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校学前《乐理》教材若干问题的讨和建议

更新时间:2024-03-02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4611 浏览:158440

摘 要:《乐理》是学前教育专业的必修课,《乐理》作为基本乐理知识的特殊载体,其编写、出版质量直接影响着教学过程的实施和教学质量的高低.本文就目前学前教育专业使用较多的《乐理视唱练耳》和《乐理与视唱练耳》中出现的问题略陈管见,冀望引起重视.

关 键 词:学前教育;《乐理》教材;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J802文献标识码:A

《乐理》是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缺乏正确的基本乐理知识的学习,将会影响相关音乐课程如钢琴、声乐等技能课的学习,阻碍正确理解和把握音乐艺术的魅力.《乐理》教材作为传播基本乐理知识的特殊媒介,其编写、出版质量直接影响着教学过程的实施和教学质量的高低.笔者近年来为学前教育专业讲授《乐理》课程,所用教材为《乐理视唱练耳》[1](下称“林著”)和《乐理与视唱练耳》[2](下称“刘著”).在使用过程中,笔者发现其中存在诸多问题,而这些问题在重印过程中没有得到及时的纠正.鉴于教材对教学带来的不便,本文专就两本教材在内容、编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略陈拙见,希望大家批评指正.

(一)概念、定义的错误与混乱

教材是知识的载体,就要求首先在概念、定义上是严谨准确的,不能模棱两可、自相矛盾,阐述要条理、透彻.教材中出现的概念、定义方面的错、误、乱等现象,如果不能及时地被发现、纠正,将会使教师和学生一并陷入疑惑的漩涡,直接影响到教学任务的完成.系统介绍音乐的常用概念与定义是《乐理》的重要内容,但两本教材却在基本概念与定义方面存在诸多明显错误与混乱之处.本文择其要,略举几例如下:

1、何为“变音”?“林著”第4页中将“变音”定义为:“将基本音级升高或降低,而音名不变称为变音”,然后说“改变该音级音高的符号称为变音记号”,并在第5页表格中列出了五种变音记号:﹟、b、×、bb、?.变音记号包括这五种是没错的,其中的ヰ是“还原记号”(亦称“本位号”或“本位音”).《音乐百科词典》中对此定义为“经过升高或降低半音之后回到原来高度的音”[3](P.52),该定义暗含了它的作用实际上是降低已升高的音,或升高已降低的音,也就是说它改变的是“已经改变的音”,而不是直接升高或降低“基本音级”.“林著”中“变音”的定义与变音记号的实际作用是矛盾的.因此,应该将“基本”二字去掉.

2、如何定义“十二平均律”?“林著”第5页“十二平均律”的定义为:“以八度(一个完整的音组)计的一组基本音级,可均分为十二个半音,该音律称为十二平均律”.但是,在键盘乐器上,“一个完整的音组”包括七个白键,也就是说其音程度数应该是“七”,如果说音程性质的话叫“大七度”.因此,“八度”与其后括号内的“一个完整的音组”是矛盾的,应该把“一个完整的音组”去掉.

3、音符的定义.“林著”中将音符定义为“代表音乐中音的符号”[1](P.8),“刘著”则定义为“记录乐音长短的符号”[2](P.12).前者过于笼统,后者的表述亦显片面:一,《乐理》教科书常把音为分乐音和噪音两种,噪音和乐音同样有长短和高低,而此处只强调了“乐音”;二,乐音具有音高和音值的性质,该定义中只涉及到音值而没有提及音高.综合以上两点,笔者认为“乐谱中表示音高和音值的符号”[3](P.711)的定义更为全面、合理.

