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视野下拆迁农民的思想政治工作

更新时间:2024-04-1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5796 浏览:17594

摘 要 公共政策是现代政府进行决策分析的重要依据.公共政策导向下政府与农民利益博弈的现实性,提出拆迁中存在着利益不均衡、农民安置问题和精神家园重建问题,指出应该从合法性与公正性统一、安置农民、思想动员等方法进行解决.

关 键 词公共政策;拆迁;农民;思想政治工作

【Abstract】Public policy is a modern government decision-making basis. Public policy under the guidance of government and farmer interest game reality, proposed demolition of the existing interest unbalance, the resettlement of farmers and spiritual home reconstruction problem, pointed out that should be from the legitimacy and justice, for the unified method of solving ideological mobilization.

【Key words】Public policy; demolition; farmer; political and ideological work

1.公共政策和拆迁概述

公共政策是当代国家的主要的政策行为.公共政策是指政府在制定规划、执行政策的过程中,必须以公共利益为主要导向,积极吸取各方社会群体的利益诉求,从而达到完善政策,推动政府行为的合理化和合法化.作为以社会公平为价值取向的公共怎么写作型政府,应该运用法律和制度手段,积极引导我国利益集团的均衡发展,尤其关注弱势利益集团的利益诉求?从而确保实现公共政策的公平性与社会的整体和谐.[1]

在拆迁过程中,政府的公共政策的相关利益群体分别是市政府、开发商、村村民委员会、村民.在旧城改造项目中,涉及到了不同经济组织下的农民关系和生产关系.因此,只有在公共政策下才能以最为经济合理的方式进行拆迁.在我国,拆迁部门一般采用旧城改造中的经验和手法,通过提供优先选择的权力,瓦解拆迁中各个利益群体的关系,还会以工作岗位为由,强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签订合同,部分村民也会根据政策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但是随着拆迁进程的发展,农民在利益诉求中,出现了不少的问题和矛盾.

2.拆迁农民的思想出现的问题和矛盾

2.1 经济利益分配不平衡.

前期签订合同补充协议的村民与后期签订合同协议的村民的利益分配严重失衡,必然导致表面上和谐拆迁,逐户动员背景下的利益矛盾激化.具体来说,房屋结构和房屋建筑面积相当的农民拆迁户,前期和后期签订合同相差有十几万.这样的情况,即前期与后期签订合同的村民的拆迁利益不均衡现象在我国城乡结合部相当严重.前期签订协议的村民不满自身利益受到损害,而后期村民则继续观望,以得到更大收益.而这些问题都是在拆迁过程中,政府拆迁相关部门不能有效执行拆迁规定所致.拆迁农户利益不均衡现象暴露了部分工作人员只顾自己的拆迁动员任务,而没有考虑全局利益的工作作风.安静祥和的拆迁动员后,已经潜藏了巨大的利益矛盾和纠纷.如果不注意这些潜藏的现实问题,必然导致后期拆迁工作难以为继.

2.2 农民安置问题引发的矛盾.

任何拆迁都需要首先考虑农民的安置问题.在全国瞩目的三峡库区百万移民的过程中,移民的安置问题是最关键最首要的问题.如上所述,由于将安置费加到了补偿款当中,比如导致农民自行解决生活问题.同时,农民在城市化进程中,面对与自身经济不符的物业费、电梯费等各种费用,以及楼房的居住习惯问题都是相当突出的现实问题.其次,重建后的楼房的性质争议问题.政府在城市化进程中,不可避免的要进行旧城改造和农村集体土地的合法收购.而在近期国务院关于小产权房屋的改造和认定法规背景下,地方政府的拆迁已经面临两难的局面.一方面是城市需要满足不断扩充的城市人口数量建造大量的商品房,另一方面则是制定的清理小产权房屋的任务和要求.具体到汾阳市拆迁中,就是指政府在村集体土地(包括农民宅基地和集体厂房用地)之上建设的楼房,是否属于小产权房屋的争议.而这必将涉及到广大村民未来写卖房屋的合法性问题.

2.3 农村瓦解带来的精神家园重建问题.

市场化条件下,农村传统文化的瓦解是不可避免的.而农民的集体拆迁则加剧了这种传统精神家园的瓦解速度.在平房时代,村民间可以相互窜门交谈,邻里关系较为和睦,感情基础好.而拆迁后,农民之间的相互交流变少,感情匮乏成为了新时期下城市改造中农民的心理突出问题.而从拆迁农民的年龄结构上看,年龄在50岁到70岁的村民是最为关键的人群.他们大多经历了新中国的建设和发展,对自己的旧有房屋及邻里关系有着不同程度的眷恋.同时这些老年人群也与青年子女之间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感情代沟.在新式的楼房中,老年人的感情寄托和现实感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因此,这种社会学意义上的农村拆迁人群的精神家园重建是值得重视的重要问题.


3.公共政策下拆迁农民思想政治工作的对策

公共政策决定政府拆迁部门的职责在于平衡拆迁中各方利益集团的权益.拆迁农户由于自身文化、维权意识的淡薄,属于弱势利益集体.政府的公共政策就应该倾向于扶植拆迁农户的意愿,最大限度的满足他们的合理需求.

3.1 坚持合法性和公正性的统一.政府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关于拆迁的法律和政策.统一安排拆迁政策,将拆迁农户的利益放在首位.将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拆迁工作的首要依据.在动员拆迁农户过程中,要对农户进行详细耐心地讲解,并主动征求农户的意见和要求.其次,要拆迁办公室人员要认真研究拆迁农户的家庭状况,满足他们对于未来生活的要求.积极沟通民意,排解纠纷.政府要及时叩问民意,对拆迁农户提出的种种疑问要及时解惑问答,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地排解民怨,做到为弱势群体争得利益博弈的话语权.

3.2 补偿农民安置费用,合理安置村民生活.农民安置关系到了百姓的生产生活,是拆迁工作应该解决的首要问题.农民由于拥有土地,在农忙中需要出和首要的位置,才能在完善城市规划的目标下,达成与农民的双赢局面.

3.3 加强思想建设,提高农民的内在联系.要加强思想动员和宣传建设,组建多种形式的生活组织形式,丰富村民的生活.在安置村民后,要不定时去关心拆迁户的生活和工作状况,满足他们的精神需求.如可以建立村民图书馆和文化中心,丰富村民的文化知识.发展村民间免费使用的通讯设备,促使村民间维护以往的感情基础和精神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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