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实践”的真实含义

更新时间:2024-01-1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4824 浏览:60325

摘 要:由于解读模式的不同,学界对《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实践”一词的理解存在着明显的分歧.从马克思思想发展的真实进程进行解读,就会看到,这里的“实践”并不是一种哲学上的理论承接,而主要是基于马克思当时在经济学研究中的理论进展.

关 键 词:《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实践;马克思;解读模式

中图分类号:A811;B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1605(2007)02-0008-03

作者简介:汤建龙(1978-),男,江苏溧阳人,南京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

众所周知,《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是马克思思想发展史上一个极为重要的文本,正是这一文本,曾被恩格斯称之为包含了“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新世界观”的“萌芽”究竟体现在何处?学术界大多数学者的共识是:体现在《提纲》中马克思对“实践”的强调上.然而,当面对更进一步的追问:马克思在《提纲》中所说的“实践”,其真实含义究竟是什么的时候,学术界则明显存在很大的分歧,并导引出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不同理解.影响较大的有以下几种解读结果:实践哲学的理解、实践本体论的理解、实践人道主义的理解、生存论的解读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从研究方式来看,大体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论者是就“实践”一词本身展开解读的,他们脱离了马克思思想发展的真实历史进程,孤立地,甚至是有些任意地对文本进行断章取义的理解,这当然不能真正准确地把握马克思在《提纲》中所说的“实践”的真正含义.第二类,是从《提纲》中的主体和实践出发反向倒退到《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而不是正向推进到《德意志意识形态》、《哲学的贫困》和《资本论》,这就出现了把马克思在《提纲》中所强调的“实践”,理解为一种纯哲学意义上的对康德、费希特和黑格尔乃至切什考夫斯基的实践和赫斯的行动哲学的承接,这就出现了所谓的实践哲学、实践人道主义和生存论的理解.这种解读方式同样忽视了马克思从《提纲》到《德意志意识形态》、《哲学的贫困》和《资本论》的真实思想进程.第三类,则是从马克思思想发展的真实进程来进行解读.具体来说,就是认为马克思在《提纲》中所强调的“实践”,并不是一种一般意义上的哲学理论的承接,而主要是基于他当时在经济学研究中的理论进展,即:“具体的、历史的和现实的社会物质发展基础的现代实践”[1]359.这一观点在张一兵教授的《回到马克思》一书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这种对“实践”含义的理解,是建立在对马克思经济学研究进展的分析的基础上的,即建立在对马克思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神圣家族》、《布鲁塞尔笔记A》到《评李斯特》和《提纲》及《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思想发展的研究基础上的.

我个人基本上赞同并采用了第三类研究和解读的方法.我认为,以这样一种方法来解读马克思在《提纲》中所强调的“实践”,其真实含义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其一,马克思在《提纲》中所强调的“实践”,是一种基于经济学意义的,具体的、历史的,以现实的社会物质发展为基础的实践活动.我们知道,《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是一个有着复调逻辑的文本.其中,占主导地位的是人本主义的劳动异化逻辑,同时,在马克思进一步的经济学研究过程中,却不自觉地出现了一条隐性的从客观现实出发而生发出来的现实逻辑.这两条逻辑是内在冲突的,这一冲突在《神圣家族》中表现得最为明显.随着马克思的进一步经济学研究和施蒂纳对抽象的“类”的批判对马克思的负面冲击,以及马克思对国家问题和黑格尔现象学的再认识,他的人本主义逻辑开始无意识地解体,一条从现实出发,强调现实经济活动的理论思路悄然浮现出来,并逐渐占据马克思思想的主导地位.这一转变特别明显地表现在《评李斯特》这一文本中马克思对现实的工业(力)和交往关系的强调上,之后又在《提纲》中得到了质的提升,即被马克思用实践的逻辑进行了抽象和概括.因此,马克思的“实践”是一种历史的具体的现实的活动,这与黑格尔式的抽象的(绝对精神的)实践活动是不同的.正因为如此,把马克思的哲学笼统地称为“实践哲学”就不具有科学性.因为,仅在抽象意义上来讨论实践,这与马克思所强调的实践并不是同一个层面上的问题,而是更接近于葛兰西的实践哲学.因而,马克思的“实践”不可能是一种纯哲学意义上的,对康德、费希特和黑格尔而至切什考夫斯基的实践和赫斯的行动哲学的简单承接.