4、关于“单音程”与“复音程”的区别.对于单音程与复音程的定义,《乐理》教科书和相关参考书中一般有两种说法:一种是将“单音程”定义为“八度以内的音程”[4](P.83)、“包括八度在内,不超过八度的音程”[5](P.67)、“八度以内的各音程”[3](P.709)、“两音不超过八度”[6](P.56)、“八度以下的音程”[7](P.40);复音程定义为“超过八度的音程”[4](P.83)、“超过八度的(九度及九度以上的)音程”[5](P.67)、“超出八度的音程”[3](P.709)、“两音在八度以上”[6](P.56)、“九度以上的音程”[7](P.40).另一种是将二者分别定义为“纯八度以内的音程”[8](P.35)、“不超过纯八度的音程”[9](P.65);“超过纯八度的音程”[1](P.36)、“大于一个纯八度的音程”[9](P.65).可以看出,两种定义表述的区别只在一个“纯”字.第一种定义强调的是音程的“度数”(音级的数目),与“音数”(半音的数目)无关,而第二种定义强调的则是音程的“性质”,即同时包含了音程的“度数”和“音数”.如果把是否超过“纯八度”作为划分音程的“单”与“复”的依据,那么“纯八度”该属于什么呢?它不可能既是“单”的,同时又是“复”的,也不可能独立出来而架空于两者之间.所以,笔者认为“不超过纯八度(含纯八度)以内的音程叫做单音程,超过纯八度的音程叫复音程”[10]的定义表述是比较科学的.

5、什么是“谱表”?“林著”第10页将“谱表”界定为“由五条距离相等的平行线组成”,其实这应该是“五线谱”的基本构成要素,而不是“谱表”.严格来说,“谱表”是带有谱号的五线谱,缺少了谱号,五条线并不能标示确切的音高.

6、“连音线”与“延音线”的区分.“林著”第17页“切分音的写法”第二种情况的表述中,“连音线”应改成“延音线”,因为第18页谱例中连结的是“两个音高相同的相邻音符”[3](P.689),而“连音线”(或圆滑线)是“一列音需要连贯地演奏的标记”[3](P.370),也就是说,它连结的是不同音高的音.连音线与延音线虽然在形状上是一样的,但两者的作用和意义却大相径庭.

7、“音值组合法”中的问题.“音值组合法”是《乐理》教学中的难点之一,因此,概念定义的正确与否将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与理解.“音值组合法”在两本教材中中也出现了概念的混乱.如“林著”第20页的音符组合种类中的第一种应该是“单拍子”组合,教材中却写成了“单位拍”组合;第二种应该是“复拍子、混合拍子”组合,教材中又说是“单拍子”组合.单位拍、单拍子、复拍子以及混合拍子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在《乐理》学习过程中必须彻底弄明白.“刘著”第23页将“音值组合法”定义为“将小节中的音符按照节拍的结构划分成音群.”众所周知,音值组合中除了音符还有休止符,故“将音符和休止符按照指定拍子的节拍结构及其强弱规律进行音群的划分,使得这些音符和休止符归入各自所处的节拍位置,并能体现出它们强弱属性的组合方法”[11]更恰当.教材中出现类似的混乱概念很容易误导学生.8、“三全音”的完整表述问题.三全音是“含有三个全音的音程,即增四度或减五度”[3](P.517),而“林著”第35页对于三全音的介绍中只提到了增四度.

9、关于“调式音阶”.“刘著”第66页将其中定义为“调式中的各音,从主音到高八度的主音从低到高或者从高到低按照高低依次排列起来”.这个“句中句”不太符合语法规则,对于大多数学生来说很难理清头绪,如果把后半句改成“从主音到高八度的主音按照高低依次(从低到高或者从高到低)排列起来”就会容易理解得多.

上述所举几例概念、定义问题,看似简单,但对于初学者而言,它们并不简单,这些问题将会直接影响到学生对音乐基本理论的理解与运用.

(二)书写、表述的不规范与重复

书写表述的不规范与重复也是两本教材的一大问题.比如:混合拍子是每小节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类单拍子(二拍子和三拍子)按照不同的次序组成的,而“林著”第16页“例3-6”表中的“7/4”写成了“3/4+4/4”的形式.实际上,按照混合拍子的特点应该将“4/4”分成“2/4+2/4”,改为“3/4+2/4+2/4”.在音的分组中,字母的大小写一般是要严格区分的.中音谱号缺口所对的那条线的实际音高是小字一组的C,一般写作“c1”,而第11页却写成了C1.对于稍不认真的学生来说,很可能就会因忘记大字组的数字应该在右下方,而将它理解为大字一组的C.

