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师琴法教学改革的尝试

更新时间:2024-02-0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3025 浏览:57082

《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音乐教学大纲》中写道:“中等师范学校是培养小学教师的中等专业学校”,应“注意培养学生一专多能的能力”,“通过音乐教学,让学生掌握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以适应实施义务教育的需要”、“让学生了解钢琴(风琴)弹奏的基本常识,培养学生弹奏儿童歌曲简易伴奏的能力”.在小学音乐教学中,无论是唱歌教学,唱游教学,还是视唱教学等内容,都要求施教者具备一定的琴法伴奏能力,而施教者的伴奏能力如何,就关系到其自身在受教育阶段中受到的琴法训练如何.因此,中师琴法教学,就成了音乐教学中一项重要的内容,那么在中师琴法教学中到底该教些什么内容呢?而又如何切实有效地上好这种琴法集体课呢?以前,不少教师把技能训练作为琴法教学的主要内容,常常是训练学生如何弹奏练习曲,教师还常以弹奏练习曲和乐曲水平的高低作为衡量学生琴法水平如何的标准.这是—种良好的动机,但不可偏离《中等师范学校音乐教学大纲》的要求,中师琴法教学并不是培养演奏家.为能较好地“让学生了解钢琴(风琴)弹奏的基本常识”,培养学生有较强伴奏儿童歌曲的能力”,笔者在认真学习和贯彻《音乐大纲》的基础上,制订了适合学生学习需要的琴法教学方案,并就如何上好琴法集体课也作了一些有益的尝试,都得到令笔者略感欣慰的结果.今略作陈述并乞望指正.


一、关于制订琴法教学方案

中师三年,音乐课要开二年,而对琴法知识的学习常常只开设了两年,且绝大多数中师生在入校前对琴法知识是了无所知,何况中师学校都存在着生多琴少的处境,学生练琴时间太少,难以完成教材中的教学内容,也难以达到《音教大纲》的要求.那么如何在短短的两个学年时间里,且在有限的练琴时间里,把—个对琴法知识一无所知的学生培养成—个小学教学中的“多面手”呢?本人在从事中师琴法教学中,自己制订了—套既注重对学生进行琴路基本技能技巧的训练,又着重培养学生对伴奏的编配能力的琴法教学方案.具体做法是:

一年一期:上半期着重培养字生养成良好的弹奏姿势,训练双手五指的灵活性、独立性和协调性,以及弹奏八度以内的练习曲和乐曲.并着重培训学生在弹奏中分析乐曲在创作上的手法,如重复、模进、变奏、展开、对比等;下半期在学生已有点弹奏知识的前提下,弹奏C大调、F大调、G大调及各关系小调的音阶与琶音(包括同向和反问两种),训练学生的读谱能力,掌握常用的弹琴方法并弹奏一些节奏简单、富有趣味性、民族性、短小性的练习曲和乐曲.可选曲目如:《快乐的罗嗦》、《嘎哒梅林》、《请你唱个歌吧)、《卖报歌》、《阿拉伯风格曲》、《斗牛士之歌》、《南泥湾》、《扎红头绳》、《程<玛尔塔主旋律>》等.

一年二期:这一学期着重训练学生弹好“三升三降”以内各大调及其关系小调的音阶和琶音(包括同向和反向两种),熟悉各调在键盘上的位置.上半期训练学生对D大调、降B大调及其关系小调的音阶和琶音的弹奏,有针对性地选取一些与此训练相配套的、节奏稍微复杂的曲目来弹奏;下半期训练学生对A大调、降F大调及其关系小调的音阶与琶音的弹奏,在弹奏与此相配的练习曲之外,并弹奏两首节奏有点复杂的乐曲.可选曲目如:《在那遥远的地方》、《沂蒙民歌》、《盼红军》、《蓝色多瑙河》、《梦中的婚礼》等.

