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结核病防治医防合作实施效果

更新时间:2024-01-02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8971 浏览:133019

摘 要 目的:探索梅州市结核病防治医防合作实施效果.方法:2009年1月~2010年6月对结核病防治实施医防合作,将实施前2007年6月~2008年12月为对照组,分析比较实施前后肺结核患者的转诊率、转诊到位率、追踪率、追踪到位率和总体到位率的变化情况.结果:实施后肺结核患者转诊到位率为34%,追踪到位率为63.85%,总体到位率为76.17%,均较实施前有明显提高,差异有显著性(P<0.01).结论:实施医防合作能有效提高结核患者转诊和追踪工作水平,根本解决医疗机构对肺结核患者仅治不管的问题[1].

关 键 词结核病 医防合作 效果

资料与方法

一般资料:梅州市结核病防治机构2007年及2010年初诊患者登记本、转诊登记本、追踪登记本等,新结核病疫情报告网络有关信息资料.对象为梅州市辖区内慢性病防治机构、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

实施方法:卫生局负责协调结防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的工作关系,督促医疗机构及结防机构制定相关制度,建立完善的转诊体系和信息反馈体系,年初根据年度任务把当年的转诊任务数下达到各医疗单位,与医疗机构签订责任书,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年终对相关情况相应进行奖惩,提供新农合的扶持政策,对门诊患者在慢性病防治院直接给予政策的报销制度;结防机构负责对患者的追踪,建立追踪登记本,对转诊未到位的患者进行追踪,设专人负责医疗机构有关环节的具体工作,定期指导检查和核对,并为综合医院提供免费痰检支持.组织医疗机构有关人员进行防痨知识及技术培训;医疗机构建立肺结核患者转诊登记本,记录发现疑似病例及诊断病例就诊时间,转诊时间,现住址及联系以便结防机构对未到位患者的追踪,并对发现肺结核患者及疑似患者及时网络直报,同时负责患者发现、报告、转诊.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还要负责危、急症的住院治疗,住院患者出院转结防机构继续治疗.医疗机构医生对发现的肺结核患者或疑似患者转诊前进行健康教育,包括告知患者可能患了肺结核以及转到结防机构就诊和治疗的必要性以及相关政策,并告知患者如何去结防机构就诊,询问并解答患者提出的困难或其他问题;结防机构按规定对各综合医院每月发放1次报病费,每季度进行督导,定期召开医防人员参加的工作例会,交流经验,总结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统计学处理:采用X>/sup>2检验.

结 果

实施后,肺结核患者转诊到位率为34%,追踪到位率为63.85%,总体到位率为76.17%,均较实施前有明显提高,差异有显著性(P<0.01).结果见表1.

讨 论

近年来,结核病转诊和追踪一直是我市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难点,由于利益驱动,医疗机构截留患者现象未能得到有效的解决,而梅州地处山区,经济落后,有的患者怕受到歧视而留下的姓名不真实、联系地址有检测等,造成结防机构追踪困难,转诊和追踪到位率一直在较低水平.由于综合医院治疗不规范,对患者缺乏管理,使复治、耐药患者增多[3],增加了结防工作的难度.因此,加强医疗机构与结防机构之间的合作,提高结核患者和可疑症状者的转诊到位率已经成为最为重要的迫切行动之一[4].现通过开展医防合作,较好地解决了结核病防治机构与医疗机构协调不顺,查治脱节、转诊到位率低的问题.


由于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协调结防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的工作关系,督促医疗机构及结防机构制定相关制度,建立完善的转诊体系和信息反馈体系,规范转诊和追踪程序,指定专人负责落实结核患者的转诊和追踪工作.在实施过程中,每季度对各县的督导都由卫生局牵头并对综合医院进行肺结核患者的报告和转诊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使各自的职责进一步得到落实,促进了医疗机构参与结核病防治工作,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对发现的肺结核患者或疑似患者转诊前进行健康教育,宣传结核病防治相关政策以及转到结防机构就诊和治疗的必要性,并告知患者如何去结防机构就诊,有效提高了结核患者转诊到位率,转诊到位率从实施前的3.31%提高到34%,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1).同时结防机构每天对直报网中结核病传报卡进行查重、审核,并准确及时将结核患者的资料录入结核病专报网,由专报网下载患者资料建立追踪登记本,核对后进行追踪.由于医疗机构提供了转诊患者的现住址和联系,使结防机构节省了追踪工作的人力物力,同时还节省了时间,有效提高了肺结核患者和疑似患者追踪到位率,追踪到位率从实施前的36.69%提高到63.85%,总体到位率从实施前的20.73%提高到76.17%,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1).本研究表明,在结核防治工作中,得力的行政干预措施,规范可操作性的转诊、追踪程序和组织管理[5],使结核病防治各方职能清楚,关系顺畅,有效提高了患者的转诊和追踪到位率.

结核病防治实施医防合作,需要加强行政领导以及结核病防治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的密切合作,同时也要做好患者的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以取得患者的理解和配合,规范医疗机构结核患者报告、转诊和结防机构的追踪程序来提高可疑肺结核病例的转诊和追踪到位率,从而提高肺结核的发现登记水平.总之,实施医防合作能有效提高结核病转诊和追踪工作水平,根本解决医疗机构对肺结核患者仅治不管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