词语是传情达意的工具,在用它表述事物概念、定义时,必须要做到准确、严谨,否则将成为理解的障碍.但遗憾的是,我们经常会在一些音乐教材中遇到因用词不当而影响理解的尴尬.如“林著”第11页“例2-17”在对联合谱表的种类进行介绍时,用了“左边谱表”和“右边谱表”的说法,而所举谱表的例子在第12页.有的学生因为没有看到12页的例子而错误地将“左边谱表”和“右边谱表”理解为两种不同谱表的定义.根据后面的例子,如果各加一个“的”字,将它们改为“左边的谱表”和“右边的谱表”就会避免这种误解.

关于休止符的用法,“刘著”对于休止符的正确写法提出了五点,其中最后一条“需休止数小节时,在全休止符上方加记所需休止小节数表示”的说法是欠妥的.休止数小节时用的是写在三线上的长休止符,其上加写需休止的小节数.


(三)印刷、编校的错讹与粗糙

图书中出现印刷错误是常有的事,有的错误很容易被识别,但有一些不能被识别的会影响读者对语句的理解,而教材中的印刷错误危害往往更大.两本教材存在比较突出的印刷编校的错讹与粗糙问题.比如:

“林著”第4页“音名在钢琴键盘和谱表上分组的位置”中的小字三组的“d2”应该是“d3”,“f2”应该是“f3”;第5页“变音记号的名称、形状、作用与记法”表格下方的“简谱”记法中有五个音级,而与之相对应的“五线谱”记法中有六个音级,看来“简谱”记法中少了一个带有还原记号的“5”;第20页例3-15中2/4拍组合法的第5小节第1拍的五个音符的连结是错误的,应该把其中第三、四两个音符间的第二条符杠去掉,这样才能构成一个四分音符的时值;第51页第7题“f小调”中的第一个音符的降号由一线错印到了一间;第62页的那首甘肃民歌是《刮地风》,而不是《刮地日》;第73页上方视唱“训练要求”的第3条将“音乐感”写成了“音乐养感”;第167页“附点、休止符”练习中第1条第3小节的第1个音符应该是“5”,而不是“4”.

“林著”第21页“例3-17”的休止符组合法第三组对错比较中,第3小节上下两个组合形式是重复的,只是音符音高不同而已;第171页中二分、四分、八分音符节奏听写的第4、5两项是完全重复的.“刘著”第30页思考与练习的第11题中有两个3/8拍子;第118页节奏练习的第2、3两项和119页第12、13两项亦属重复.

