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高等教育分类的高校评估体系

更新时间:2023-12-1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3676 浏览:58195

[摘 要]评估是检验教育质量的最后一道防线,我国高校的质量评估主要是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进行.这一评估方案的标准是唯一的,不能满足我国现阶段高等教育多类型、多层次发展的需要.我们需以“分类引导、分类评估”的原则为基础,构建各种类型与各种层次的高等教育应有基于其相对应的评估标准和质量体系的高等教育评价体系.

[关 键 词]高等教育;评估体系;分类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712(2012)07-0012-04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是目前我国评估本科院校教育成果的主要方案,但该方案认为全国所有本科院校的教学工作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故其设立的评估标准也是唯一的.

我国现行的高校评估,主要是教育主管部门对所有高校的办学目的、发展方向、办学水平和质量的综合评价.在此评价过程中,评价者、被评价者是特定的关系,由此派生的评价活动带有浓厚的行政管理色彩.评估者过多地注重评比和鉴定功能,评价者更注重预定教育目标的达成度,这些必然会影响到评估结果的真实性.而且,这种以政府为主体的本科教学评估,在实施方式上带有行政命令性,被评价者往往是被动应付,缺乏自我评价、自我完善的积极主动性.

一、我国高等教育评估的历史与现状

我国有组织地开展高等教育评价活动原于1985年5月颁发的《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其提出“教育管理部门还要组织教育界、知识界和用人部门定期对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进行评估”.

1994年初,国家教育部开始有计划、有组织地对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进行评估.从发展过程来看,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相继经历了三种形式:合格评估、优秀评估和随机性水平评估.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评估制度,教育部在2003年颁发的《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提出建立“五年一轮”的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制度,即从2003年开始,全国约有500所以本科教学为主、史较长、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的普通高校将每五年接受一次教育部的本科教学评估.我国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各高校的“教学评估”工作,这是一种由评估联合相似度检测机构合作开展的高等教育评估活动,其目的是保障并提高我国的高等教育教学质量.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高等教育的分类评估在理论和实践上都获得了深入发展,它对我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完善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都起到了极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教学评估始终贯彻“分类指导、分类评估”的指导思想,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发展,不断探索多种形式的教育评估模型,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评估对教育的“指挥棒”作用.

但是,我国地域广大,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很大差异,我国现行的“教学评估”在注重规范、统一和标准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到高校的办学特色,进一步深化理论研究;我国教育评估开展得相对较晚,很多都是借鉴和移植国外的评估理论、评估体系和评估经验,并未真正建立起符合我国高等教育实际的高等学校评估理论体系和操作体系.我国高校教育评估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教育评估的主体和方式单一

政府是我国普通高等教育的管理主体,采取的是集权式的管理体制,我国高校特别是重点高校仍然由各部委直接管理.政府及其授权的教育管理部门在教学评估活动中的主体地位、教学评估的方向和性质都是由这种管理体制直接决定的.这种管理方式使得教育行政机构不仅是教学评估要求的提出者,也是教学评估工作的组织者、协调者和执行者.在评估过程中,从确定评估小组的组成人员、审核评估方案、组织评估实施、审核评估结论,到接受处理高校对评估结论的申诉等,都直接体现出政府的意志,而其他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处于从属地位.较强的行政行为和痕迹使得评估的对象――高等院校缺乏激励机制,缺乏自主参与评估的主动性,是一种典型的“要我评”心态.这导致教学评估的真正目的难以达成.

(二)现有的高校评估方案针对性不强

之前有关我国高校教学评估理论研究和实践活动,主要针对当时计划经济体制下高等教育的实际状况展开.这种运作模式适合计划经济体制下高等教育的质量评价,但随着经济体制的转轨,现有的研究成果与实践经验不可能完全适用于大众化条件下的高等教育,需要进行新的研究和探索.从近几年高校的评估实践看,现行的评估方案对于促进学校教学工作、提高教育质量发挥了比较好的作用.但是,在高等教育的类型和层次不断多样化的情况下,用一种评估方案评估所有学校的做法存在着针对性不强的问题.现有的评估方案较多考虑的是所有高校的共性,评估的标准比较单一,这种“指挥棒”容易将高等教育导入一个统一的标准、模式和价值体系当中.其结果就是全国高校培养出来的学生都是一个模式、一种思维方式,学校教学方式单一,办学没有个性,形不成自己的特色,与我国高等教育多样化的发展目标相悖.

