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著名大律师感冒了,不严重,但一时也好不了,一个礼拜过去了,时好时坏,只得就医.来到挂号处,护士说:“挂号费2元,病历费10元.”
律师不解:“病历费这么贵?不就几张纸嘛.”
护士说:“是啊,但这纸是法律文书,是你就诊的重要凭据.”
律师点点头:“对对,有道理.”
看病的医生是位专家,问道:“怎么了?”
律师:“感冒了.”
医生:“头疼不?”
律师:“疼.”
医生立即开出一张CT检查单:“去,做一个头部扫描.”
律师:“我得的是感冒,扫描头部干什么?”
医生:“排除一下脑血管疾患.”
律师:“我不做,看一下感冒还要花几百元钱扫描,我拒绝.”
医生点点头,递过一张文书:“签字,签字就可以不做扫描.”
律师接过文书,上面写着:“本人拒绝做头部CT检查,如果因脑部疾患引发意外与医院无关,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律师想了想:“好,我做.”
律师做好了检查又回到了诊室.
医生:“感冒几天了?”
律师:“一个星期了.”
医生开出两张检查单,一张心电图和一张心脏彩超.
律师:“我心脏没问题,不用查了吧,又是好几百元啊.”
医生:“病毒性心肌炎是病毒性感冒的常见并发症,通常可能发生在感冒一周以后,如果不做检查可能出现漏诊.如果漏诊医生须承担法律责任,所以等”
律师不耐烦了:“我没心脏病,不做.”
医生点点头:“签字,签字就可以不做.”律师接过文书,想了想:“好吧,我做.”
律师刚做好彩超,医生就下班了,医生转身要走,律师叫道:“喂,我的病还没看好呢.”
医生:“根据《劳动法》,我们实行固定工作时间,有权享有休息时间.你下午来吧.”
律师语塞,想了想:“难道中午你们就不救病人了?”
“救,”医生笑了笑,“你可以去看急诊科,如果你的病情比较严重的话.”
律师摇摇头,自忖:不就感冒嘛,吓唬谁呀?
下午,医生准时开诊.医生问道:“嗓子疼吗?”律师:“是啊,感冒不都这样吗?”
医生:“嗓子疼通常是由链球菌引起的,往往会引发风湿性心脏病、风湿性关节炎、肾小球肾炎等,这样吧,这心脏是查过了,再拍个片子看看关节,做个肾脏穿刺排除一下肾炎.”律师一听脸都白了:“穿刺很危险吧,验个尿不就行了吗?”
医生:“从法律上讲,只有肾脏穿刺才能确诊肾炎,验尿只能作参考.”
律师狠狠心,跺跺脚:“我不做,拿来,我签字,出了事不找你们.”
医生点点头,继续问:“发烧吗?”
“烧.”
医生:“需要化验检查,排除艾滋病、梅毒、乙肝、丙肝、丁肝等”
律师咬咬牙:“我签字,不做检查.”
医生:“咳嗽吗?”
“咳.”
医生立即开出会诊单:“去,去痔漏科会诊一下.”
“痔漏科?”律师急了,“感冒看痔漏科?荒唐!”医生:“十人九痔,咳嗽会使腹压增加,腹压增加可能加剧痔疮,痔疮严重可能引发大出血等”
律师:“我不做,死了拉倒.”
医生:“好,签字.”
律师愤愤地签完字:“说,还有多少字要签,我什么都不查,什么都不会诊,我就看感冒.”
医生拿出一沓的文书:“太好了,你慢慢签吧,我要下班了.”
律师急了:“你先给我开点药,字我会慢慢签的.”
“不行,”医生很坚决,“我吃过这亏,你不签字,我不开药.”
律师带着几张还没签完的文书走出诊室,这时手机响了:“什么?医疗纠纷?我当然受理,什么?病人死了,好,没问题,医生履行告知义务了吗?让你们签字了吗?让你们会诊了吗?没有?好的,没问题,这官司我们赢定了.”
江水碧荐自《石狮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