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平的经济

更新时间:2024-02-2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2277 浏览:104716

[摘 要]我国经济发展和经济改革进入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的历史新阶段,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提出的“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的方针,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文章拟从经济层面从对社会公平的理解、现状入手重点论述社会公平对经济活动各环节的影响及思考.

[关 键 词]社会公平;市场公平竞争;社会分配;公平负税;机会平等

[作者简介]罗媛松,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李春萌,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讲师;黄文进,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讲师,广西南宁530023

[中图分类号]F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6)12―0069―04

自古以来,公平就是人们不懈追求的理想目标.没有社会公平就难以实现社会和谐.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指出,在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过程中,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的同时,还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这充分说明了注重社会公平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也表明了党和政府对社会公平问题的高度关注.


社会公平的涉及面很广,本文拟从经济层面的经济活动各环节加以论述.

一、从经济层面理解公平的含义

马克思主义认为,任何社会公平都不是抽象的、绝对的,而是历史的、具体的.在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由于存在着多层次和多形式的经济社会关系,因此,反映这些关系的公平原则也包括了多方面的含义,主要有:

(一)作为市场经济基本规范的、等价交换的公平和竞争起点的公平.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有自由的、自主的商品所有者,他们根据平等的权利进行等价交换,公平竞争;让社会主体在某一过程或者某一阶段的起始点力求平等,即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在同一规则下进行公平竞争;使竞争个体不至于输在起跑线.这种含义的公平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保证.

(二)社会主体参与某种活动和拥有相应条件方面平等机会的公平.这意味着人们有公平的机会选择和从事不同的经济活动.凡是有相同能力和相同利益诉求的社会主体,社会都应对他们一视同仁,公平地为其提供相同的机会与舞台,以确保其在社会认可的范围内享有同等的发展机会和条件.

(三)与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相适应的劳动的公平.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人们在生产资料的占有上处于平等地位,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是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关系.这种含义的公平既强调要消灭剥削和两极分化,又强调劳动者之间利益的差别.

(四)收入分配结果的平等公平.即收入分配的均等化.这种含义的公平反映了不同社会阶层或不同社会成员之间在国民收入再分配后形成的收入差距的大小.

二、改革进程中产生的不公平现象及危害

当前,社会公平问题之所以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是因为在现实社会中出现了一些不公平现象,影响了和谐社会的构建.这些不公平现象突出地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缺乏公平合理的税收制度.公平负税的基本含义是:(1)个人不论男女老少、职业肤色等,企业不论性质行业、地域、规模等,它们在政府税收面前,原则上一律平等;(2)税收将保证个人及企业的最终所得与其对社会所作的实际贡献,形成紧密而合理的正相关性.

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健康运行的重要手段.公平合理的税收能保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刺激有效投资和消费,扩大内需,尤其是税收对收入的再分配作用发挥得当,就能有效地调节分配不公,促进公平竞争,维护社会稳定,增强经济活力.但当前还存在种种误区:一是收入计划的误区.少数地方收入计划的增长远远脱离地方经济发展的实际,造成税务机关为完成任务而竭泽而渔,或寅吃卯粮.二是乱开减免的误区.某些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把减税免税作为一剂“灵丹妙药”,纷纷出台各类“土政策”,“支持”该类经济的发展.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当地政府支持了引进项目的发展,但违背了市场经济自身的运行规律,影响和破坏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竞争秩序.因此,减免优惠只是支持的一个方面.从某种意义上讲,坚持税收政策在全国、全省范围内的统一性,坚决维护税法的公平性,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这是市场经济“游戏”的规则,是对这一行业、这一类经济健康发展的最大支持.而不公平负税将给经济带来极大的损害.

社会分配的不公平

1.城乡、地区、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在中国经济持续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不同程度地普遍得到实惠的前提下,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别持续拉大,在工业化进程中,我国正经历一个收入分配不平等的快速上升时期,根据统计资料,过去13年里(1990~2003年),城市最高收入人群与最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差距由3.2倍扩大到8.4倍;农村13年间高收入人群与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差距由6.67倍扩大到7.33倍;在城乡内部收入急剧分化的同时,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也在扩大,我国在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之后,城乡差距继续拉大,2004年达到3.3:1,是1984年1.7:1的2倍.如果扣除实物因素和物价因素的影响,城乡收入实际差距更大.从区域差距看,进入上世纪90年代以后,地区发展不平衡呈逐年扩大的趋势.从经济总量看,东部地区占全国经济总量的比重不断提高,由1980年的50%提高到了2004年的61%,中、西部地区分别由30%和20%下降为23.5%和15.5%.国际公认的基尼系数的警戒线是O.4,1990年我国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是0.343,此后逐步上升,2000年为0.417,2004年已达0.458.