二年一期:上半期进一步要求学生对各音阶在键盘上的位置更加熟悉的同时,指导学生弹奏两首技巧性不太强、稍长并略带复调性的独奏性乐曲,让学生把已学到的琴法知识在通过对独奏曲目的弹奏中进一步巩固;可选曲目如《浏阳河》、《拔根芦柴花》、《无锡景>、《草原上开满幸福花》、《北风吹》、《牧民之歌》、《红头绳》等,下半期着重培养学生对简易乐曲的视奏能力,包括对乐曲的单手视奏及移调能力的培养.这一内容的学习对学生非常重要.

二年二期:上半学期主要是教习简易的伴奏编配法及培养学生自唱自弹的能力.在教习简易的和弦连接的基础上,让学生懂得如何选用和弦、布局和弦,如何根据歌(乐)曲的题材、体裁、风格来选用伴奏音型,使学生对简易的大小调式及民族调式的歌(乐)曲有较强的编配伴奏的能力.教师要选取配有歌词的儿歌作范例,以让学生自唱自弹.下半期着重培养学生对线谱和简谱记录的简易歌(乐)曲的即兴伴奏能力,这是中师琴法学习中最主要的内容.

所有这些,都要求教师有针对性、有步骤地为学生编写教学内容.通过两学年的学习,学生既接受了琴法基本技能技巧的训练,又初步掌握了对儿童歌(乐)曲的伴奏常识,虽然三年级已不开设琴法课,但教师也在—个月中抽出一节课来巩固学生的即兴伴奏能力,让学生在学习中、练习中不断进步.

二、关于琴法集体课的教改

在中师音东课教学中,所有的教学内容都是采取上集体课的教学方式来传授.当然,音乐理论知识的传授课(如乐理、视唱、练耳、欣赏等内容的学习),采取这种教学方式是可取的,但对那些技能、技巧知识的传授课(如声乐、琴法等,也采取这种教学方式,而非采取“一对一”的教学方式,教学效率会受到较大影响.在现阶段,由于音乐师资力量有限,这又是一种暂时难以改变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把传授技能、技巧知识的集体大课的教学效率提高呢?笔者在几年的中师琴法课集体教学中采用了一种“让学生当‘老师’的教学方案,具体过程是:

1.化大班为小班根据学生音乐素质的优劣,将学生分成几个小班(组).每5至8人为一组,每组指定一个音乐素质较好的学生或组长.这些组长就是各组成员的“老师”,当该组成员在课上或课后练习时,组长担负起对组员进行督促、辅导、检查的责任.

2.化大课为小课每次在上琴法课的前三至五天,教师利用课外活动时间或晚自习时间给组长们上课,讲授下次琴法课要学习的内容,并辅导组长们练习,同时指出在学习该内容时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指出如何克服和解决.

3.加强曲目分析每次的琴法课,在学生练习之前,教师要给学生分析该节课所学的内容,如分析练习曲或乐曲的调式、调性、节奏特点,力度、速度的表现,旋律发展的创作手法等,并流畅地用慢、快、原速三种速度进行范奏,加深学生对曲目的印象.

4.让学生当“老师”曲目分析之后,全体学生进行练习,此时各组长便充当各小组的“老师”,辅导该组成员的学习,同时,教师可利用这一时间接受学生的咨询,或抽查学生上节琴法课学习的效果.

5.组长及时反映情况,各组长要在琴法课后的几天内向教师反映该组成员在练习中遇到及存在的问题.教师再作详细的解答,以利于组长“老顾”辅导学生,同时也利于完善教师对其它班的教学.

这种琴法集体课的教学方案,看起来似乎很麻烦,既要课前给组长们上课,又要课后收集组长们所反映的问题,但它切实有效地缓解了目前音乐师资不足的矛盾,避免了同一问题教师要解答几遍甚至上百遍的局面.既减轻教师的工作负担,又提高了教学效率,同时还培养了学生“教”的能力.一举数得,何乐而不为呢?把中师生培养成具有一专多能、高素质的“多面手”,是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是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对小学教师的要求.中师音乐教师要积极创造条件,深入开展教学改革,为全面贯彻、实施好《音教大纲》而努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