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珊?朗格的艺术幻象理

更新时间:2024-02-1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2829 浏览:105599

摘 要: “艺术是人类情感的符号形式创造”是苏珊·朗格在《情感与形式》中对艺术下的一个经典定义,指出了艺术符号、人类情感、艺术表现和艺术创造诸概念之间的密切联系.她的符号理论得益于恩师卡西尔“人是符号的动物”的本体论阐释,从而剖析了各种艺术符号的具体特性.而针对其中的艺术创造抽象过程所得到的艺术幻象,朗格在《情感与形式》中用了很大篇幅阐释了其产生、特征以及各门艺术类型的基本幻象与二级幻象问题,认为“幻象”是艺术之所以为艺术的本质属性.

关 键 词 : 人类情感 符号 艺术幻象 艺术抽象

苏珊·朗格借助一个物理学术语——虚像,把艺术中的形象界定为幻象.如果说“虚像”是现实世界在艺术家头脑中的映射,那么“幻象”则是对虚像的提炼与升华,它综合了艺术家的诸多创作因素后,投射为承载艺术家情感的“虚的实体”,使其成为表现人类情感的知觉形式.

因此,幻象制造了一个“第三世界”,它是艺术家创造的仅为人的感觉而存在的实体.它不是摹仿论强调的对现实世界复制与呈现,也不是表现论强调的外化作家丰富的内心世界,而是创造出一个看上去与真实世界相似,实际上却弥合了真实世界与内心世界的“第三世界”.这个“第三世界”之所以是虚的实体,在于我们仅仅能够以知觉形式感受它,因此从知觉角度和艺术角度来说,它是完全真实的,然而我们却不能操纵它使其对于现实世界有所作为,“我们并不用它作为我们索求某种有形的、实际的东西的向导,而是当作仅有直观属性与关联的统一整体.”[1]86

本文力图从横纵两个方向展开对苏珊·朗格幻象理论的论述.于纵向上考察针对幻象这一概念,朗格对于卡西尔符号论的继承性;于横向上厘清幻象的内涵、特性和分类的基础上,研究幻象在朗格美学体系大厦中的作用,并力图阐释幻象何以创造“第三世界”,它作为一种精神的实体,对我们称为“现实”的时空流进行了怎样的定型和组织.

一、幻象与符号

在苏珊·朗格看来,艺术何以为艺术在于它要表现人类的普遍情感,因此艺术家就要采用某种通用的形式表现出人类的普遍情感,把人类的情感转变成客观的可见的艺术形式,并且使得这种艺术形式通过作用于人类的感官,触动其知觉、引发其想象,她把这样一种表现性形式称为“幻象”.

在这里,我们首先有必要将“符号”和“幻象”的含义及关系加以辨析和阐释.在《符号形式哲学》里,卡西尔将符号定义为具有某种形式的符号,这种符号还要与某种“意义”相关,意义是为知觉所揭示的,因此“一切在某种形式或其他方面都能为知觉揭示出意义的所有现象,都是符号”[2].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符号只是具有形式属性的感性媒介物,它在某种程度上具有承载内容的价值,因此符号只是为意义赋形,那么能为人的感官揭示出意义的内容到底指的是什么?这个问题在朗格那里得到了更为具体和明确的诠释:“符号即我们能够用以进行抽象的某种方法”.[1]5在朗格看来,符号活动的本质在于人类内部经验的一种转换活动,因此符号的作用在于进行人类“内感外化”的抽象处理,符号传递的正是人类内在的情感内容,只有这种情感被符号化、形式化之后,才能为人类的直觉所观照.

总的来看,朗格承继了卡西尔用符号来规定本质的思想,卡西尔用符号规定人的本质,而朗格则说“正是使用符号的能力才使人主宰地球”[3]33.虽然在用符号规定对象的方法上达成共识,但是卡西尔的理论比起朗格,更具形而上意味,朗格则是具体剖析各种艺术符号的特点,将其带入到音乐、绘画、建筑、戏剧等种种领域中,从某种程度来说更具形而下的方法论意味:因为卡西尔的符号论实际上是对人的本质的探讨,提出人是符号的动物,是所谓的“人论”,是对斯芬克斯之谜的探究,虽然在卡西尔的著作探究了很多问题,包括神话、宗教、历史和艺术等,但是这所有的问题都是在研究“人的本质是什么”这一问题的统摄下展开的,神话、宗教和艺术只是人类生活符号世界的一些“扇面”[4]96,并不处在核心地位,艺术不过是用来表达人类经验的一种方式;而朗格所谓的“艺术是人类情感的符号形式创造”探讨的是艺术、情感和符号之间的关系,她以符号为针脚勾连起一连串复杂的概念与诸概念之间的关系,她更多的利用的是符号的象征与隐喻特性,认为符号不过是生命意蕴的外化.