其二,马克思的“实践”是一种不同于前工业社会的实践活动的现代性的、工业性的物质实践活动.这一点,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开始,特别是在《评李斯特》中有明显的表现.在《评李斯特》中,马克思已经注意到“在以往的社会基础上充分发展了的工业”的实践.[2]261马克思认为,也可以不从资产阶级社会的“肮脏的写卖利益的观点”来看待工业,而是把工业看做“大作坊”,“在这里人第一次占有他自己的和自然的力量,使自己对象化,为自己创造人的生活的条件”[2]257.现实的“工业”被马克思看成是资产阶级社会的代名词,他认为,不能把“工业违反自己的意志而无意地创造的生产力归功于现代工业,把二者即把工业同工业无意识地并违反自己意志而造成的、一旦废除了工业就能成为人类的力量、人的威力而造成的那种力量混淆起来”[2]258.接下去,马克思指出,如果这样看待工业,“那就撇开了当前工业从事活动的、工业作为工业所处的环境;那就不是处身于工业时代之中”[2]257,并且,马克思直接肯定了这种“工业”所开辟的“世界历史意义”.


从以上的分析中可以很清楚地看到,马克思所谓的“实践”,是一种与工业性、现代性联系在一起的,不同于前工业社会的实践活动的现代性的、工业性的物质实践活动.这明显不同于前工业社会的“循环时间”中的实践活动,也已经不是费尔巴哈意义上的对天然自然的直观,而是工业性基础上的实践活动.因而,这一实践活动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成为本体论意义上的实践.所以,马克思的哲学绝不可能是“实践本体论哲学”.在这一点上,海德格尔的理解是正确的.

其三,与上面一点相联系,马克思的“实践”也是一种真实地对现实进行批判的革命性的活动.我们知道,马克思为了寻求无产阶级起来革命的根据,要求打碎资产阶级社会带来的“工业的羁绊”,并且十分准确地将其界定为“就是摆脱工业力量现在借以活动的那种条件、那种金钱的锁链,并考察这种力量本身.这是向人发出的第一个号召:把他们的工业从写卖中解放出来,把目前的工业理解为一个过渡时期”[2]259.这表明,马克思此时已经非常清楚地认识到,他要消除的并不是工业(客观必然性的“是”),而是工业的资产阶级社会形式,而工业(物质生产力的发展)本身就是走向否定资产阶级社会的“一个过渡时期”.虽然马克思此时还在借用“人”的口号,但在这里,走向革命的已经不是抽象的人道主义的劳动异化理论,而是现实的客观发生着的工业了.马克思的“实践”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成为对资产阶级社会现实的批判和革命力量.这已经是一条在历史发展的真实进程中,通过现实的批判和革命的实践活动走向共产主义的道路.马克思在《提纲》中所强调的“实践”,也是对黑格尔现象学认识辩证法的一种重新肯定.“实践”成为联接此岸世界与彼岸世界的一座桥梁,这就是实践本身的革命辩证法.

马克思从现实的、革命性的“实践”出发,这表明他已经超越了从抽象的感性行动――交往出发的赫斯.同时,这种实践已明显的不再是以前的人本主义的价值悬设的必然结果.所以,不可以、也不应该把此时马克思的实践倒回去和之前的人道主义异化理论相结合,从而得出“实践人道主义”或“生存论”的解读结果.

其四,马克思在《提纲》中所强调的“实践”,是对《评李斯特》中工业力(生产力)和交往关系的整合,由此也超越了赫斯和马克思先前自身的理解.我们知道,李斯特是站在德国资产阶级立场上的一位理论家,他的政治经济学一方面强调要发展德国的生产力以实现工业化,同时,又要求通过贸易保护政策来确立并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在马克思看来,李斯特说出了德国资产阶级“更加发愁的事情”,因为德国资本家是在“工业的统治造成的对大多数人的奴役已经成为众所周知的事实”的情况下,试图在德国建立资产阶级社会的.[2]239马克思此时对李斯特的批判,主要是批判他的资产阶级的立场,认为“他从未批判过现实社会”[2]252.在此,马克思对资产阶级社会的批判主要是侧重于它的交换关系,而在工业力(生产力)问题上,马克思则基本持肯定的态度.显然,在《评李斯特》中,马克思对(工业力)生产力和交往关系的理解是割裂的,他并没有理解一定的生产力产生一定的与之相适应的交往关系(生产关系).

