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报道与侵权

更新时间:2024-04-0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2379 浏览:56164

俗话说:常在河边走,那有不湿鞋的.现在新闻媒体因为新闻报道吃官司的事情时有耳闻.有的媒体因为输了官司而变得畏手畏脚起来,报道不敢用真实名字,言必称某某.因此,如何正确行使新闻报道权利,如何避免侵权成为每个新闻从业人员要面对的问题.那么在新闻报道当中如何避免新闻侵权呢?

新闻报道侵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事实失实.真实是新闻的生命,失去了真实是导致侵权的直接原因.

2.用词不当.比如一些贬损人格、用语偏激的词,象一些“”、“胖猪”等字词.

3.侵犯隐私权.一些记者好猎奇,着意刻画别人的生活隐私,往往造成侵权.另外,法律对未成年人有特别的保护,忽视了这样一些规定,造成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侵犯.

笔者认为,在新闻报道当中坚持报道的基本原则,了解掌握新闻侵权方面的法律,并且细致认真的对待每一篇稿件,就能最大限度的避免新闻侵权.


新闻报道的基本原则有客观、公正、平衡原则

第一,客观、公正原则就是要注重核实新闻事实.

要对消息来源的可靠性进行评估,确定是否采用.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作出的《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之规定: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和实施的公开的职权行为所作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其报道失实,或者前述文书和职权行为已公开纠正而拒绝更正报道,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从此规定看“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和实施的公开的职权行为”这样的消息来源要可靠一些.

要对新闻事实进行核实、核实、再核实,注重事实的收集,不轻信言辞.要确定消息来源是直接来源还是间接来源,对间接来源的证据要慎重,要看是否还有其他证据佐证该消息来源.

记者、编辑在出稿前,一定要清醒地问自己,这篇稿件是否经得起推敲,内容是否真实,材料是否恰当.

第二,客观、公正、平衡原则要求坚持以事实说话,少一些主观,多一些客观.新闻侵权报道的稿件大多数是违背这一原则的,不以事实说话,主观臆断,枉加评论,必然导致侵权.

在报道中注重采取平衡报道原则.平衡报道是指在报道新闻事件当中客观、中性使用被报道人之间的论争.在报道新闻事件当中各方都有说话和辩解的权利.如果尚未得到被报道双方或者多方的意见,应慎重处理,最好不要仓促报道.

第三,客观公正、平衡报道要求新闻报道用词要恰当准确,要多用中性词语,对贬义词的运用要慎重,不能为一时解气而“脏”话连篇.

写完稿件要多看几遍,很多侵权发生都是粗心造成的,比如打错了字、伤害案件写成杀人案件等等.记者、编辑要对稿件负责.

第四,多学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注重收集和保存证据.

对于一些批评稿件或者有可能产生侵权官司的稿件,不能写完稿件就算完了,还要把当时的证据保存下来,以备不时之需.你报道了批评了人家,就要想到人家也会找你的麻烦.等人家找上门来,你什么都没有,有可能就哑巴吃黄莲了,甚至输了官司.

(作者单位:包头人民广播电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