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与意义关系的现代哲学

更新时间:2024-03-2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934 浏览:11958

摘 要:价值是主体性哲学的重要概念,指客体对主体的效用,而意义则是生存哲学的范畴,指的是人与世界的天人合一关系.前者是有限的,后者是无穷的,意义为价值奠基.

关 键 词 :价值;意义;主体性;生存论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31-0230-02

价值与意义是一对含混不清的概念,经常替代、混合使用,不加区别.日常生活中的混用尚可理解,但学术语言的混用则后果严重,有待深入阐发.二者都是哲学概念,需要站在现代哲学的立场上才能索解.

一、价值

价值问题是人类有史以来的老问题,但价值论或价值学直到19世纪末才开始在西方系统地发展起来.价值论源于西方,是作为理性主义和科学主义的反叛出现的,是为了给近代以来的理性主义纠偏.它研究的基本问题是价值的主观性与客观性以及价值与事实的关系,这二个问题可以看作价值论的基本问题.在第一个问题上,研究结论是价值既是主观的、又是客观的,是价值主客体的统一;第二个问题是休漠问题,这个问题可以概括为二个互相关联且层层递进的问题,即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关系问题与价值学何以可能的问题.研究结论是,事实与价值是一个统一的过程,这个统一的基础即实践.

伴随改革开放三十年历程,价值论研究创造性地挖掘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价值论思想,形成了基本理论主张.这种主张从主客体统一的角度界定价值关系,认为它是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建立起来的、以主体为尺度的一种客观的主客体关系,是客体的存在、属性及其变化是否同主体尺度和需要相一致、相符合的关系.价值既不是单纯的主体,也非单纯的客体,而是主客体的特定关系,这种关系以主体的生产实践为基础,暗含了真理与价值的统一.这种统一表现为两个方面.第一,真理内在地具有价值内容,因为人类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从来就是社会生活的二项基本内容,且不可分割.恩格斯说:“人只需了解自己本身,使自己成为衡量一切生活关系的尺度,按照自己的本质去估价这些关系,真正依照人的方式,根据自己的本性的需要来安排世界等不应当到虚幻的彼岸,到时间空间以外,到似乎置身于世界的深处或与世界对立的什么‘神’那里去找真理,而应当到近在咫尺的人的胸膛里去找真理”[1].也就是说真理存在于人的实践之中,是人类认识世界和改界的根本武器,而认识世界的目的在于改造世界,改造是为人的,故真理必定有价值.第二,追求价值必须以追求真理为基础.价值必以事实为基础,不存在超越于事实世界的价值,价值不过是实践中关于客体的属性与主体需要的一致关系.

但建立在主客体关系基础上的价值论是也面临着挑战.批评者认为主客关系模式基本上属于认识论模式,这种模式不过是研究认识问题的主客体关系模式的推广,容易陷入哲学史上“效用主义”的窠臼,虽能比较好地说明物的价值,但却难以说明人的价值、审美价值等.于是开始探索价值哲学的本体论(存在论)基础,认为价值是人类特有的绝对超越性指向,是人的存在的二重化的历史生成,意味着人对自然的超越,标志着价值存在物的诞生和意义世界的确立.这就深入到生活领域,进入意义领域.

二、意义

如果说价值这个概念尚好把握,意义则更是一个歧义丛生的范畴,哲学家们已经从语言学、逻辑学、符号学、释义学、精神分析学等层面来谈论意义,这些都为从生存的角度理解意义奠定了基础.英语中的“意义”一词有二种表达方式,一个是meaning,一个是significance.前者指出意义具有主体性,意义是相对于人而言的;后者与sign密切相关,存在于一物与他物的关系中,一物的意义在于对他物的指向性.英国语言家奥格登和理查兹在《意义的意义》一书中列举了16种定义,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揭示意义的不同内涵.现代哲学的生存论转向为理解意义提供了全新的视角.正如美籍犹太教哲学家赫舍尔所说:“人的存在从来就不是纯粹的存在;他总是牵涉到意义.意义的角度是人所固有的,正如空间的角度对于恒星和石头来说是固有的一样.正像人占有空间位置一样,他在可以被称为意义的向度中也占据位置.人甚至在尚未认识到意义之前,就同意义有牵连.他可能创造意义,也可能破坏意义,但他不能脱离意义而生存.人的存在要么获得意义,要么背叛意义.对意义的关注,即全部创造活动的目的,不是自我输入的;它是人的存在的必然性.”[2]“对有意义的存在的关切是做人所固有的——它是强大的、基本的、发人深思的事,存在于每个人的内心”[2].正如对于“存在”难以下定义一样,对于“意义”也很难下定义,只能描述其基本特征.其一,意义所指称的并非是实在对象,而是某种精神境界,即意境,它具有无限性指向.意义不是实体,它抓不住;不是有限,它不可定义.它是人之生存的无限延伸,是与世界的合一,是天地之境界,无形、无象.这正是人的家,人的精神家园和安身立命之处所.人一旦意识到自己从无限的外部世界区别开来,就会有一种破碎感、漂泊感或无归宿感和强列的有限意识,就会产生一种重新回到无限之中的皈依愿望.人超越有限进入无限境界和永恒境界,这就是意义的旨趣.其二,意义是对终极的追问,是对人的终极关怀.“人最终关切的,是自己的存在及其意义等它超越了人的一切内外条件,限定着人存在的条件等它超越了一切初级的必然和偶然,决定着人终极的命运.”[3]对于人的关怀有初级的、高级的,有生理的、物质的,也有心理的,但意义层面的则是终极的.诚如臧克家所说,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死了,他还活着.正是人的终极关怀,使人能够勇敢地赴死,死是获得永生的途径.其三,意义所具有的无限可能性超出了逻辑界限,是直观的对象,带有审美的韵味.这种关于意义的智慧领悟,是存在论的一部分,康德在谈到理性直观时就曾断言:“为了把对理性存在的概念置于直观之下,除了将它人化之外别无他法.”[4]