(三)“元评价机制”缺失凸显出评估体制的不完善

“元评价机制”在国外早已有之并广泛运用,“元评价”(meta-appraisement),也被称为对评价结果的再次评价,它是以原有的评估(primary-evaluation,称为“原评估”)活动和结果为对象,从整体上再次反思“原评估”的指标体系、评估原则、评估过程与评估结果,得出再认识后的评估结果.经对照后,对“原评估”的可信度和有效度作出客观、科学的判断和评价.监控和检查“原评估”在评估方向和方式上可能出现的各种偏差是“元评价”的最终目的,具有纠正“原评估”中存在的问题、指导评估按预定方向发展的功能.提高教学评估中各项质量指标的真实性和全面性、确保教学评估体制运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是教育行政部门在教学中引进“元评价”的主要目的.“元评价”机制的缺失有可能使教学评估活动流于形式、内容刻板,影响到整个评估的客观和公正,这也是目前教学评估活动备受社会各界争议的原因之一.我国现行的教学评估体系对“原评估活动”进行系统化的认证机制尚未建立,不存在针对评估结果的有效再评价机制.一个完整的评估体系不应仅包括评估活动本身,对评估活动过程的监督、对评估结果的反思和再认证也是评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这个角度看,我国现行的高等教育评估体制是不完整的.

二、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的高等教育质量观

高等教育质量是一个多层面的概念,应包括高等教育的所有活动:教学与科研计划、学术成就、教学人员、学生、校舍、设施、设备、社区怎么写作和学术环境等――这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高等教育质量的内涵概括.从该认定中我们可以看出,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的要求是多层次、多侧面的,包括了高校的教育制度、人才培养目标、师资水平、专业课程设置、教学方式与学术研究等软件设施和教育设施、实验设施、教学辅助设施与教育产品等硬件设施的质量和水平.

高等教育扩招至今,我国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达26.5%,大规模扩张的速度是否会导致高等教育质量的下降?何种高等教育质量观才能准确地评价大众化阶段的高等教育呢?

高等教育的质量标准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概念,它会随着高等教育自身的发展和社会、经济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对高等教育所提出的要求而不断发展.不同时期的高等教育质量标准有不同的内涵和外延.高等教育质量标准的确立,应与当时高等教育发展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相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带来的不仅是学生数量的增加,还应包括培养目标、师资力量与教学方式及课程设置等一系列软件设施“质”的变化.精英教育的培养目标、学术取向、课程选择与教学方法等已经不能用来规定大众化阶段的高等教育,高等教育的质量关要求我们必须从高等教育大众化这一概念的完整内涵出发.

高等教育系统的多样性和高等教育的大众化要求高等教育的质量标准是多样化的,大众化的高等教育具有多方面的培养目标,衡量高等教育质量的标准不能只用学术性与科研量.研究型大学与教学型大学、理论型人才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其质量标准是不同的.

高等教育大众化是精英教育随着时怎么发表展的演化,没有也不可能全部淹没精英教育:它作为高等教育的一种演进方式,至今仍然是某些国家或地区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始至终发挥着大众化高等教育力不能及的某些功能,如科学研究、培养具有创造力和思维力的学生等.

大众化进程中的高等教育其质量标准应是:从学术性质量向应用性质量转移.随着高等教育类型的划分越发清晰、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逐步到来,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已成为教学型高校和走技术应用型道路高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国家高等教育的培养质量应该有多样化的标准,在精英教育之外培养普适性应用人才,在学术性指标之外培养应用型人才,建立多种人才培养标准,以更具适应性、多样性和发展性的质量标准来促进高等教育的发展.

三、高等教育分类评估系统初探

潘懋元先生曾指出,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前提是多样化,多样化的高等教育应有不同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从而也该有因地制宜的教育质量标准.