因此,虽然朗格在很大程度上承袭卡西尔的符号论思想,但是朗格更大程度上囿于音乐、绘画等艺术层面的研究.


二、艺术幻象的内涵

“幻象”是和现实区别的、进入了艺术领域的一切意象,苏珊·朗格认为艺术中的一切都是虚幻的,是抽取了实物形式的表象,“当某物呈现出来的纯粹诉诸人的视觉即作为纯粹的视觉形式而与实物没有实际的或局部的关联时,它就变成了意象”[1]57.在这里,朗格的阐述明显实现了对卡西尔符号理论的延续,如果说“符号”是一件艺术品的躯体,完成了为人类情感的赋形过程进而携裹着人类的情感,那么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幻象”作为这件艺术品的灵魂则试图展示并传达出这种情感.因为,躯体实存于现实世界,灵魂则存在于想象中的“第三世界”,并且只在感觉中是真实的.只有艺术品中的所有符号以一种平衡、有序的状态整合起来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性符号时,它才能唤起人类的情感共鸣.诚如一件绘画作品,作为一个艺术符号,它的幻象并不是由线条、颜料、色块等元素构成的,它们只作为艺术品中的符号而存在,然而有某种新生事物在线条、颜料和色块的排列组合中产生了,形成了一种新的空间秩序,在这种新秩序中蕴含着能动的关系和张力,这便解释了画中的风景虽然酷似真实却不是真实,但看起来却依旧栩栩如生的原因.

幻象得以产生,艺术抽象是关键.它是对人类普遍情感和生命的抽象,因此这个抽象过程是不同于科学、数学与逻辑学的抽象过程,即它并不是通过演绎、归纳的方式从个别事物中提取出来进而帮助人们了解一般规律的推理形式,而是能够表现生命韵律、情感波动的复杂形式,科学中的抽象是要概括出适用于普遍的符号从而形成概念,然而“在艺术抽象中,通常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设法使得将要加以抽象处理的事物的外观表象突出出来”[5]69.因此,艺术抽象则是要选择有代表性的符号从而形成一种诉诸直觉的整体性意象,即幻象. 因此,通过艺术抽象对情感和生命的作用力,进而加以一定的物质材料对其进行表现与填充,就产生了艺术符号,而艺术符号的非物质呈现——艺术幻象,便随之产生了.可以说,符号为情感赋形,而幻象则是情感的表现.这种存在于“第三世界”的幻象,虽然与人们的真实世界有所关联,然而它在某种程度上又是独立自存的,只有当欣赏者的眼睛接触到绘画作品的瞬间,幻象才得以存在.

三、艺术幻象的特征

苏珊·朗格认为艺术具有“直观性”与“他性”的特征.在我们能直观地感受到对象的“虚幻的光泽”的同时,也能体验到其负载着现实生活却又脱离于现实生活的“他性”.

在朗格看来,直观性指的是幻象的具体可感性和生动形象性,它类似于镜子中的物象,但它不是对现实世界的直接映射,而是经由艺术家加工、转换过的对虚像的提炼与升华,因而这种直观性中也孕育着深刻的理性.具体来说,直观性指的即是事物除了诉诸于直觉的纯粹感性形式之外,与实际没有任何关联.这种对于直观性的描述正好对应着卡西尔的所谓的“形式领域”,艺术使人生活在纯粹的形式王国中,而不是尘俗的直接对象里.

其次,“他性”指的是艺术作品具有的“脱离尘寰的倾向”[1]55,是艺术幻象的住所与归宿.“他性”的重要特点与核心就是脱离现实,这种脱离不是对现实的逃避,而是一种非物质性的能给人以美的享受的表现性形式,从而使得人们于实用目的中释放了感知,达到“创造出一种纯粹的视象”[5]30的目的,将视点聚焦于表象而非实存,获得凌驾于表象之上超然.正如前文提到的绘画生成的新的空间,画的线条与画的整体感觉并不在同一空间中,因此是不能够从物理实存的空间角度去领会的,它是超脱于真实物理空间的另一空间,是“第三世界”,类似于海市蜃楼的幻影在真实空间位置上是不存在的一样,因此“幻象的作用不是以检测乱真,而是让人获得信以为真的解脱”,[6]从而让人看到超脱于现实功利之外的更高的情感真实,这即是艺术达到的一种超功利的审美效果.