2.社会各行业间工资差距过大.当前,我国企业分配及薪酬管理中还存在较多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特别是行业间工资差距过大,垄断行业员工工资过高、增长过快的问题比较突出.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按细行业分组,2000年工资最高的是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当中的航空运输业为21342元;最低的是采掘业当中的木材及竹材采运业为4535元,两者相差4.71倍.2004年工资最高的是金融业当中的证券业为50529元;最低的是农、林、牧、渔业当中的林业为6718元,两者相差7.52倍.从2000年到2004年,4年间行业差距扩大了1.6倍.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更大.

某些垄断行业与其他行业收入的差距,已经在社会上引起关注.特别是垄断行业的一般岗位,其收入水平与其贡献和价值背离.据笔者调查,某电
力集团公司一名普通职工的月工资不到5000元,但是加上奖金、住房公积金及各种补贴后,其年薪可达到14万元,相当于全国职工年均工资的10倍.

因此,在社会财富既定的情况下,收入向高收入人群集中,势必会使低收入人群在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时处于极为不公平和不利的地位.

(三)社会成员基本发展的机会不平等.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建立,已经为实现社会公平提供了根本条件.但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由于社会各个成员在经济体制转化过程中的地位不同、社会角色不同,导致他们在就业、读书、收入、获得财富的多寡等方面出现了较大差距,这主要是由于家庭背景、运气、性别、地区与行业差别等自己无法把握的因素所提供的机会不平等而造成的不公平.如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剥夺了农民的一些权利,农民子女受教育的机会显然不如城里人;干部子女比老百姓子女有更多的就业、发展机会;富人子女比穷人子女享有更多、更优质的教育资源;首都人比外地人占有更多的名牌大学招生指标;就业领域中存在的性别歧视、年龄歧视等等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起跑线的不公平.

(四)市场竞争不公平.近年国务院颁布的“非公经济36条”,所获反响之热烈、拥护者之众,堪与农村减税政策媲美.根据出台的政策,像自然垄断、重要基础设施、金融怎么写作、社会事业甚至国防科技工业等过去非公有资本极少或根本无法涉足的行业和领域,今后都将向国内非公有资本放开.但现实中,一些政府部门不仅是相关行业的决策者,也是利益主体,其行政行为不可避免地受到本部门利益的影响,使民营企业在金融怎么写作、产业准入、舆论环境等方面仍不容乐观;一些行业、部门自设准入高门槛仍严重存在,部分行业的垄断性不仅一点没打破而且更为严重.如石油行业,国家商务部正拟出台《成品油批发企业管理技术规范》《成品油仓储企业管理技术规范》,规定批发企业要有30个以上自有或控股加油站;要有两年以上的成品油零售业务.按此新规,全国上千家民营石油批发企业多数将陷入困境,最终仅让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垄断这一行业.

而对于自然垄断领域如电力和铁路部门,以“要讲究资源的科学配置”、“多年形成的历史局面”等理由排挤民营企业.如首个民资参建的铁路项目――浙江衢常铁路,该项目由铁道部、浙江省常山县政府和浙江民企光宇集团下属的常山水泥有限公司三方合资兴建,铁道部虽然是相对控股,但处于绝对的优势地位,拥有审批权、运营权,与股份的优先折价回收权.常山水泥有限公司本想独资修建,但他们的计划遭到铁道部的坚决拒绝.可见,只要是现行优惠政策的享有者,都有可能成为民企享受公平待遇的阻挠者.

但经济学理论及上世纪东西方各国的历史表明,如果不公平的竞争导致民营企业在某些领域退却,就会影响到社会整个的资源利用效率下降.甚至,从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也未必可靠.事实上,正是由于这些垄断性国有企业与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存在过于密切的关系,政府的监管反而失灵.

(五)外资进入威胁公平竞争.利用外资是中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但是,在外资并购过程中,也存在垄断风险.统计显示,来华投资的国家和地区已超过180个,全球最大的500家跨国公司中已有400多家在华投资.截至2004年年底,我国共批准外商投资企业逾50万个,实际利用外资达到5621亿美元.但是,大举进入的外资威胁到市场竞争的公平性.目前,外商投资已出现独资化趋势加快、大型投资项目增加、工业领域的外资集中度上升等新特点.在这当中,知识产权垄断、专业技术垄断等新问题层出不穷,威胁到产业的健康发展.如果外资过于集中在某些生产领域,则会进一步使中小企业或国内企业丧失话语权,构成不正当竞争.由此可见,外资并购也是一把“双刃剑”.

三、与时俱进地推进社会公平

应该说,上述不公平问题基本上是改革进程中产生的新问题,但这些问题如不及时克服并切实加以扭转,就很有可能侵吞市场化改革所带来的成果.从这种意义上讲,社会公平本身也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动力.因此,必须在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创造丰富的社会财富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地推进社会公平.

(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要求各级政府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实践已经证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经济活动才能富有活力、提高效率,更快地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提高综合国力.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已经5年,世贸组织协定确定的非歧视、市场开放、公平竞争三大基本原则,主要是规范、约束成员政府行为的.因此,各级政府必须树立依照规则办事的观念,树立重诚信、行公正的观念.

