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刑事诉讼目的

更新时间:2024-01-18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2933 浏览:155519

[摘 要]2012年修改的刑事诉诉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义正言辞地写进法条,使我过的法治进程向前迈了一大步,是值得让人欣喜的.刑事诉诉法骨子里就应该是包含保障人权诸如此类的话语,经过修改的我国刑事诉讼法是否在各方面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就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目的变化谈谈自己的见解.

[关 键 词]刑事诉讼目的;程序正义;保障人权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4-124-01

刑事诉讼目的是现代行使诉诉法首先要明确的问题.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刑事诉讼双重论占据很比较权威的地位,既是有学者认为的:刑事诉讼,从本质上是国家行使刑罚权的活动,揭露、证实和打击犯罪,是现代刑事诉讼的首要目的;同时,刑事诉讼具有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双重目的,两者并重,缺一不可,既所谓刑事诉讼目的双重论.但是随着中国法治社会的推进和法学研究的不断进步,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了对刑事诉讼目的研究,提出了不同于刑事诉讼双重论的观点,并对双重论提出了质疑,尤其是对打击犯罪作为刑事目的之一甚至是作出了抨击.

一、刑事诉讼目的双重论回顾及评析

首先,刑事诉讼双重目的论在上个世纪的确推动了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尤其将保障人权作为其目的之一,更是进一步完善了刑事诉讼法学.可是,刑事诉讼双重目的论却并不能准确阐释刑事诉讼目的理论的本质特征,惩罚犯罪的目的更与现代刑事法治理论相悖.但刑事诉讼目的双重论在中国一直占据着权威的地位,是有着深刻的历史原因的.在上个世纪,将惩罚犯罪,保障人权作为当时的刑事诉讼目的是符合当时的国情的,新中国成立不久,各项事业百废待兴,需要营造一个稳定的安定团结的大环境,加大力度惩罚犯罪是一个有力的措施.因此,打击犯罪,保障人权两者成为刑事诉讼目的就不足为奇.

刑事诉讼目的双重论形成有着历史的原因,但也不能否认其严重脱离了现代法的价值目标体系.打击犯罪,从严格意义上说,并不是一个真正的法概念,最多只算得上政治性的宣示口号,很好地表达了国家在对付威胁社会秩序的犯罪现象方面上所采取的鲜明立场.但仅仅想通过打击犯罪就能实现现代刑事法治的目标无异于痴人说梦,在现代文明社会,以暴制暴只能使刑事诉讼走向一个极端,也根本不利于法治国家是最终实现.因此,打击犯罪根本不能成为刑事诉诉的目的,其明显违背了法的一般性原理.

此外,打击犯罪作为刑事目的更是为有罪推定埋下了伏笔.在现代法治的社会,无罪推定原则必定是一项核心的原则,这样才能保证公民最基本的自由和人权.无罪推定已经被国际社会普遍确立为刑事司法领域保障人权的一项基本原则.有最推定是封建国家刑事诉讼的重要原则,也是司法专横擅断的标志,打击犯罪这种刑事诉讼目的论实在是与有罪推定一脉相承,对正义的司法实践来说,是极大的扭曲.

二、刑事诉讼目的新构建,程序正义,保障人权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中国的刑事法治进程迈上了一个又一个新台阶,尤其是在去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刑事诉讼目的令人欣喜地写入法条,这不得不说是我过刑事法治取得的巨大成就.但同时,仍然保留了打击犯罪这样的担忧的刑事诉讼目的.可以说,去年的刑事诉讼法的修订让人喜忧参半.那么构建一个怎样的刑事诉诉目的才是一个符合现代刑事法治的目的价值论呢?要想构建一个符合法治社会的刑事诉讼目的,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问题:


(一)程序正义

刑事诉讼活动实际上是通过一些规定的程序法规去认定和判定触犯刑法的人有否刑事犯罪的过程,在这一过程当中,我们所遵循的就是刑事诉讼法规.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这一现实,不得不让我们在立法过程中,在建构刑事法治理论的过程中重视程序的正义性问题.刑事诉讼法有“小宪法”之称,因为其关乎着公民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一些最基本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程序正义是这些权利能否得到很好实现的最根本的基石.在现代社会,世界各国的刑事诉讼程序已经朝着更为正当和人道的方向去发展,中国也不例外.去年的刑事诉讼法的修订,虽然说在很多方面仍有不足,但足以说明中国的刑事诉讼程序是朝着比较人性和正当的方向发展.

(二)保障人权

我不得不说中国社会现在正步入一个全新的权利时代.尤其在去年,“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刑事诉讼法,更是标志着中国权利新时代的正式到来.人权保障是刑事诉讼的核心目的,刑事诉讼法既是人权保障法.尊重和保障人权也是现代社会的基本价值追求,且已经成为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正是因为刑事诉讼法将保障人权作为刑事诉讼最核心的诉讼目的,才使得其成为社会公平正义事业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正是将保障人权作为刑事诉讼目的的刑事诉讼法,才是拥有自己独立的价值目标和理论体系,也才能摆脱所谓的工具法和实体法附庸的卑微地位.可以这么说,整个刑事诉讼法治的发展史就是人权保障不断提升的历史.因此,人权保障作为刑事诉讼的核心目的,充分体现了现代刑事诉讼规律和时代特征,并且能成为影响刑事诉讼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决定性力量.

三、小结

通过对刑事诉讼双重目的论形成的历史原因的反思和评析,以及对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的思考,从现代刑事法治的角度,提出了程序正义和保障人权的刑事诉讼目的来建构我过的刑事诉讼目的论,并阐述了对刑事诉讼目的理解,并认为任何突破到人权保障地步的改革都必将促进法治社会的建设,最后希望通过刑事诉讼目的思考对我国刑事法治社会的发展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