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问题措施

更新时间:2024-01-1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8715 浏览:33818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业已经成为我国基础产业之一,一旦发生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会直接影响利益和公众安全.本文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一些解决策略.

【关 键 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存在问题;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目前建筑行业的市场有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建筑工程多是露天高空作业,现场施工项目种类繁多,从而造成施工状况比较复杂.抓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它对于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确保员工安全,保证工程质量都有着促进作用.

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对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的编制原则是强调结果,淡化过程,政府仅规定结果要求,而具体实施过程和工艺参数要求,则由建筑企业自身规定控制.问题是目前绝大多数施工企业达不到这一层次,因此,很多企业没有自己的过程控制工艺标准和企业标准,新标准中又取消了这部分内容,因此,过程控制处于空白状态.长期以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习惯于现场检查、验收、评定.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做了大量本该是建筑施工企业的质量员、安全员应做的工作.监督机构仅注重施工现场到位检查那几天的工程质量安全问题,而放弃了大量的不在现场检查时的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二)建筑企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1、建筑企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现状

(1)施工企业管理水平不高.项目经理工程管理经验不足,实行粗放式管理,缺乏系统管理;项目经理学历不高,担任项目经理的人员往往与业主有一定的社会关系,出现唯亲重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分工不明确,施工现场经常找不到责任人.由于企业施工队伍多采用民工,施工队伍的的整体素质不高,文化程度较低、知识面窄、技术单一,难做到一专多能,技术素质与所承担的任务难以适应,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缺少系统培训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机械的使用存在一定困难.

(2)大部分建筑施工企业还是沿袭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思维定势,技术进步缓慢,套用传统的施工方法.企业处在经验管理时期,没有真正进入科学管理阶段,经常表现出“为管理而管理”.在管理和技术创新方面投入的人力、物力很少,这样不但劳动生产率低,而且易诱发质量安全事故.

(3)施工企业的施工能力不高.施工能力是指为完成施工项目所采取的各种直接活动的能力.由于企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企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力量较低,施工经验不够丰富,所以,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能力较低.

(4)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建筑施工行业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建筑业从事一线作业的建筑工人中,除技术管理人员外大部分是农民工,他们的质量意识差,也缺乏应有的知识,操作技能不高,而职业技能的培训又远远不够,很多都是经验施工,没有有效的质量管理办法.二是全行业技术、管理人员偏少,且综合素质不高,甚至有些项目经理和现场管理人员对建筑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也缺乏了解.

(5)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要求,安全文明施工防护措施资金投入不够.一些建筑企业老总、项目经理追求利益最大化,把安全投入当作是上级的指示和命令,是被动、消极的.对安全防护装置的投资、安全维护费用、个体防护费用、安全教育培训费是能省就省,为了节省费用,购写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临边、洞口防护设施不全等等,都是安全事故隐患.

二、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措施

强化政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力度

以《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重点,强化政府监督,严格执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要从现场实体质量拓展到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质量安全行为;应重点监督施工现场参建各方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健全,保证体系是否有效运行,是否具备持续改进功能;应重点监督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质量责任是否落实;应重点监督施工企业各有关人员质量责任是否履行;发现违法违规,不履行质量安全责任的有关人员,要坚决予以处罚.

(二)建筑施工企业必须重视施工安全生产

1、安全生产是施工企业的大事,施工技术员是工人的直接领导,必须十分重视安全.

在施工中做到一事一交底,事事派专人负责,随时随地纠正和处理违章作业,消除不安全因素,保证工人的人身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具体措施如下:建章立制,完善体系,层层把关,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监督人员应检查和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完善安全保障体系,对制度不健全,体系不完善,责任不明确的施工企业,要求限期落实整改,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

2、施工企业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主要负责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内部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及时整改各种安全事故隐患以及日常的安全生产检查.

(三)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1、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三、建立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1、加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1)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的政府职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不能因工程监理制的推行而削弱,特别是其中的政府职能还必须加强.一是加大对监理单位在施工现场表现的监督力度;二是加大对设计、勘察单位的监督力度;三是加大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力度.

(2)施工企业必须改变其管理方式,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首先,从企业实际出发构筑企业内部组织结构.企业的发展靠一定的结构支撑,只有在结构合理、功能优化、职责分明的前提下,才可能形成企业的鲜明特色,形成领先竞争对手的优势.其次,重视内部秩序的重组.工作秩序是一种责任要求和纪律要求,更是企业效率的保障.

2、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控制

建筑工程质量控制包括建筑工程施工工序活动条件的控制和建筑工程施工工序活动效果的控制两个方面.一方面,建筑工程施工工序活动条件的控制主要是指对影响建筑工程施工工序质量的各因素进行控制.又可分为施工准备方面控制和施工过程中对建筑工程施工工序活动条件控制.施工准备方面控制,应从人、机、料、法、环五个方面因素进行控制.

3、提高建筑管理人员素质的措施,切实执行持证上岗制度.虽然当前已经有这一整套的执业资格制度,但现实中存在着大量的“挂靠”现象,很多年轻人考执业资格证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挂靠”获得相应的收入,现实生活中有一部分执业人员和实际的在岗管理人员并不是同一个人,这从根本上制约了建筑工程管理人员素质的提高.因此,要严格审查持证人和管理人资料,在执业过程中不定期抽查,确保持有资格证者和在岗者是同一人,只有这样才能通过执业资格制度真正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四、总结

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是一个社会化、企业化的问题,在施工项目管理中,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防止所有可能发生的事故,把各种质量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最终形成生产促质量,质量保安全的良性循环,有力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