三、价值和意义的关系

价值和意义的关系,学者已做积极的探索.张曙光认为,“在现有的哲学论著中,人生意义问题被归结为人生价值问题,讲的是个人对他人的、对社会的贡献和他人与社会对个人的回报与尊重.但是严格讲来,人的意义与价值并不等同.价值固然是属人的,而以价值为的尺度也有一定的历史合理性,但人的生命及其人格毕竟是无价的.且人生意义虽然发生于人对其价值创造活动体验,却并不等于价值本身.价值总是为他的社会客观概念,意义则是自为的社会主观概念,它更属于社会的个人,因为归根到底意义是人的生命在其活动中的自我确证感和自我实现感.人在生活中从追求价值到寻求意义的变化,正反映了人在更高程度上的自我生成和自我觉解.”[5]价值与意义有共同之处,也有重大区别.从共同之处来说,二者都是对事实世界的超越,价值世界对事实世界的超越和引领,是事实世界的导向,意义世界也是对事实世界的超越.二者都源于人的超越本性,这种超越本性正是对现实的引导、规范和纠正.价值建立在实然的基础上追求应然,意义立足于当下追求永恒.二者的区分十分明显.其一,价值是个主客范畴,而意义是此在与存在的关系.尽管二者均奠基于实践,但实践又有不同的含义.南斯拉夫实践派代表人物马尔科维奇指出:“必须把实践(praxis)同关于实践(practice)纯认识论范畴区别开来.‘实践’(practice)仅指主体变革客体的任何活动,这种活动是可以异化的.而‘实践’(praxis)则是一个规范概念,它指的是一种人类特有的理想活动,这种活动就是目的本身,并有其基本的价值过程,同时又是其他一切活动形式的批判标准.”[6]这里,他区分了总体性的生存实践和认识范畴的实践,二者有重大区别.生存实践是一种总体性的实践,在这种实践中,“人不是在某一种规定性上再生产自己,而是生产出他的全面性,不是力求停留在某种已经变成的东西上,而是处在变易的绝对运动之中.”[7]通过这种实践“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就是说作为一个总体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8]生存实践中的人,被海德格尔称为“此在”,而非“主体”.作为认识检验标准的实践则要单纯得多,的公式,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就是指认识论意义上的实践.人是主体,认识对象则是客体,价值就是主体与客体间的效用关系,价值哲学与认识论相伴随.二种实践反映的是人的二种存在结构,生存实践指向天人合一式的存在结构,价值实践指向主客二分存在结构,二者都有存在的必要性.其二,价值是有限的,意义是无限的.尽管二者都是对现实的超越,但价值是在主客体视域中,价值主体与价值客体都实体化了,只能指向有限的存在物,即特殊的存在者.说某物价值再大,它一定也是有限的,不是无限大.而意义则不然,意义是此在与存在的关系,它就是使人皈依于存在这个大全,化作永恒,汇入无尽的历史长河和高远的天地之中.其三,意义为价值奠基.作为人之精神生活中的二个组成部分,可以打个比方,价值是为精神生活盖造高楼,意义则是为这座高楼清理地基.康德说过,人类理性非常爱好建设,不只一次地把一座塔建成了以后又拆掉,以便察看一下地基情况如何.他认为,只要人明智起来,不管什么时候都不算太晚的,不过,考查地基如果做得太晚,工作起来总会更困难一些.人类的价值大厦如果没有扎实的意义地基,将会整体塌倒.这也就是近代价值哲学意图纠正理性主义偏颇而又不可能彻底的原因.尼采呼吁重估一切价值,而海德格尔则反对纠缠于价值,直接提出意义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