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

更新时间:2024-03-08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2853 浏览:56912

摘 要经济法课程作为法学专业课程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如何在教学过程中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是需要不断探讨的问题.经济法教学过程中存在着教学内容尚未形成统一体系、教学方法单一等问题,亟待从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教学改革.

关 键 词经济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

自20世纪70年代末,随着国家工作重心转向经济与法制建设,经济法学的研究和教学工作才逐步开展.20多年来,经济法成为了一个独立而重要的法的部门,对经济法的重要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的研究也逐步深入.经济法教学伴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入有了长足的发展,但与时怎么发表展的要求相比,经济法教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经济法课程作为专业基础课,是法学专业课程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然而如何在教学过程中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是需要不断探讨的问题.

1经济法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教学内容尚未形成统一体系

经济法作为法学的一个独立部门、一个新兴学科,可谓之历经坎坷,几经兴衰.原国家教委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通过调研与论证,确定了法学类本科专业核心课程体系应当由包括经济法在内的14门课程组成,1998年国家教育部发布文件确定14门课程为高等教育法学专业的主要课程.由此,全国开设法学专业的高等院校都开始进行系统的经济法教学.

作为中国法学学科新生事物的经济法有其产生的经济、政治原因,有其发展的现实条件和广阔前景,但纵观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至今尚未形成统一的体系.这首先体现在经济法教材之中,高等院校在选用《经济法》教材时,一般选用21世纪课程教材或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部分院校使用由本校教师所编写教材,而这些教材在体系内容上均存在差异,使得教师授课时教学内容体系因使用不同版本教材会有较大差异,而学生在选用辅导教材时会感到困惑.其次,以教材为基础所编制的教学大纲也会存在差异,进一步影响教学内容.此外,经济法教学内容自身未成体系,则常常会导致经济法学与其它多门学科教学内容交叉,而重复教学的效果不甚理想.

经济法教学内容尚未形成统一体系的主要原因包括:首先,经济法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从产生之初的经济法诸流派与民商法、行政法的激烈争论,到如今与民商法、行政法和谐共存,其学科发展起伏跌宕,学科建设始终处于发展变动时期,经济法基础理论研究也正处于百家争鸣之中,故经济法理论体系究竟如何构建仍然没有定论,经济法与民商法内容交错混杂;其次,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经济体制几经变革,各类经济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频繁,经济立法数量不断增长,这也是经济法内容体系不断变化的因素之一.

1.2教学方法单一

各高等院校虽然都已明确以培养创新型人才为目标,但大部分院校的经济法教学仍然是以教师为中心,以课堂为中心,以课本为中心的“三中心”教育模式,教师以统编教材为基础,参考其它相关教材,通过课堂讲授给学生知识,学生完全处于被动学习的地位,其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得不到发挥,更不利于激发学生的创造性.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多元主体利益格局的形成和发展,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经济法治化的进程加速,要使学生具备适应经济不断变化的法律素养,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新出现的问题,则需要我们改变经济法的教学方法.由于经济法教学内容丰富、抽象,理论性较强,讲授的深浅度不易把握,故填鸭式教学方法已不能满足现实需求.

2经济法教学改革的思路

2.1进一步完善教学内容

针对经济法教学内容尚未形成体系这一问题,在教学改革中,首先应当明确经济法的内涵和外延,使其体系严谨,使教学活动更有针对性,克服以往体系过大过乱、不利于教学的弊端.只有确定了经济法的内涵,才能使经济法的独立法律部门地位得以巩固;只有明确了经济法的外延,才有利于经济法体系的完善.以此为基础,经济法教学活动才能有章可循.

首先,对经济法内涵的界定,理论界有多种学说观点,主要表现为对经济法定义表述不同,但实质内容大致相同,只是侧重点及角度不同而已.经济法的本质特征是国家调节社会经济之法,体现国家通过法律手段规制市场、宏观调控,克服市场机制弊端.概念是反映事务本质属性的一种思维方式,因此从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出发,可以得出经济法概念之内涵,即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以保障国家调节,促进社会经济协调、稳定和发展的法律法规的总称.

