媒介特殊的权力.这种权利与政治挂钩、与经济相关、同时又符合了社会的普适价值.

权力的聚敛极易导致滥用权力,混乱的身份认可是媒介在公民赋予的权力面前迷茫混沌手足失措的最主要原因.如此,新闻寻租也就不可避免了.

新闻寻租的概念

1.新闻寻租的概念

新闻寻租的词源来源于经济学、政治学的概念,其中讲到的权力寻租是以新闻为例的各种寻租的综合.

新闻寻租是指新闻界或新闻从业人员利用新闻报道权、舆论话语权和媒体传播权转移财富分配,为团体或个人谋求不正当利益,对其他社会主体利益造成损害的一种非生产性活动.

2.新闻寻租的表现形式

新闻寻租最典型的形式就是没接机构被商业组织或者利益集团所收写,为这些商业组织策划组织变相的“有偿新闻”、“软新闻”,在新闻报道之中参杂广告宣传的信息.

广告新闻是媒介最常见的寻租方式.媒介或以新闻的名义传播广告讯息,或在新闻栏目、新闻版面故意模糊新闻与广告的界限,以新闻的形式放大广告的传播效果.

新闻寻租的另一个重要表现就是主动对商业机构或者利益集团相威胁,公然收取金钱和利益.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封口费”,即媒介采访到商业机构的一些不利新闻、负面报道的时候,商业机构通过给予媒介一定的经济补偿和利益补偿来要求信息的保密和压制.

3.媒介权力的提升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信息的需求量只会有增无减,作为信息提供者的新闻媒介权利也只会有增无减.

身份总是与权力联系在一起的,身份的概念天然的就蕴含了一种权力的意味.媒介的身份构成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可以对媒介的行为产生直接效力的因素,包括媒介的政治和经济要求,它们的力量可以直接影响和改变媒介的行为特征,称之为媒介的实体性基础或者权利基础;另一种则是比较简洁的媒介影响的行为,比如“人们媒介”的观念.

这种身份的多重性带来不少问题:对媒介的领导者决策层来说,他们既要“政治家办报”又要“企业家办报”.对个人来说,有些记者编辑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大搞有偿新闻或者出卖版面.媒介人在传播过程中的独立自主,维持某种客观、公正和为人民代言的争议立场受到了个人作为宣传工具和经济利益的要求的双重打击,也就是坚持专业主义理念在当前的媒介体制和模式中士无法获得政治上的认可和经济利益的回报的.

维护媒介公信力

媒介公信力是指新闻媒介本身所具有的一种被社会公众所信赖的内在力量.媒介的公信力不仅事关媒介自身的兴衰荣辱,更是引导舆论大局的资本所在.

1.快速、真实、准确地报道新闻事实

受众希望媒介做的,不是充当社会公权力的主人,而是提供咨询.而有的记者身份认同混乱,公然以自己掌握的媒介资源牟利,或试图充当政府及监管员、侦查员和法官的角色,这就是权力膨胀和身份越位.

树立公信力最重要的是要强调真实性.真实是新闻传播的基本原则.受众对于客观的真实报道总是会有自己的价值取向,并不需要媒介来说明.滥用新闻自由进行不真实不客观的报道,任何不负责任、不真实的言论都会严重扰乱社会舆论环境,进而影响群众的经济文化生活,会造成公信力的下降.


2.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建设

任何职业,无论工作内容如何,都有自己的一套价值体系规范标准,称为职业道德.媒介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它具有引导受众舆论的作用,要求媒介内部自身要有更加严格的道德约束和职业规范.

一个急于逐利的媒介,失去了自己信念和原则保护的报纸很容易受到一些现实的社会力量的俘虏,成为少数人的媒介和权力的媒介,在这个过程中被牺牲的事社会正义和公平的原则.产生身份危机的媒介体系反过来又会对整个社会系统带来巨大的破坏性影响.这些危害具体表现在危害国家利益、干扰正常的社会运转、败坏社会文化、威胁社会稳定.

3.接受受众的监督

从政治学的角度分析,权力由谁赋予,就由谁监督.那么,媒介的权利来源于受众的信任,所以,媒介的行为就要受到受众的监督.

媒介在行为上的反复无常和多种过分的逐利行为,实际上已经触犯了广大的普通观众中关于实施以及真实的标准以及对真相的舞弊推崇信念.媒介的生命力是受众赋予的,那么他们就一定要自觉地甚至是积极地接受手中的监督和批评,主动提高自己的公信力.

法治社会的基本理念就是权力与义务的协调与平衡.媒介的权力来源于公众的认可和其公信力,而权力寻租其实就是拿着自己的公信力作为赌注谋求经济利益,其后果只能是权力的丧失和道德的谴责.

(作者单位: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