(二)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形成促进社会公平的体制环境和政策环境.维护社会的公平,需要统一的规则和良好的制度作保障.在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首当其冲的就是要把制定和执行政策的基本着眼点放在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充分体现和保障不同社会群体的基本权益,消除一些不合理的制度,以确保每一个公民拥有平等的生存权、发展权,使人民群众普遍分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当前,应逐步改革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和特权意识,打破行业垄断,建立统一开放的社会准入制度,用公平统一的规则使社会主体都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在公平的社会舞台上进行竞争.

农民是整个社会最弱势的群体,我们现在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应该从增加农民收入着手,这就要让农民有更合理、更公平的方式获得,或者说是分享到中国经济繁荣的成果,对此,就要求建立更合理的土地补偿制度,建立公平的劳动报酬制度和改变农民工子女人学教育不公平等等而导致收入低又支出高的现状.

同时,要建立有效的利益冲突解决机制,形成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机制环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利益群体、社会组织和个人之间产生利益矛盾与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关键是要有表达利益诉求的顺畅渠道和及时解决利益冲突的有效机制,因此要对弱势群体给予更多的话语权.

(三)利用财税等政策杠杆和手段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要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步解决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问题.利用财税等政策杠杆和手段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是政府责无旁贷的基本职能.当前,一是运用财政支出手段促进公平.运用政府间的转移支付、增加公共支出、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等措施,支持和扶助欠发达地区和困难群众.二是通过改革税收制度合理调节少数垄断性行业的过高收人,在进一步明晰政府和企业各自不同职能的基础上,完善企业收入分配宏观调控体系,健全法律、经济、信息等调控手段.坚决取缔非法收入,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努力缓解行业、地区和社会成员间
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通过完善个人所得税、消费税、财产税,逐步开征社会保障税、遗产和赠予税等,调节居民过大的收入差距.公平合理的负税也充分体现税收的行政效率、经济效率和社会效率,个人所得税法应在纳税主体、征税项目、税率的确定方面加以修改.尤其应当考虑把工薪所得适用的税率降至与其他国家大体相当的水平,以避免由于税负过重而造成人才和资金的外流,削弱我国经济发展后劲.对于企业,公平合理的税收必将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虽然当前对企业减免优惠后,会少收一些税款,但从长远看,减轻了企业压力,使企业在创业初期节省了宝贵的资金,用于滚动发展,将来实现的税收就有可能成倍地增长.在美国,布什政府这些年推行的减税的“供应派”经济政策,使得2005年美国经济增长高于4%,这是过去20年来的最好纪录.事实上,许多支持布什经济政策的选民并不指望能从布什的减税政策中得到退税的好处,但他们明白低税收能刺激经济的发展,能多创造就业机会,从而让富人和穷人都得到好处.

酝酿已久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迟迟未行,据说是主要来自外国企业的压力.但从理论上来说,形成一种中性的、不分内外资企业的、不存在歧视的统一的企业所得税制,更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与公平竞争.

(四)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方式,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长期以来,由一个或数个集团垄断我国金融、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行业或领域的局面,造成了暴利、低效等一系列问题,如何破局这就要求各级各部门为民企进入上述行业和领域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各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可操作的文件,创造公平、公正的政策环境;进一步清理、取消和修订限制民营经济发展的法规和政策,实现税赋、用地、融资、市场准入的公平竞争;进一步推进金融体制和投资体制改革,为民营企业提供一个好的、有效的金融制度.

针对外资入侵的情况,最近国外的几件企业兼并收购案很值得我们注意.一是阿联酋的迪拜世界港口公司斥资39亿英镑收购美国东海岸5个港口遭到反对;二是法国为了防止意大利电力公司对其能源企业实施收购,对法国燃气公司和苏伊士公司进行了合并;三是2005年我国中海油公司收购美国优尼科石油公司遭阻挠.这一连串的事件应引起我们足够的警惕.因此,加紧制定并完善《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有助于防范外资并购带来的垄断风险.通过这些法律法规,可以把国内外企业并购纳入统一的框架,以进一步实现外资并购的产业导向.

其实,在美国,并购审查制度已相当成熟:交易价值在2亿美元以上的并购行为都须申报相关部门,只有在排除垄断可能性后,才能批准实施.我国应该在《反垄断法》基础上,建立起符合国情的并购行为评价体系和标准,通过国家经济安全预警机制,及时干预含有垄断风险的并购行为.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既是黄金发展期,又是矛盾凸显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题,其根本途径是构建以公平正义为基础的和谐社会.因此,面对挑战,我们首先要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和共识,形成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政治环境.一个社会的公平状况如何,对生产力的发展具有巨大的反作用.公平正义作为社会广大成员普遍接受的价值目标,它能为整合社会各种力量提供强大的动力.

[责任编辑:清 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