其次,对经济法外延的合理界定,应当依照经济法的内在要求,客观、合理地界定经济法的外延,即明确经济法的体系,给经济法教学提供一个可供遵循的范围,防止盲目性和不确定性.在教学改革过程中,教师应当加强对经济法基础理论的研究,以扎实的理论研究为平台,方能构建高层次的经济法体系,以此区别于金融、会计等非法学专业的普法式经济法体系之构架.

第三,针对经济法与相邻部门法的关系、经济法的子部门法及相互关系等问题,应当加大研究力度,将其深人下去,以此加深经济法教学内容的协调共处.尤其是探讨与经济法关系密切的商法、知识产权法等之间的关系,它们之间教学内容的分工将直接影响着经济法学科的发展和教学资源的利用.经济法作为法学大家庭中的一员,应和其它学科合理协调、共同发展.

2.2改革教学方法

经济法教学内容十分丰富,所以在选择教学方法时应本着“教学有法、教无定法、贵在得法、重在启发”的原则,根据教学目标和教材内容选择多种教学方法.

2.2.1案例教学法

经济法是一门兼具理论性与实用性的课程,为了形象地说明理论知识,从而进一步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可以在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可以变注重理论知识为注重能力培养,变学生被动接受为学生主动学习,是提高学生学习兴趣与实践能力的良好手段.因此在教学改革中,可以将案例教学引入经济法的教学中,使案例教学法与其它教学方法优势互补、有益共存,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教师案例教学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是对典型案例的选择.通常典型案例的选择可以有如下途径:一是来源于教师自身的司法实践,从接触、写作技巧的案件中选择代表性的案例;二是来源于最高司法机关公布的典型案例或从报刊、网络搜集的案例.无论案例来源,教师选择的案例必须与课程相结合,既有适度的复杂性,又能反映生活中两难抉择的情景,引发学生不同观点之间的冲突.学生能够围绕案例与其它同学展开讨论,互相交流,陈述自己的观点、评论,支持、批判他人的观点,用所学理论知识解决实践问题.在教学过程中案例选择看似一个简单的过程,但对教师法学素质要求较高,法学本身实践性极强,教师在搞好学校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同时,还应当积极参与司法实践工作,为教学和积累更多实践经验.


此外,在应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还应注意处理好两方面的关系:

首先,处理好案例教学与一般讲授教学的关系.一般的讲授教学主要是对概念的解释、背景资料的阐述、基本理论的形成和演变、不同理论之间的比较,教师的讲解仍是十分必要的,通过教师的讲解能使抽象的内容有效传递给学生,因此一般讲授教学法是任何教学方法所不能取代的,教学过程中案例教学法旨在起补充作用.

其次,处理好教师与学生的角色关系.案例教学是一种以学生自主、合作和探究为主的学习方式,课堂教学的主要形式是全班学生的集体讨论,此时教学从以教师为中心转变为以学生为中心,教师的角色相应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转换,成为了学习情境的创造者、组织者,是学习的引导者和辅导员.其作用是如何选择适当案例,如何组织并促进学生的讨论,如何评价和激励学生的学习,如何教会学生解决纠纷、处理问题的方法,教师在教学中只起到抛砖引玉、解答重点知识和归纳总结的作用.

2.2.2法律的经济分析方法

在经济法教学过程中,教师除运用已十分娴熟的法学工具之外,还可以从另一层面来经济法,即用经济学的概念和方法来引导学生研究法律问题.从经济法产生伊始,就和经济学密切相关,20世纪30年代末,由于严重经济危机对社会经济秩序产生剧烈冲击,传统法律在此时显得苍白无力,促使人们改变传统的法学教育方法与研究内容,寻求新的法律模式,在运用经济学知识把握经济运行规律和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用法律手段干预经济,经济法应运而生,可见,经济法与经济学渊源颇为久远.而随着社会发展,其它社会科学方法开始渗透到法学的研究之中,并广泛运用到法律政策、法律问题相关的领域,现代思想多元化的进程也为经济法提供了新的分析工具和理论基础.在经济法教学中,引入经济分析方法,是适应时怎么发表展需要,改革教学方法的有效途径.

综上,对于教学方法改革而言,案例教学法和经济分析方法在教学中的应用与完善将是一个漫长的实践过程,并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

基金项目:该文系新疆大学校级精品课《经济法》的教研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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