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政治文化的基本路径探析

更新时间:2024-02-0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8612 浏览:33356

[摘 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政治文化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推进和谐政治文化的建设,需要在四个方面做出努力:重新审视传统的“重民”思想,重视现代的“”思想建设;抛却传统的“臣民意识”,树立现代意义上的“公民意识”;根除“人治意识”,建立“法治”机制;抛弃“官本位”思想,树立“以民为本”思想.

[关 键 词 ]政治文化;传统文化 ;公民意识;官本位

[中图分类号]G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2)03 — 0014 — 02

政治文化,是一个国家中的阶级、民族和其他社会团体以及这个国家中的成员在一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历史与现实的环境中形成的政治思想、政治制度、政治观念等内容的总和.中国政治文化发轫于两周,具有数千年历史,是当代政治文化的牢固的精神支柱和深层的文化土壤,对当代中国政治发展具有深远影响.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发生了巨变,整个社会由传统农业文明向现代工业文明和信息文明急剧转型,在物化层面和制度层面发生了显著变化,在人们的精神世界里也发生着持续的、深刻的、革命性转变.在此背景下,如何构建和谐的政治文化,已成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从四个方面对构建和谐政治文化的基本途径进行深入分析,以期对构建和谐社会有所助益.

“重民”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一大特点.早在周武王伐纣时,就提出了“敬天保民”的口号;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为争夺土地进行战争,又提出“无民孰农”和“无民孰战”的口号.从孟子的“民贵君轻”到唐代魏征的“载舟覆舟”,历代统治阶级中都有主张重视民生、民意者.但重民不是,民本主义不是人本主义.因为重民的主体是君、官(统治者、掌权者),而的主体是民(人民、公民),是人民、公民当家做主,参与对国家事务的管理.重民是要求统治者重视人民的疾苦,为人民做主,人民则只要“俯首贴耳”依靠明君、清官即可〔1〕.概言之,传统民本思想中的“民只是统治者维护王权的一种手段或工具,与现代意义上的“”思想相距甚远.构建和谐的政治文化,必须重视的政治文化建设.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是社会主义的终极追求目标,人民是社会主义政治体系“内生态”的必然要求.从政治发展的角度看,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也就是公民的政治自由的发展.而要实现社会主义公民对于政治自由的追求,作为一种政治生活方式的政治文化,是不可或缺的,“为了享有自由,唯一的办法就是致力于机构和习惯的逐步发展”〔2〕,只有的人民,才更有可能成为自由的人民.因此,和谐政治文化的建设必须以的政治文化为其目标之一,坚持怎么写作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原则,张扬宽容、愿意妥协和崇尚自由平等的理念,承认人民在国家生活中至高无上的地位,主张国家是为社会怎么写作的工具,尊崇社会对国家的监督和约束等,从而为和谐的政治文化提供价值理念支撑和合法性、合理性证明.

中国两千多年封建专制主义的影响,“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妇妇”的宗法关系、“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专制皇权导致的权威崇拜、奴性心理,造成的依附顺从观念,深深影响人们的政治思想和行为模式,是形成臣民意识的深层文化土壤,也使臣民意识至今仍然盛行.从而导致人民缺少实践的经历,认识不到自己会对政治产生影响,在现实生活中不想去参与政治生活,缺乏自主意识和合理利益及权利的追求精神.这种影响导致当代中国不少民众对社会管理和政治既无参与的热情和意识.对政治冷漠,成为当下中国不少民众的自觉行为,严重影响着我国国民参政议政意识的形成,阻碍着我国当代公民在现代意义上公民意识的形成.

构建和谐的政治文化必须培育人民群众的公民意识.公民意识是现代社会以公民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为内容,以公民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为基石,将权利观、义务观、归属感、责任感、使命感、自律意识、法治意识、平等意识和宽容精神等融为一体的现代民众意识.培育公民意识是现代社会的核心价值和基本理念得以形成和发展的前提条件.公民意识是衡量政治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尺,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强大动力.


构建和谐的政治文化是当代中国政治现代化的一个重要历史性课题,就是实现传统臣民文化向现代公民文化的转型,以达成与政治生活化进程的生态对接公民文化是一种复合的政治文化,它坚持“参与以有序为前提,督政以认同为基础,维权以守法为要旨,纷争以节制为条件,批评以宽容为原则”〔3〕,从而使公民在处理国家与个人的关系上倾向于寻求偏向集体主义的平衡点,营造一种具有无限适应性与创造力的弹性空间,使政治处于合乎生态发展的适当状态.构建和谐政治文化过程中,非制度性的公民文化还有利于提高民众对国家的忠诚度对执政党及其政府的认同度,直接影响和匡约着民众的政治行为方式,成为支撑政治的社会心理模式.

自汉代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儒家学说成为封建统治者的意识形态.儒学注重个人的道德修行和内心世界的净化与升华,强调先“修身、齐家”然后再“治国、平天下”.换言之,儒学重视为官者自身的反省与内敛,强调为政者的表率作用.在此基础上,认为统治者政权的合法性建立在官员个人道德品质优秀的基础上,因此强调统治者的“内圣外王、君师合一”.治理国家和臣民,主张要施“德政”,先“德”而后“刑”.故孔子曰:“圣人治化,必刑政相参焉.大上,以德教民,而以礼齐之,其次,以政导民,而以刑禁之.化之弗变,导之弗从,伤义以败俗,于是乎用刑矣.”(《孔子家语·刑政》)重德的核心是强调官员的个人品行,但却忽视了外在显性制度的约束与建立,因而属于典型的人治文化.这种文化导致历史上层出,动乱不断.

构建和谐的政治文化要求必须彻底根除人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意识.把法律而不是把某个人或少数人的意志作为社会政治生活管理的最高准则.彻底根除人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意识,将法治提升为治国方略,必须体现三个方面的核心思想:一是树立法律至上意识.这是划分法治和人治最根本的标志.凡是宪法和法律权威高于任何个人或集团意志的治国方式都是法治.法治要求全体社会成员普遍地服从法律体系的规约,不得有任何个人、集团或权力超然于法律之上、游离于法律之外,它从根本上否定特权意志和特权现象.二是坚守保障权利意识.切实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法治的逻辑起点和价值前提.这意味着宪法和法律可以修改,但人的基本权利不可侵犯、不可剥夺,维护这些权利的目标不得背弃.法律必须根植于社会生活,反映多数人的利益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破除人民对权力的高度依附,塑造具有独立自主人格和良好法治意识的新型公民.三是强化制约权力意识.“治权”是法治的重要功能之一,法治要求严格界定、约束和规范政府权力与政府行为,有效控制权力的自我扩张、自我腐化.法治要求政府不得违背其价值前提——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直至最终把国家政治生活的基本规则纳入宪法的轨道,使政府权力受到理性的、透明的、稳定的宪法性规约,使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得到真正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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