艺术对象的“他性”使得艺术形式直接诉诸感知并且又有本身之外的功能,因此说这是一种既负载着现实生活而又脱离于现实生活的形式,当对象的实存意义分散了我们的注意力时,这种他性便消失了,应该做到的是“使形式离开现实,赋予它“他性”、“自我丰足”,这要靠一个虚的领域来完成,在这个领域里形式只是纯粹的表象,而无现实里的功能.其次,要使形式具有可塑性,以便能够在艺术家操作之下去表现什么而非指明什么.达到这一目的也需要同样的方法——使它与实际生活相分离,使它抽象化而成为游离的概念上的虚幻之物.

以上苏珊·朗格对于幻象特性的阐释中,重点强调的是艺术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区别,即前文提到的“第三世界”与真实世界的区别,从而主张从更高的水准上把握现实,具体来说即人类创造、鉴赏艺术作品,应并不以获得功利性结果作为出发点,而是单纯的在于获得超功利性的情感表达或经验性的情感共鸣,只有从这个角度来说,它才获得了高度的真实,也正如阿恩海姆所说:“在这种幻象中,那作用于其中的作用力并不是虚幻的,只有对那些打算用这种力去开动机器的人来说,它才是虚幻的.”[7]12

四、艺术幻象的分类

“每一门艺术都有自己特定的基本幻象,这种基本幻象便是每一门艺术的本质特征”[5]77.苏珊·朗格认为每一门艺术都有自己独特的创造物,即每一门艺术都有自己的基本幻象,所以,“艺术的基本幻象,就是指依照同一个基本原则进行的、贯穿于各门艺术创造之始终的一种特殊的、独特的经验形象”[8]54正是基于此,艺术才得以分门别类.

朗格以基本幻象为艺术分门别类,从而将其引入到音乐、舞蹈、建筑等方面,而卡西尔则在更为大观的角度为人类活动分类,只不过是将其统摄于符号之下,指出人类具有一种“符号活动能力”,人类也正是通过这种符号形式进行“劳作”,它“规定和划定了人性的圆周”,因此“语言、神话、宗教、艺术、科学、历史,都是这个圆的组成部分和各个扇面”[4]95-96.由此可洞见前文“幻象与符号”中提到的朗格对卡西尔的承袭性表现,他们虽然在对用符号规定对象的方法上达成共识,但朗格具体剖析了各种艺术符号的特点,并将其融汇入各个领域.

首先,对于基本幻象,苏珊·朗格是从两个方面来限定的.所有的艺术创造都是遵循着同一个基本原则进行的,这个基本原则实际上就是各门艺术的相似之处,而这个相似之处的着眼点就在于她对艺术的定义:艺术的形式是创造出来的表现人类情感的知觉形式.另外,“基本的”内涵在于,创造幻象贯穿于艺术创造的始终,“‘基本的’不意味着首先建立,而意味着始终建立在得到各种要素的地方”.[1]100因此,所谓艺术的基本幻象就是指按照同一个基本原则进行的、贯穿于各门类艺术创造之始终的一种特殊的、独特的经验形象.

其次,对于每一种艺术是如何表现自己独特的基本幻象问题,苏珊·朗格在其著作中作了细致的论述:绘画艺术创造的幻象是一种“虚幻的景致”;雕塑艺术则创造了“一个虚幻的能动的体积”;建筑艺术创造出一种可视、有感、可形的“种族领域”或虚幻“场所”;音乐的本质是“虚幻时间”的创造和通过可听的形式的运动对其加以确定;舞蹈的基本幻象则是一种“虚幻的力”;诗歌的基本幻象是一种虚幻的“经验”;戏剧则创造了虚幻的未来,其模式是一种对即将来临而未来临的持续幻觉,在我们面前展现的人类命运;电影艺术的基本幻象则指向虚幻的现在,电影作品就是一个个梦境的外现.

第三,在同一类的艺术中出现的其它艺术,苏珊·朗格将其定义为“二级幻象”,“某种艺术的基本幻象,可能像回声一样,作为另一种艺术的第二级幻象出现”,绘画中的“虚幻的景致”可能出现在音乐中,舞蹈中“虚幻的力”也可能出现在音乐中.但“基本幻象”能够统领“二级幻象”,“二级幻象”本身则赋予了艺术更丰富和灵活的特点,并且类似于通感的效果,如诗歌中的节奏和旋律,音乐中的亮度和色彩.另外,苏珊·朗格在此提出了“同化原则”来保证二级幻象中的不同形式艺术能够融合在一起,在同一件艺术作品中,各个结构成分不再作为独立的因素而存在,而是统摄于基本幻象的领导之下,正是基本幻象的存在同化了二级幻象的存在.

综上,朗格以“基本幻象”为手段,将卡西尔的人类文化符号论思想具体而微地贯穿到了各门艺术当中,使得各门艺术得以与不同的人类情感经验相遇,从而构建出各具特色的“第三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