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艺术的审美规律

更新时间:2024-01-3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2470 浏览:153866

摘 要 虽然建筑艺术的美感创造,并没有公式或者准则可以遵循,但是真正美的建筑,都是建筑师有目的性、合乎规律的创作.它的实现,依赖于富有秩序的美学原则.可见建筑艺术领域对于美学原则的深入认识与探索是十分重要的.本文在建筑艺术的美学现象中发现依据,并从和谐有序、情形合一、有章可循三个方面,概括了存在于建筑艺术中具有普遍性的审美规律.

关 键 词 :建筑美学 规律 和谐 情感

中图分类号: TU-80 文献标识码:A

建筑作为一种“美”的艺术形式,不仅要满足建筑本身的实用性功能,还要具备独特的建筑美感.在长期的建筑实践过程中,建筑师们不断积累经验,探索出创造建筑美感的某些客观规律,形成了建筑师遵循和运用的美学原则.而这些美学原则只有体现在多种美学元素的组合关系上,才能得以实现.所谓美学元素包括:统一、均衡、比例、尺度、韵律、对称、质感、色彩、对比、变化等等.这些美学元素经过建筑师的构思与运用,形成一套和谐的秩序和原则,才能创造出了令人赏心悦目的建筑作品.为此,笔者从现实生活中建筑的许多美学现象出发,深入探讨了建筑艺术中美学元素之间某些固定的审美规律,经过整理分类,概括如下.

一、效法自然

人类与其他生物一样本是自然的一个部分,效法自然的准绳而生存,是自人类起源之日就无法改变的客观规律.任凭科技如何发展,尖端的科学技术、深奥的艺术形式等等被追溯到古代时期的雏形,都离不开效法自然.人类在自然中学习和模仿,获得启示,并将方法经验用于经济、技术、文化艺术的各个领域,是各个领域得以发展的源泉.自然的准绳好比这个世界的一种法则,从这些法则出发,在自然中获得启示,体会天地之间所蕴含的自然之美,是建筑艺术成功的必经之路.

人类在进行建筑营造时,不但要按着建筑结构技术、功能技术等准则来实现建筑的实用性功能,同时还要通过均衡、比例、尺度、韵律、对称、质感、色彩、对比、变化等等美学元素,来满足人们对审美的要求.同时,这些美学元素之间实际上是存在某些自然的法则关系,例如:岩石的肌理可以转化为质感的文艺复兴时期的建筑,叶脉的纹路可以转化为植物馆的外部造型,蜂巢的六角几何形可以转化为美丽生动的窗饰结构等等.建筑师们善于发现自然中存在的美学法则,并且按着这些法则进行建构,创造建筑艺术的审美效果是不难以实现的.这些层次虽然是建筑美的较低层次,但它也是建筑形式美的基础.实际上,人类在很早的时候就在自然中发现了很多美的法则.

人们常常提到的“黄金比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古希腊人在观察自然界时发现,富于美感的事物在外部形态上,都遵循着一定的比例关系,而大多数事物一旦其部分与整体存在这种比例关系,必定会在视觉上给人以美的感受.希腊人发现当事物的整体与部分或是部分与整体,存在1:1.618或者1:0.618的比例关系时,给人的视觉感受往往是优美的.而据相关的数据统计人体结构中有很多比例关系也是接近0.618,所以,人体本身就存在着“黄金比”之美,人类便自然把“黄金比例”作为衡量美与丑的尺度,在建筑艺术中亦是.例如希腊崇拜雅典娜的圆形神庙,其阶梯的宽度、楣梁、墙体,都与柱子的直径有着固定的比例关系,古罗马著名的椭圆形竞技场的直径与拱券结构恰当的比例,使整座建筑极为坚固和美观.

但是建筑师们要谨记,效法自然并不是简单地临摹自然事物具象,而是强调对自然存在的原理和法则进行解构和运用,严密把握建筑艺术设计本身的结构逻辑,从大自然中汲取美的法则,设计出为人们所用的建筑艺术作品才是最重要的.

二、和谐有序

西方美学家毕达哥拉斯的宇宙和谐有序的美学理论,对西方社会的各个领域产生很大的影响.他将宇宙称为“秩序”,认为美本身实际上是一种“数的和谐”,美由秩序而生,是秩序的外在表现.英国美学家夏夫兹博里指出:“凡是美的,都是和谐的,比例合度的,美的本质在于和谐”.我国古代先哲们也曾在《国语楚语》中记载:“夫美者,上下、内外、大小、远近皆无害焉,故曰美.”实际上也是在阐述美的本质特征与“和谐有序”密切相关.

