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安全哲学思想

更新时间:2024-03-2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6090 浏览:21317

摘 要 :我国传统文化中有关安全哲学的思想十分丰富,剔除其中的糟粕,儒家、道家和墨家等学说中,都有关于对人的命运的关怀、对于安全隐患的防范、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等方面的深刻思想,需要我们去发掘、整理,这将成为有中国特色的安全文化的重要的思想资源.

关 键 词 :传统文化;安全哲学

中国是有几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古代人民在长期的与自然灾害及生产、生活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的斗争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产生了十分深刻的安全哲学思想.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对于灾害和事故的认识是唯物主义的,并有明显的辨证法的内容.这与某些宗教国家是大不相同的.某些国家的宗教信仰者怀有的“原罪”思想,把灾害和事故当作神的惩罚,心甘情愿地接受,甚至对人为造成的伤亡损失也逆来顺受,在有些不发达国家至今还成为苦难人民的麻醉剂.对于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关安全哲学思想的深入发掘,是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安全文化和安全哲学体系的重要思想资源.

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关安全哲学的合理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对于人的命运的关怀和积极的“天人合一”思想

1.“重人事,轻天道”和“天人交相胜”


在中国,夏商时代都是重天敬神的,自西周开始,主流思想中就逐渐以人本主义代替了神本主义.特别是从西周末年起,出现了“疑天”的传统,至春秋时期,就形成了“重人事,轻天道”的社会思潮.一些著名的思想家和改革家,都对常常发生的自然或人为的灾变由恐惧转变为主动防止或消除.例如鲁昭公时期,宋、卫、陈、郑四国都发生了火灾,郑国的官员们惊慌失措,急忙准备用贵重的玉器去禳除火灾.但执政的大臣子产却不同意.他说“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坚决制止了用玉器去禳除火灾的做法,立即布置了一系列防备火灾的紧急措施,结果火灾果然不再发生.这是一个“重人事,轻天道”的典型事例,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对后世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左传昭公十八年》)再如著名的思想家荀子在《天论》中明确地提出了“天行有常”,在描述了“木落星坠”等人们悲叹无可奈何的自然灾变现象后,深刻地指出,与其夸大天的作用而敬慕它,不如把天当作一物去控制它;与其顺着天去歌颂它,不如掌握它的运行法则去利用它;与其想象去驾御万物,不如了解万物的性质去治理它(见《荀子天论》).到了唐代,著名文学家和哲学家刘禹锡也写了《天论》,其中关于人与自然的关系的看法又前进了一大步.他提出了“天人交相胜,还相用”的观点,指出天和人各有不同的道,是对荀子思想的重要发展.

2.“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

最早提出天时、地利、人和概念的是《孙子兵法》一书(见《孙子兵法》中的《计篇》).这里说的天时,是指寒暑、四时等自然现象,地利指的是地理环境,人和是指人心、人力.《孙子兵法》认为掌握好这三个条件,是军事斗争的重要保证,当然,也是国家安全的重要保证.越国的大臣范蠡对此提出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他指出,国家的安危、强弱,与这三个条件密切相关,并特别指出,要想转危为安,就要顺从人事(见《国语越语下》.战国时的孟子进一步提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公孙丑下》),把人和提到了关系国家安危诸多条件的最重要位置.道家的《十六经》中也把“知人事”作为比知天时、地利更重要的中心环节.这说明从西周到战国时期,许多思想家已经开始认识到人的自身价值,表现出当时中国人主体意识的觉醒.

3.“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和“柔弱胜刚强”

《易经》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易乾卦象传》)认为大自然是不停地运动着的,人也要以刚强的意志奋斗不息;大地是平坦广阔的,人也要以深厚的道德去容纳世间万物.以后,这段话被汉代及后来的儒家利用,成为儒家积极入世的思想依据.如果把它作为积极的“天人合一”思想,既是中国古代安全哲学思想的一个源头,对于现代安全哲学也颇有启发意义.自强不息的精神对于战胜灾害、克服困难永远是需要的,无所作为的思想是要不得的.厚德载物,则要求我们关怀人,重视最广大人民的安全和利益,而且可以推及对自然界生态的重视.这是我们今天对于积极的人与自然观的认识的发展,当然与上述思想有着继承关系.这里,还要提及的是看起来消极的“天人合一”的思想,即老子的“柔弱胜刚强”的观点.老子说“委则全,枉则直,洼则盈,蔽则新,少则得,多则惑”(《老子》二十二章).他要求人们学习水的品质,认为由于水性随势而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同上六十六章).老子的思想确有消极的一面,主要在于他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有否认人的主观能动作用的倾向.但是,他的思想也有符合辨证法的一面.太全,太直,太满,太多,就会向反面转化,过于争利,就会导致灾祸和失败,这不是已经被古今中外发生灾害和安全事故的教训所证明了吗?老子的思想和《易经》中的思想互相补充,可以更好的丰富安全哲学思想体系.

