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传达的创造过程

更新时间:2024-03-1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9948 浏览:92113

摘 要:当人们的视觉对信息(感官反馈)产生了注意后,视觉信息在形态和构成上具有强烈的个性,形成周围环境的相异性,因而能进一步引起人们的视觉兴趣,在物象内按一定顺序进行流动,并接受其信息.“由于观众的视觉运动是积极主动的,而且具有较强的自由选择性,往往选择所感兴趣的视觉物象而忽略其他要素,从而造成视觉流程的不规划性与不稳定性.”既然视觉传达本身都具有“顺应积极主动的视觉运动”的特点,那么我们何不积极主动的去转移视觉传达的思维惯性呢?

关 键 词:视觉传达;思维惯性;视觉过程

0引言

过程,是一件艺术品.视觉传达其实是艺术范畴中一枚微不足道的点,艺术就如火山口喷涌而出的岩浆.当我开始接触、学习、探究岩浆溅起、冷却的那一点火山灰时,实际上是在寻找它静谧之前的躁动和热量,那种能量是存在于结果之前的,是拥有强烈的“表演欲”的.或许将某种能量拟人化的修辞显得过分突兀,但是,它确实存在于结果之前,并且拥有难以形容的魅力.能够让人类的目光聚焦,亦能使人类进行反思,甚至能够引导人类的行为趋向,这就是“过程”.我们的生活存在各种表现形式的艺术,也就存在着各种形式的视觉设计,所以关于视觉传达的创造过程无处不在就更是无可厚非了.可惜的是人们往往在看到美之前,就已经被私欲所蒙蔽,于是注重结果的审美意识形态往往比注重过程的更深入人心.然而,无论如何,依照辩证的科学观念来审视我们的生活就不难发现,其实结果也是过程,过程也是结果.那么,我或许会考虑对“过程”需要公平一些,我希望对过程的美认识多一些,对结果的反思多一些.它没有具体的静态图像,它是动态的、变化的美,亦是对视觉传达的诠释,是行为的、刻意的、随性的、矛盾的再创造.它,就是“过程”.

1视觉传达创造过程探究之背景

1.1视觉传达的定义

“以某种目的为先导的,通过可视的艺术形式传达一些特定的信息到被传达对象,并且对被传达对象产生影响的过程.”也就是说,视觉传达本身就是以“过程”作为“主语”而定性的,所以从我们接触视觉传达,学习并且理解、运用它的时候,在这个过程里,分支出了诸多形态的过程.在此,我们可以首先做出一个大胆的检测设,“‘过程’中诱发的诸多分支,完成了‘过程的多样性’形态”.也就是说,我们可以把视觉传达视为一种可复制、可拓展、可变化、符合市场需求的过程性产物,它势必会以它的“过程特征”去影响、改变世界信息传播载体的趋势.

1.2视觉传达的涵盖范围

视觉传达的涵盖范围是非常广泛的,它包括外建筑、工业的产品外观设计,企业机构形象的宣传推广,以及商业广告,以及许多非物质形态(如实验艺术、行为艺术、历史文化、纯粹事件发生)的记录、再创造等等.我在此专门提到了人和物.人,就是设计者;物,就是视觉传达本身.其实为过程,但是,它的怎么写作对象(应用范畴)是实体,而设计者则是“动作的执行者”.为什么要提出“人”和“物”两个概念呢?因为在视传的定义中我们提到过程在历史中的变化,而设计者是存在于历史中的,历史在变,设计者的思维导向也在变化,当然,视觉传达也在变化,或许以后不叫“视觉传达”了,它以其他形式去定性.

1.3视觉传达的产生与发展

“视觉传达”这一术语早1960年日本举行的世界设计大会就流行了,当时出现、应用在了报刊环境视觉设计杂志、招贴海报及其他印刷宣传物的设计,以及电视、电影、电子广告牌等传媒,产生初期是希望将命题内容传达到观众眼中从而对造型进行各种表现性设计,那个时候统称“视觉传达设计电影海报”.日本(中译版)的《ザィン辞典》中提到视觉传达,是“给人看的设计,告知的设计”.我认为,在当时就具备了相当高的“物”的前瞻性.


2“过程”是一种美

视觉传达的创造过程是设计者的高级精神生产,是一种审美创造(甚至是再创造的)活动.“过程”不能单纯的去刻板划分形式,其包含丰富的心理活动、情感活动.而去体验过程美是就设计者来说,对生活的感受、观察和思考,是自然而然、了然于心的积淀.对过程美的体验通常伴随着强烈的情感活动,它是视传创作的基础,亦是艺术创造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2.1视觉传达的创造过程与它类艺术创造过程的共性

设计者应当特别强调主动性的创造过程审美体验,道家师法自然的哲学思想“外师造化,中得心源”运用与此恰到好处.视觉传达的创造过程就好比音乐会的“余音绕梁”,与戏曲中的“四击头”旋律的作用也有异曲同工.因为它类艺术的延续性在历史上是行为复制,而视觉传达是可识别的符号复制.其实,而今的视传创造的结果仍以图像符号为主,但是过程不一样,我们可以借鉴它类艺术,如曲子的创造可能是冥想,戏曲的创造可能是语言,演说的创造可能是销售,等等.过程可以抛开单纯的视觉概念,而向听觉、嗅觉、触觉、感知“进军”.

2.2视觉传达的创造过程的本体特征

有的视传作品完成于刹那之间,可以视为即兴之作;有的视传构思则经过了漫长的时间.虽说视传作品产出没有歌德的《浮士德》耗时长达60年之久,但不乏几个月之久,或是以复制形态的行为保持很长一段时间的.如Gilbert&Gee的“活体雕塑”以及这一事件的记录材料.不管所用的时间长短,设计者们都在寻找完美的形式,赋予视觉传达一种新的形式结构.由此可见,视传的创造过程是一项复杂的精神活动,且不应受时间、空间的束缚.

2.3过程的美学价值

设计者的童年生活往往构成视传作品产出的灵感的源泉.许多设计人并不是为了成为艺术家才去体验过程美的,而是因为“过程”这个概念太丰富、太深刻了,以至于使之不得不用以表达自己的内心萌动.过程的表现方法其实也包含简化、夸张、变形、综合等,但其美学价值取决于艰苦的推敲过程.有的一挥而就,有的却要长期琢磨,琢磨什么?自然是如何将过程的美保留下来,而视觉传达本身亦是一个痛苦的推敲过程.所以,视传是商业的亦是美的,其创造过程亦是美的,我们能够保留视传本体,为何不去尝试保留其过程呢?过程美,只是本体形态的不同罢了.

3结语

本论的主架构想是思考“如何将视觉传达的创造过程视为一件艺术品看待”,通过对视觉传达的本体分析.综上所述,视觉传达的创造过程是作为设计者不可忽视的一部分,并且是精神追求的一部分,我相信在未来的视觉传达发展中,重视过程性、精神性的诉求会逐渐高于现阶段的情况,那么,我们在当今为平衡“过程”与“结果”的比重,自然是需要削弱“结果”的,但未来亦有可能是削弱“过程”的.就如质变后更深层次的量变一般.

过程可以是偶然存在并被可以记录的,亦可以是可以去塑造的.当我们设计人有这样的一种意识形态广泛根植于大脑中之后,势必会有新鲜的血液源源不断的奔涌入视传创造的长河.展望未来,有可能“创造的过程”会真正成为设计的一股洪流,或许未来的某一天,“过程”在香港佳士得拍卖,这是作为设计人的美好夙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