而在《提纲》中马克思所强调的“实践”,则是建立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统一的基础上的现实的社会物质生产实践.这种“实践”,是对在《评李斯特》中还是相互割裂的工业力(生产力)和交往关系(生产关系)的一个整合.马克思在《评李斯特》中是不理解他后来所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真谛的,因为在《评李斯特》中,他恰恰是把工业力(生产力)和一定的社会条件割裂开来的.而《提纲》中马克思对工业力(生产力)和交往关系的整合,就超越了在《提纲》之前的马克思自身.

其五,马克思在《提纲》中所强调的“实践”,是一种对经济学的哲学提升,即是从狭义的经济学意义上的特殊的“工业”(在《评李斯特》中那种特设性的正在创造现代世界历史进程的资产阶级社会物质生产方式)向一般的“社会的物质活动”的总体――“实践”的过渡.经过这一哲学提升,在《评李斯特》中马克思所讲的那种人类主体通过物质创造活动“占有他自己的和自然的力量,使自己对象化,为自己创造人的生活条件”的“工业”,即撕破了农业生产中那种人与自然的直接同一后,由工业(机器)相似度检测了的人与自然的重新统一过程,升华为一个一般的哲学总体规定――社会物质实践,这是有着具体的、历史的和现实的社会物质发展基础的现代实践.[1]359

综上,马克思在《提纲》中所强调的“实践”,是具有其特殊的规定性的,即历史的、现实的和具体的社会情景.这种规定性是将其区别于实用主义实践观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这种实践又具有它的客观制约性,马克思是用环境作用于人和反对抽象的“活动”来表明这一点的.马克思在《提纲》第一条中“真正提供给我们的既不是主体性,也不仅仅是活动,而是历史的、现实的和具体的人类社会主体和活动”[1]360.因而,这种“实践”绝不是赫斯那种“非历史的抽象”的东西.所以马克思才会说,费尔巴哈不了解的实际上是社会实践的革命性和批判性.

另外,在理解马克思在《提纲》中所强调的“实践”时,还有几点是需要我们认真注意的:

第一,我们说马克思的“实践”是从其经济学研究中得出的一个具有浓厚经济学意味的观点,这并不表明,其中完全没有哲学的底蕴.就其概念的借用意义上来说,马克思的“实践”观点肯定有其思想史上的承接和启发.特别是从康德、费希特和黑格尔而至切什考夫斯基的实践和赫斯的行动哲学,对马克思在经济学研究中产生的具有经济学意义的“实践”观点的形成,肯定或多或少、或直接或间接,都有不可抹杀的影响.毕竟,思想史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概念的重新解释史.

第二,马克思在《提纲》中所强调的“实践”具有一定的笼统性和过渡性,它本身还不能构成一个有内在动力的批判系统.也就是说,《提纲》中马克思所强调的“实践”,与另外两个要点――“社会关系”和“改造世界”――之间还没有建立起内在联系,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批判系统.正因为如此,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才放弃使用“实践”而用“物质生产”这一概念来作为其“广义历史唯物主义”(张一兵教授语)的基础.这是因为,第一层级的实践――“物质生产”是一个比“实践”更具体、更准确,且有着内在批判力,能构成一个批判系统的批判性概念.当然,这也是马克思进一步进行经济学的实证研究所需.

第三,马克思在《提纲》中所强调的“实践”,虽然或多或少地包含一点,但并不等同于列宁、意义上的革命实践,也不同于在《实践论》中所谈的实践.并且,马克思的这种“实践”的革命性和批判性,主要也不是在政治革命的意义上来讲的.

第四,通常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中所讨论的“实践和认识的关系”中的实践,并不是马克思在《提纲》中所强调的“实践”.《提纲》中所强调的“实践”不涉及与认识的关系问题,这是两个问题域中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