所谓“和谐”,就是在遵循事物客观规律的基础上,使得具有差异性的事物之间形成统一、共存的关系,当这种“和谐”表现在建筑艺术中,建筑形式中各个相关要素以及和其他相关内容之间,就形成了“多样统一”,“对立统一”或是“变化统一”的关系.就如梁思成先生在其《文集》中描述:“翻开一部世界建筑史,凡是优秀的个体建筑或者组群,一条街或者一个广场,往往都以建筑形象重复与变化的统一而取胜.说是千变万化却又是千篇一律.”又如托伯特哈姆林所说:“最伟大的艺术,是把最复杂的多样变成高度的统一”,“一个建筑师的首要任务就是把那些实在难免的多样化组成引人入胜的统一”.我国古代建筑艺术中,在体现欣赏者与建筑物之间的关系时,建筑师常常把“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引入建筑整体布局之中,这实际上也是在强调某种和谐有序的关系,正如班固说:“灵台,明堂,统和天人”.实际上,“和谐有序”作为一条建筑的美学原则,普遍体现在各种建筑之中.

为了遵循我国宫殿建筑的组织形制,北京故宫把“中轴对称,尊卑有序”作为营造准则,贯穿到故宫的建筑设计中.从大清门、天安门、端门、午门、太和门,经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到乾清宫、交泰殿、坤宁宫,整个故宫建筑群沿着贯通南北的中轴线,从午门到神武门依次渐进式地整齐布置.由殿、阁、廊、庑、楼、门等围成的院落式布局,采取严格对称原则,按照功能和等级组织建筑的空间,使得整个宫殿空间分明,秩序井然,在整体布局上给人“多样统一”之感.

不仅如此,北京故宫高低起伏、纵横开聚的建筑形象,使得整个宫殿建筑富于变化,单从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三大殿的屋脊设计来看,琉璃瓦件颜色以及装饰物的形态、数量,按照三大殿的功能发生变化.在太和殿的屋脊上装饰着十个吻兽,依次排列为:骑凤仙人,鸱吻、狮子、天马、海马、狻猊、狎鱼、獬豸、斗牛、行什,而中和殿的屋脊上使用七个,保和殿是九个.琉璃瓦件的颜色有绿、蓝、紫、黑、翠等多种颜色,但是殿座却都统一设计为.这种“变化统一”的建筑美学现象,都体现了“和谐有序”美学原则.与此同时,从午门道神武门的中轴线也是北京城的中轴线,北京城内的重要建筑都沿着这条轴线排列有序,故宫自然成为北京城的中心,很好地体现了中国传统“君主居中,尊卑有序”的思想.北京故宫这座宫殿建筑艺术,把“和谐有序”的美学原则附会得淋漓尽致.

同样在欧洲,中世纪的哥特式建筑,把天空的轮廓线与城市中近乎纷乱的景观,统一到尖塔高耸的高大教堂上.使得房屋稠密、街道弯曲的中世纪城市,因为高大的教堂的存在,而被“有序”统一起来,这实际上也是利用建筑形式的各个要素的主从关系,来寻求“多样统一”的关系.

总之,“和谐有序”不但可以解释建筑艺术中许多美学现象,反映建筑形式各个要素之间的客观规律,也与建筑艺术中美学原则的形成密切相关.

三、情形合一

建筑不仅是一种物质现象,同时也是一种文化现象.建筑师把自身的建筑理念、情感因素,以及人们的审美追求贯穿于建筑设计过程中,使得建筑本体完成从物质功能向精神层面的跨越,进而把人的“情”转移到建筑本体上,建筑因此有了不同的形式具象,也成为人们情感的一种物质载体.恩格斯曾阐述:“希腊建筑表现了明朗和愉快的情绪,伊斯兰堡表现了忧郁的情绪,中世纪哥特式的建筑体现的是神圣的忘我,古希腊德建筑如灿烂的、阳光普照的白昼,伊斯兰建筑如星光闪耀的黄昏,而哥特式的建筑则像朝霞.”这段话将人类的情感转移到建筑的具体形态上,使得建筑的形态具象成为人的情绪表达.

