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技术的应用

更新时间:2024-02-0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4040 浏览:14384

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925X(2012)10—0121—02

摘 要:检察机关如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检察技术工作,加快科技强检步伐,更好的适应新时期对检察技术工作的要求.

关 键 词:科学发展观检察技术工作创新

随着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庭审制度的改革,多媒体示证技术以其直观、清晰、高效等特点已成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科技兴检、科技强检”的重要体现.多媒体示证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已经深入到各基层检察院,在支持公诉方面发挥了明显的作用.本人对多媒体应用作一些简单的剖析:

多媒体的英文单词是Multimedia,它由media和multi两部分组成.一般理解为多种媒体的综合,多媒体是计算机和视频技术的结合.多媒体一词中的“媒体”,指的是文字、声音、图像等信息载体.从传递信息角度看,声音(语言、音乐等音讯)和图像(图形、影像等)比文字符号有更多的优势.研究表明:人们感知客观世界,从外界获得信息,83%通过视觉,11%通过听觉,1%通过味觉,1.5%通过触觉,3.5%通过嗅觉.实验表明,多媒体的展示不仅能加速和改善理解,并可以提高信息接受者的兴趣和注意力,大大提高信息传播的效率.

一、多媒体示证的优点

1、强化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司法原则,有利于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庭审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被告人对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和证据材料不能完全听清楚,但由于畏惧心理又不敢多问,这势必会使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运用多媒体技术把公诉人指控犯罪的事实及证据逐一显示在大屏幕上,让被告人直观地浏览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及其证据内容,使其做到随即、随时质疑、质证,从而更有效地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2.提高庭审效率.

运用多媒体技术示证,调阅、出示证据准确而快捷,亦无须法警当庭传递,大大缩短庭审时间,加快庭审节奏.对复杂的经济案件,大量的往来凭证、帐册、票据等证据,用语言很难简单、恰当地表达清楚,审判人员当庭也很难理清头绪.利用多媒体示证,将证据通过大屏幕搬到每个人眼前,当庭展示,是非曲直一揽无疑,使证据的证明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大大增强了各类证据的效力.

3、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使用多媒体技术示证,使旁听群众及新闻媒体直观证据材料及相关事实.作为检务公开的一种形式,多媒体示证既能够使人们对案件有实质性的了解,又能够增大指控犯罪的透明度,体现司法公正、公平、公开.同时,还能够使旁听者从中学到法律知识,起到警示和宣传教育作用.

二、多媒体示证在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1、对多媒体示证认识不足.在对用多媒体技术出庭支持公诉方面认识有一定的局限性,目前演示文件的制作主要还是由技术部门来完成,由于技术人员对案情不是完全了解,有时制作的演示文件不能完全体现公诉人员的意愿,势必对庭审质量有所影响.还有的院搞多媒体示证完全是为了完成上级部门的考核目标.由于认识的偏差造成对此项工作不够重视,这也是此项工作推进缓慢的原因之一.

2、技术及设备落后.由于基层院经费相对困难,在多媒体示证方面没有更多的投入,导致用于多媒体示证的设备相对落后,扫描仪的扫描速度及质量不高,这也使演示文稿的制作难度大,遇到个别重特大案件时,面对大量的证据材料只能选择放弃.这样一来多媒体示证的作用不能得到最大发挥.


三、亟待解决的问题

1、提高认识,领导重视,并由技术部门对公诉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公诉人员能够独立完成多媒体演示文稿的制作及出庭示证,并在公诉部门培养技术骨干,改变以往多媒体示证由检察技术人员大包大揽的状况.

2、加强公诉部门与技术部门的协作,对一些技术难度相对较大,专业性较强的如视频、图片、声音等的处理则由技术部门来负责.而相对简单的证据材料的扫描制作方面则由公诉人员来完成,通过协作配合利于团结也利于工作的开展.

3、每次出庭,公诉人员都要带着全套多媒体示证设备到法庭,由于设备比较笨重,携带非常不方便.公诉人员会觉得多媒体示证很麻烦,就不愿意用多媒体出庭公诉了,这样一来多媒体示证还是很难推行.如果检察院和法院两家能够协商一下,在法院的法庭能配备全套的多媒体示证设备,那么就可以消除公诉人员的顾虑,多媒体示证将会成为得到更好的应用和发展.

4、制作多媒体时,由于种种原因,因为大案要案卷宗多,制作起来消耗的时间和精力相对较大,所以有的公诉人员在选择多媒体案件的时候往往选择那些简单、易制作的案件,这使多媒体示证没能达到很好的效果.所以,为提高多媒体示证案件的质量,建议对多媒体案件要进行筛选,把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制作成多媒体来支持公诉,这样既节约了资源又发挥了多媒体示证的优势,可谓一举两得.

相关论文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