对院校进行分类评估的基础就是院校自身的分类分层,高等院校在进行自身定位时应根据学校的史、长期积淀的办学特色来合理定位,谋求未来的发展方向.

199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修订的《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是各国教育分类的指导和教育统计的依据.该分类法中的高等教育包括五、六两级,第五级作为高等教育的第一阶段,包括大专、本科与硕士教育;第六级作为高等教育第二阶段,是博士研究生教育.第五级分为5A、5B两种类型.5A为理论教育,为进一步研究高技术要求的专业工作做准备;5B指实用型、技术型与职业专门化的高等教育.5A又被细分为5A1与5A2类型,5A1按学科分设专业,为进一步研究做准备,5A2按行业或专业群分设专业,学习适应高技术要求的专业知识.5B是职业型、技术技能型的高等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一个系统,并不应仅限定在2~3年制的高职高专教育,它应有自己完整的层级体系:包括称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层次的技术教育;称为技术学院的本科层次的技术教育;称为科学技术大学的硕士甚至博士研究生层次的技术教育.培养专科、本科与研究生的三个层次的以技术教育为特色的高校构成了完整的高等技术教育院校体系.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高等教育层次和类型的划分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分类发展提供了新的视角和理论基础.

高等教育分类评估模式是在高等学校进行分类的基础上,根据各高校的自身特色和未来发展方向,进行同类比较,并作出价值判断.客观上,高等学校的分类与评估是紧密联系的,要保证高校分类与评估的权威性,就要正确处理好两者关系.高校分类是教育分类评估的前提和基础,只有高校科学与清晰地分类和定位、设立未来科学的发展路径相结合,政府才能准确把握高等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发展方向,才能据此编写准确的评估方案以评价高校教育质量.可见,高校的分类定位与教育评估是相辅相成的.当前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背景下,只有分析各类高等院校的特点,建立高等教育的分类指标体系,才能使评估活动真正符合高等教育的实际情况.

对高等学校实行分类型评估,其重要目的就是在把握每种类型高校不同特点的基础上,通过评估引导它们在各自层次上办出特色、办出质量,提高办学效益,而不是采用“一刀切”的评价标准.根据联合国《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和潘懋元先生关于高等学校的分类,我国的高等教育应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研究型教育;第二类是应用教育;第三类是技术型教育.技术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一个类型,本科层次的技术教育又是技术教育的一个层次,技术本科教育在发达国家和地区早已出现.为了保障技术本科教育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怎么写作社会等方面的特色,一些国家和地区(如德国和台湾地区)建立了专门针对技术本科教育的教育评估体系.因此,我国应建立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高等教育评估体系,充分发挥促进高等教育发展、保障高等教育质量的作用.综上所述,高等教育评估体系应以“分类引导、分类评估”的原则为基础,各种类型、层次的高等教育应有其相对应的评估标准和质量体系.


首先,对于研究型大学的评估,在注重综合办学能力、学术影响力、科研水平与培养人才的创新能力及学习品牌影响力等方面的同时,应突出学术、科研标准来评估其教育教学质量,满足社会对高层次研究型人才的需求,并以其作为其教育质量评价的标准.

其次,对于应用型大学的评估,应以立足于其培养大量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办学目标,立足于满足社会对各级各类人才的需要,立足于地方(地区)把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为地方(地区)经济发展提供巨大动力为特色.在评估这类本科院校的教育质量时,在体现一定学术性的基础上,更应侧重其怎么写作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程度,并将其人才培养目标作为其教育质量评价的标准.

最后,对于技术型大学的评估,应考虑到这类教育以培养面向生产、管理、建设与怎么写作第一线的技术人员和骨干为己任,应将实用性、技术性、岗位适应性与个人的职业需求作为评估的主要取向.技术类院校的办学特色主要体现在为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直接相关性和怎么写作性上,其教学内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践性,对理论知识的掌握以够用为原则.因此,在教学质量评价时应侧重以实际操作技能、产学研合作水平、岗位适应能力、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质量的评价作为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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