“刘著”第7页“等音与键盘对照图”中第三个黑键上的“bG”错印成“bC”;第15页休止符的正确写法的第四项“哪种”印成了“那种”;第16页第11题要求“写出休止符”,题中第3个却写成了“音符”;第16题第④题音符符头上方漏印了延音线;2010年版第18页《义勇军进行曲》的谱例第1小节的第1个音符应该在五线谱的二线上,书中印在了一线上(2011年版作了改正);20页混合拍子定义的句号应该移到右括号后面,此页最下方出现的“小白菜呀”和“伟大的祖国”应该是多余的;第26页7/8拍子的组合序列应该是“3+2+2”,此处错印为“3+2+3”;第45页“表5-1”中的大二度音程的音数“2”错印为“1/2”;第48页“例5-11”的“增三度”五线谱一线上多印了一个音符,“例5-12”的第三小节音程应该是小三度,却印成了“小二度”;第52页13题的第四小节亦多印了一个音符;第58页11题第二行的和弦本该是原位和弦,题中却印成了四六和弦;第68页大调式“其稳定音合起来构成一个大三和和弦”中多了一个“和”字,69页小调式“其稳定音合起来构成一个小三和和弦”中多了一个“和”字.第八章76页“思考与练习”的第14题“写出下列调式音阶之“旋律大调”因该是“旋律调式”;77页第17题连线题中右列的小调调名中出现了两个“f”,其中有一个应该是“#f”;84页的“五声调式的特点”中第二项中将“至关重要”错写成“至观重要”;第86页“例9-15”应该是六声C商调式,书中印的却是宫调式;第88页“例9-18”谱例第二行第四间多印了一个降号;第92页“分析调式的结构特点”第二行“正确的识别”中的“的”应该为“地”,“分析乐曲风格”的第一段“分析的乐曲的风格只要靠我们的听觉等”中“分析”后面多了一个“的”字,而“只要”应该是“主要”;94页的辽宁民歌《双五更调》是加清角的F六声宫调式,其中的“B”音应该有降号“b”;99页的“云南秧歌”应该是“云南民歌”;155页视唱的第5条最后一个音符应该是二分音符,而书中却印成了四分音符;174页冯奇的《小兔儿乖乖》错印成“小兔儿乘乘”;263页歌曲《哇哈哈》歌词“我们的祖国”错印成“我们是祖国”.此外,还有一个错误,特别要在此更正:“刘著”260页的《小兔乖乖》不是“民间流传儿童歌曲”,其作者是我国近现代著名的儿童音乐家、中国流行音乐的鼻祖黎锦晖.这首儿歌作于1920年,词曲均出自黎锦晖之手,是黎锦晖儿童音乐的处女作,后被编进1923年出版的《小学国语读本》[12](P.19).关于这一问题,我国著名的音乐史学家、音乐教育家、山东艺术学院孙继南先生在其专著《黎锦晖与黎派音乐》中有介绍.

诸如上述讹误,实质上反映了编著或编校者的不严谨.

(四)课后习题存在问题

《乐理》教材附带的练习题是《乐理》教学中不可缺少的内容,为了达到课堂和课后巩固所学知识的目的,其形式要多样化,内容要精简,难易程度要合理;编排上一定要注重系统性和针对性.“林著”和“刘著”的一些课后习题都存在问题.如:“林著”第一章习作题的第4、5两题安排在这一章里不是很适用,虽然在这一章学习了音的分组,但在没学习五线谱之前,学生即使参阅书上的键盘图,“比葫芦画瓢”完成了此题也是没有实际意义的,起不到巩固的作用.第38页的第7题要求在低音谱表上构成指定音程,但在下面的五线谱中却只有指定的音程的名称,而没有说明构成和声音程还是旋律音程,也缺少给定的音级.因此,此题是无法完成的.“刘著”第65页“思考与练习”中的第6、7两题应该放在第八章.

五线谱和简谱之间的互相翻译在《乐理》教学中是非常重要且对初学者来说具有一定难度的内容,也是音乐学习者必备的基本功之一.“刘著”中没有此项内容的习题可供学生练习,“林著”中五线谱与简谱互译的习题也只有两道,其难度对于基础非常薄弱的学前教育学生来说也较大,如果能够按照由易到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增加一些这方面的习题,或许更有利于学生在知识上的掌握与巩固.

(五)结语

相对于《和声》、《复调》等更为复杂的音乐理论课程,《乐理》似乎显得“小儿科”了一点,但对于初学音乐或从事基础音乐教育活动者而言,《乐理》却如语文学习中的基础课本一样,不可或缺.因此,《乐理》教学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均值得加以深入、细致的探讨和研究.教材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选用高质量的教材是提高教学质量和稳定教学秩序的基础.本文指出的“林著”、“刘著”中出现的问题,在学前教育专业的《乐理》教材音中是否具有代表性还不得而知,但指出并纠正其中所出现的错误问题,一方面希望教材编者能真正本着“注重教学内容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实用性”(“林著”教材“前沿”语)的原则,对上述内容、编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再版时予以修正,准确地阐述本学科的理论、概念和定义,做到文字简练、语言流畅、符号准确、便于使用,使其更好地怎么写作于教学;另一方面也是借此呼吁:学前教育专业的《乐理》课程教学也应与专业音乐教育一样,需要施教者严谨、科学而负责的学术态度,这样才能为基础音乐教育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