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被遗忘的角落

更新时间:2024-03-1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096 浏览:9189

哈医大伤人事件过去已经两个月了.随着近期一起接着一起的病患故意伤害医生事件,媒体、公众和有关部门的关注点从医患关系到恶性伤人,并以在二级医院设立警务室告一段落.在这个过程中,人们似乎忽略了和事件关系密切的细节信息:结核病.

让我们再回顾一下哈医大伤人事件:

2012年3月23日下午16时30分左右,一名年轻男子突然闯入哈医大一院风湿免疫科,抡起手中的刀,砍向正在埋头工作的医务人员和实习学生,由于躲避不及,三名医务人员受伤,而那名已被香港中文大学录取为博士的实习医生却因此失去了他年轻的生命.

后经证实,砍人者是曾在该科就诊的17岁强直性脊柱炎病患.他找到了缓解病痛的药物开始注射.免疫科医生发现其患有结核性胸膜炎(结核病的一种),便让其先治疗结核病再来继续注射他治疗强直性脊柱炎的药物,而这样的建议却让其误以为医生是因为他的结核病才不进行治疗,于是出现了故意伤害的惨剧.

如今,结核病是一个不常被人们提起的疾病,它存在许多被遗忘的角落,让我们把目光对准这个被忽视的疾病,打开那些被遗忘的角落吧!

被遗忘的角落之一:

结核病人承受怎样的压力?

媒体的报道中有两个细节值得注意:第一,施害人在治疗结核病期间已经出现傻笑这样的精神症状,结核科医生提示不能再继续服用异烟肼;第二,风湿免疫科医生提出先完成结核病治疗再继续打针的医嘱时,让陪同患者前来的爷爷进入诊室告知,而让患者在屋外等候.这两个细节都在提示,我们忽略了对于这名已经患有强直性脊柱炎忍受着周身疼痛却又诊断出结核病的患者的心理关怀.

结核病的治疗通常是服用抗结核药物.研究已经证明这些治疗是有效的,但是这些药物在治疗结核病的同时,因个人体质不同给患者带来了程度不等的副作用,使患者产生体不适到情绪低落等不同程度的不舒服.治疗的过程改变了患者的生活状态,带来了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压力.如果在此基础上,再增加周围和社会的“排斥”,结核病人的压力可想而知.

2004~2005年在我国4个省开展的结核病社会评价和2006年开展的全国结核病知识、信念、行为调查,结果都显示这“排斥”是现实存在的.在西部和农村地区,因为得了结核病而离婚或者找不到对象的例子并不鲜见.因为结核病是传染病,导致有多人发病的家庭被邻里朋友疏远更不是新闻,甚至还有结核病患者被家人遗弃在边远的茅屋中自生自灭的例子.


无论是科学证据还是现实事件,都在提醒医务工作者们,结核病患者需要的不仅仅是有效药物,对患者心理上的关怀和支持也是结核病医治过程中急需关注的重要组成部分.

被遗忘的角落之二:

如果耐药结核菌出现,结果会怎样?

一说起结核病,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可能是“这病不是已经消失了吗?”一些人对结核病的印象还停留在鲁迅的“人血馒头”和曾经的“白色瘟疫”.结核病早已淡出人们的关注视野了.

的确,19世纪40~60年代,链霉素、利福平等有效药物的相继问世,开辟了结核病化疗的新纪元,使结核病的治愈率大幅提升.结核病不再是无药可医的绝症了.现在,如果按照医嘱规范服药,绝大多数结核病患者都能治愈.可是,也恰恰因为有了有效药物,才让人们放松了警惕.来看看下面这些数字吧:

2010年开展的全国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我国2010年约有现患结核病患者500万,每年新发患者约100万,每年约有5.4万人死于结核病.也许,这些枯燥的数字让你觉得和13亿这个数量比起来并不算太多.但是,当您了解了下面两个情况,您可能就不会再这么漫不经心了:

第一、结核病中大约40%是肺结核,而肺结核是通过空气传播的呼吸道传染病,在任何人群密集、通风不良的场所(例如集体宿舍、封闭式火车车厢、大型室内市场等)中,一旦有传染性肺结核患者,就可能让该场所内的人感染结核菌,并在免疫力低下的时候发病;

第二、由于目前最有效的结核病化疗方案要求疗程至少6~8个月,有相当一部分患者或者因为身体好转或者因为效果不佳而断续服药甚至停药,这样做的后果相当严重――直接导致疾病升级为耐药结核病,一旦耐药治疗疗程就增加到至少两年,最严重的情况就是无药可用.

试想,如果传染性的耐药结核病患者出现在人群密集通风不良的场所,后果会怎样?其他人感染的将直接是耐药结核菌,发病就直接是耐药结核病.那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被遗忘的角落之三:

吃个药还需要督导员监督?

初次诊断为肺结核的患者要吃6个月的药,如果是复治患者就要吃8个月,如前文所述,如果升级为耐药了,就要吃24个月二线抗结核药.

有些患者或家属会产生疑问:为什么要吃这么长时间?是药三分毒,症状严重继续吃也就罢了,如果症状消失了,再吃恐怕就对身体不好了吧?

其实不然.

我国在1963年提出结核病治疗5原则:早期、规则、长期、足量、联合,这个原则到了1978年根据化疗的发展被修改为:早期、规律、全程、联合、适量.请注意,“足量”到“适量”,一字之差,却足以说明问题.

保证药物的剂量是化学治疗的基础,药物必须达到一定量才能杀死病菌.当然,前提是“适量”,如果过大,不但不会提高疗效,还会产生副反应;但是如果不足,后果更严重,不但达不到杀菌的作用,反而让病菌在低剂量的条件下逐渐适应了药物,产生了抗药性最终耐药,严重的就会无药可用.

因此,我国采用世界卫生组织在全球推荐并广泛采纳的直接督导面视下服药的做法,即由经过培训的医务人员或家庭成员充当督导员,看患者服药,保证患者按时按量服药完成疗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