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体类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探究

更新时间:2024-02-2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8314 浏览:82038

【摘 要】艺体类大学生是我国高校中存在的一个特殊学习群体,他们专业性强,思维活跃、兴趣爱好广泛,因此在大学英语教学中呈现出独特的个性. 本文针对这一特殊群体分析了其大学英语教学的现状,并提出改变此类大学生英语教学的有效措施,以适应我国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的需求.

【关 键 词 】艺体类大学生 教学现状 改革措施

一、引言

艺体类大学英语教学是指对音乐、美术、体育专业的大学生按国家教育部对非英语专业学生进行大学英语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进行的英语语言教学.此类学生专业性强但文化素质普遍较低, 英语基础薄弱,给英语教学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尽管老师和学生费了很大功夫,但结果却不令人满意.国内外学者对大学英语教学做了大量的研究和探索,但针对占高校学生比例较大的艺体类学生的英语教学研究却很有限.

二、艺体类大学生英语教学现状分析

1. 由于艺体类大学生专业训练的需要和高考对他们的文化课要求不高,艺体生的英语入学成绩一般在 60~70分左右(满分为150分),这给大学英语教学带来很大困难.

2. 艺体类大学生对英语学习缺乏思想上的重视,他们会为了专业学习而不上英语课.比如音乐类学生为了练和声或舞蹈而呆在练功间里不肯出来上英语课,体育类学生为了专业训练而不会来上英语课等等.

3. 谈及到英语学习方法,他们大多都会知道预习复习,而真正在平时的英语学习能够做到的却很少.很多艺体类大学生都不会主动记课堂笔记,除非是考试必须或教师要求,很少思考过改善英语学习方法和习惯来提高英语成绩.

4. 教材建设方面,到目前为止几乎没有针对艺体类大学英语教学特点的专门教材,在教材选择上很难做到难度适宜且具有针对性,班级人数过多也是影响教学效果的重要因素.

三、艺体类大学生英语教学改革措施

对艺体专业的大学英语课程设置和教学应贯彻《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 试行)要求》指出的分类指导、因材施教的原则, 以适应个性化教学的实际需要.

1. 大纲的制定

根据教学大纲选用合适的教材是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据有关调查表明, 选用我国现行的任何一种大学英语教材来作为艺体专业本科学生的教材都不太合适.选用教材要考虑到对课程的定位――要求艺体专业本科学生把外语当做一门工具来学习掌握是不现实的.因此, 在教学过程中, 对语言知识和语言能力的要求不能过高.把大学英语当做一门文化基础课, 在教学过程中偏重于文化的传播不妨作为教学改革的尝试.

2. 教材的选用和编写

教材内容要突出专业性.编写一套较为浅显, 内容上偏重于体育与艺术文化传播的教材会更适合艺体专业的大学英语教学.艺体生提高听说方面的技能愿望强烈,更期望英语学习能够帮助自己将来的生活和工作.因此,艺体生的教材要多选用一些与音体美专业知识相关内容,增加一些与专业有关的词汇,多设计与专业相关的课堂活动和会话练习.如为体育生加入与体育明星、体育训练和比赛相关的素材;为艺术生增加中西艺术家的生平逸事、成名道路、当代文艺信息的素材.还可以在每单元后设计专业英语词汇,丰富学生相关专业知识的英文表达.这些与学生专业相关的语言材料能引起学生的共鸣,激发他们学英语的兴趣 .

3. 教学方法的改变

艺体生活泼好动,表演欲极强,教师应利用这一特点,用各种教学方法营造轻松、活泼、上进的课堂氛围,用学生乐于接受的方法来教学,为学习者创造机会,运用其所学的语言进行自我表现.任课教师要根据学生所学的专业,及教材的特点安排一些互动,像小组合作等.研究表明:分组合作学习能减轻学习者在参加语言交际活动中产生的焦虑心理,使他们表现出更大的学习积极性,在现实的语言环境中练习英语.

4. 加强师生间的交流,注重教师情感的投入

教师要创造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来加强相互间的交流.在实际教学中,如果学生对某位老师有好印象,便对他所教授的课感兴趣,也愿意花功夫学这门课.相反,如果他们讨厌某一位老师,就会因为所产生的逆反心理不愿意学这位老师的课.因此,教师要走进学生,了解学生的兴趣、爱好及情绪上的变化,尊重学生,关心学生,帮助学生,成为他们心目中可敬的师长、亲密的朋友.

四、结语

虽然艺体生与普通文理生相比,确实存在一些的问题.但他们也有其自身的优点,情商高,感性、热情、礼貌,对艺术有极强的感受力和领悟力.只是基础偏差,失去了学文化课的信心,只要让他们重拾信心,加上老师的正确引导,他们一定能夯实基础知识,在学习中取得可喜的进步.

【参考文献】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试行) [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4.


[2]金科芳. 艺术体育专业本科生英语教材的建设 [J]. 考试周刊,2011(78):23-24.

[3]康燕茹. 艺体生大学英语学习探析――以咸阳师范学院为例 [J]. 新西部,2012 (26-27):4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