我国晋代左思的《招隐诗》中写道:“等经始东山庐,果下自成榛.前有寒泉井,聊可莹心神.峭青葱间,竹柏得其真.”可见自古以来,人们就会把自身的情感与建筑景观联系起来,使得一木一石、一山一水都能与内心理趣产生共鸣,所以“山水有清音”、“聊可莹心神”、“竹柏得其真”.清代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也曾说:“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皆著我之彩.”这都是对情感与景物相互交融产生的艺术效果的描述.20世纪墨西哥建筑师路易斯巴拉干阐述说:“我相信有情感的建筑,建筑的美就是它生命的美等那种给使用者传达美和情感的就是建筑.”他亲身力行,将自己内心的情感体验转化为“诗意”的建筑空间,让人们在他的建筑中找到归属感和情感的出发点,这种情感氛围的营造,使得巴拉干的建筑空间里始终充满着生命张力的美感.自古至今,这种将人类情感与建筑形式合二为一来营造建筑艺术美感的手法,已经成为建筑艺术创造美感的一种原则,此类建筑的美学现象更是屡见不鲜.


源于木结构的古希腊建筑,把木结构的形式特征延续到了石材的建筑中,但是却逐渐转换成为一种“配件”,而“柱式”却成为了希腊建筑的精华所在.在严格规定的三个明确的柱式,即“多立克式、伊奥尼亚式、哥林斯式”体系中,以哥林斯式柱式最为普遍和经典.多立克时期和伊奥尼亚时期的建筑形式简单纯净,多以一根柱子贯穿上下,以雅典卫城的帕提农神庙为最成熟的代表.这是雅典卫城内最美的建筑,以一种刚劲有力的男性姿态出现,阳光明媚时,白色的大理石建筑体与其檐部的红、蓝、金三色形成强烈对比,蕴含着雅典娜出生的故事与雅典娜争取雅典保护权的故事.而伊瑞克提翁庙则是伊奥尼亚式的著名建筑范例.用“少女”的柱式来支撑神庙的檐部.六个身着垂袍的少女雕刻精致,在支撑檐部的同时,与整个建筑形成色彩呼应的效果,至今未被后世超越.而后哥林斯柱,更加窈窕纤细,尽量模仿少女的形态设计构造,并蕴含着哀伤“忍冬草”的美丽传说,使得哥林斯柱的具象更富结构逻辑和情感色彩.这座高居于雅典城山岗上的卫城,是希腊柱子建筑文化最完美的体现,将古希腊最为典雅、纯净、动人心魄的文化特质展现在人们面前,充满着明朗愉快的气息.

相对于西方建筑而言,东方建筑“情形合一”的建筑具象也是被人所熟知的.最为经典的应该是中国古典园林的建筑艺术.在中国古典园林中,“情形合一”的建筑艺术构思无处不在.从艺术表现形式上看,古典园林以庞大三维空间作为其表现领域,借助于山、水、建筑、花木构造等景观构造,来表现建筑师的主观情感和传统的文化内涵.可以说,古典园林把中国古代“天人之际,合二为一”的宇宙观最为直接地利用三维空间表现出来,正是把建筑师的情感理趣以及传统文化植根于园林建筑艺术之中,才造就了中国古典园林的审美“境界”.

所以说,“情形合一”存在于建筑艺术中,并被诠释着建筑艺术的某些设计运思,建筑艺术中的许多美学现象,也反过来表现着“情形合一”的美学原则.

综上所述,建筑师们利用同样的物质媒介来营造的建筑形式,之所以有美与丑的区别,在于建筑艺术中某些客观规律的作用不同,这些用来趋向于美的客观规律,就是建筑艺术美学原则.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建筑艺术的美学原则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是相对稳定,并不是绝对的.如18世纪法国美学家狄德罗指出:“不论他是从自然中采用例子,或从绘画、道德、建筑、音乐中借取典范,他总可以发现那本身具有唤起关系,观念的东西,而他称之为实在的美,也总可以发现那唤起他将他事物加以比较的适当的东西,而他称之为相对的美.”因此,建筑设计师想要合理运用建筑艺术的美学原则,离不开对空间、时间、内部条件和外部条件,以及不同地域人的知觉与审美标准的考虑.

参考文献:

[1] 荆其敏、张丽安:《情感建筑》,百花文艺出版社,2004年版.

[2] 李泽厚:《建筑的涵义》,百花文艺出版社,2006年版.

[3] 王振复:《中国建筑艺术论》,山西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4] 赖力行:《中国古代文论史》,岳麓书社,2000年版.

作者简介:

李婷,女,1986―,浙江宁波象山县人,浙江万里学院本科在读,研究方向:建筑设计.

陈华龙,男,1988―,浙江金华磐安县人,浙江万里学院本科在读,研究方向:建筑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