二、 关于居安思危和“预防为主”的思想

1.“安”与“危”、“福”与“祸”之间的辩证法

中国古代的人们生活在战乱频繁、自然和人为的灾害不断发生的时代,在与天灾人祸斗争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安”与“危”、“福”与“祸”之间的关系逐渐有了辩证的认识.在许多文章著作都指出,它们之间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在表面的平静中可能隐藏着灾祸,在歌舞升平的背后可能就会出现动乱.例如,《庄子则阳》中说,“安危相易,祸福相生”,说的就是这个道理.《老子》第五十八章则指出“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福”,说明在一定的条件下矛盾双方可以互相转化.要化祸为福,转危为安,需要一定的条件,那就是要有安全意识,要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

2.居安思危、有备无患的安全防范意识

早在西周和春秋战国时期,出于对国家安全的考虑,一些政治家、思想家就意识到必须防止和平麻痹思想,不要忘记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周易系辞下》说:“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左传襄公十一年》指出:“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汉代的扬雄在《长杨赋》中也说“故平不肆险,安不忘危.”更早一些时候的《礼记中庸第二十章》则总结了国家执政者的经验,提出一个著名的观点:“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汉书霍光传》记录了一个生动的故事,说的是一个客人见主人家的烟筒是直的,灶边还有木柴,劝他把烟筒弯过来,把木柴搬走(曲突徙薪),主人不听,结果发生了火灾.在众邻居的帮助下,火灾扑灭了,主人杀牛置酒,答谢救火的邻居,请在救火中烧伤最重的坐上席,有人说,这真是“曲突徙薪无恩泽,焦头烂额为上客”,主人才连忙去请事先提出警告的人.故事虽然说的是火灾的预防,其实是讲明了任何灾害事故都要以预防为主的道理.

三、关于合理妥善地进行善后处理的思想

1.追究责任,惩前毖后

凡是因灾害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除不可抗拒的自然力外,往往也有人为的因素.事后,对有关当事人,必须分清责任,有渎职失职行为的,就要给予必要的处分,以做到惩前毖后.大禹的父亲鲧就是因为治水不力而被舜杀掉的.至于自秦汉至明清因宫廷火灾被杀的,因贪污河款、克扣河工被查办的官员,可说是不计其数.在封建社会,这类惩罚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贪污腐败的问题,但在舆论上,抢险救灾是头等重要的大事,贪污这方面的款项就是可杀不可赦,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

2.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中国古代典籍中关于在事故之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的论述是很多的.《汉书贾谊传》说:“前车覆,后车诫”,小说《镜花缘》十二回里有“视此前车之鉴,似不加留神岂不可悲!”都是由交通事故引出了要从失败中吸取教训的思想.“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则出自《战国策赵策》中的“前事之不忘,后事之师.”把从历史的经验中吸取教训作为一个普遍性的哲理.“吃一堑,长一智”中的吃一堑,原指掉进坑里,比喻受到了挫折、失败.明代著名思想家王守仁在《与薛尚谦书》中说:“经一蹶者长一智,今日之失,未必不为后日之得.”说的都是要善于从挫折和失败中接受教训.

3.完善措施,兴利除害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并非只有对安全问题的空泛议论,还特别强调积极的行动,办实事,求实利.中国古代,对人民生命财产危险最大的是水灾.早在春秋时期,齐国政治家管仲就把水、旱、风、瘟疫、虫害列为“五害”,并把水灾作为“五害”之首.汉武帝时,黄河在河南濮阳西南决口,大片土地被淹,元封二年(前109年),汉武帝派汲仁等率数万军卒堵决口,还亲临现场,命令百官自将军以下皆参加搬运柴草.东汉时期,黄河及其支流汴水、齐水又泛滥成灾,汉元帝命王景治黄,王景从荥阳至千乘出海口修筑了千里大堤,同时整治汴渠,使河、汴分流,在引黄段修建引水闸和调控闸,工程完成后,建立岁修制度,加强维护管理,使黄河下游河道出现了800年的相对安流局面.明代黄河又出现水患,著名水利专家潘季驯先后四次出任河道总督,采取“束水攻沙”法,借淮海之清洗黄河之浊,筑高堰,建长堤,塞决口,取得了明显成效,黄河河道因此基本稳定了200多年.潘季驯的《河防一览》总结了水利安全工程的实践经验,成为我国古代水利学的经典之作.

总的来看,中国传统文化中关于安全哲学的思想,多是整体上的把握和宏观的论述,也有一些是实践经验的总结,微观的分析和条理性的归纳比较少,并散见在文史典籍中,并没有形成体系.尽管如此,以无神论和人本主义为特征的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仍然为我们建立现代的安全哲学提供了深刻的启示和丰富的思想材料,需要我们加以发掘、整理,以便继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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