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哲学

更新时间:2024-02-2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5312 浏览:68890

摘 要 :分配正义不能市场经济本身去完善解决,还要依靠相应的制度保障,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才能使分配正义得以体现.

Abstract:The market economy can not achieve a fair and reasonable allocation of the system, only government to provide protection in handl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fairness and efficiency, while the distribution of justice to be reflected.

关 键 词 :效率 公平 分配正义

Keywords: Efficiency Justice and Distributive Justice

作者简介:李庆伟,天津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2009级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

中国当代社会的正义问题,实质是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问题.只有理顺这一关系才能使社会财富的分配走向更加合理化,才能创造一个真正和谐的制度环境,从而实现和谐社会构建.

一、公平与效率的内涵.

公平与效率是衡量一个社会基本运行制度优劣的重要尺度.效率一般指的是投入与产出或成本与收益的比率,它体现的是人们在改造自然、社会和人自身活动中所具有的能力、达到的水平,即用较少的投入获得较多的有效产出是有效率的,否则,就是无效率的.公平总是与社会发展的历史阶段联系在一起的.从我国历史发展来看,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由于试图通过计划经济解决资本主义经济所造成的巨大社会浪费,特别是收入分配的不平等,因此把社会公平问题放在了十分突出的地位,甚至超过了效率.[1]我们知道,虽然满足人们自身发展的物质需要,是调动人们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工作效率的最基本途径,但是以追逐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而提高的效率势必影响社会的整体利益,因此,必须平衡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有学者认为,在生产力不发达的条件下,不适当地追求公平,只能导致共同贫穷,其理论依据是:“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2]另外一种认为应该将公平放在首要位置.这种观点认为效率是一个经济问题,市场会自我调整从而实现效率最大化,而公平则是一个社会问题,市场往往并不能自发地实现公平原则,公平必须由政府通过制度建设来实现.[3]

应该承认,一方面对效率与公平问题的理解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适应了时怎么发表展的不同需要.但另一方面,由于对公平与效率基本概念的笼统描述,甚至可能遮蔽了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本身所暴露出问题的复杂性.从目前的社会经济环境来看,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判断:强调效率优先会忽视一些显失公平的社会问题,着眼于公平却可以保证效率和社会福利的可持续性增长.

二、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再解读

分配领域中的公平大致可以分为三类:起点公平、过程公平、结果公平.起点公平主要强调在市场竞争中,人们处于同一起跑线上,每一个人享有的权利是相同的;过程公平是指每一个人在机会的获得上是平等的,即在机会的获得上不应该具有限制条件;结果公平主要是说努力程度和效益回报成正比.

认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观点,其 “兼顾公平”正确理解应该是:在保证机会公平的前提下,兼顾起点和结果的公平,而并非连机会公平也“兼顾”了.在经济生活中为了“少投入、多产出”,对民众收入结果的公平自然考虑较少(起点公平也是如此).而这只是权益之计,并不代表分配的正义性,更不代表我们放弃机会公平,恰恰相反,机会公平是最应该被我们重视的.对于“公平优先”的观点的提出,也是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的.这是因为,一方面,改革开放成绩巨大,人们生活水平普遍明显提高;而另一方面,经济发展中依然存在着许多不平衡的因素,突出表现在城乡差别大,农民收入水平低,山区贫困人口多,以及城市失业率偏高,贫富差距大.第三种观点认为公平与效率要同时兼顾,没有主次之分,但要在付出二者成本最小的状况下寻求最大的公平与效率的综合收益.这也有一定道理,但终究还是将二者对立起来:认为效率要提高,公平必然要损害;公平要有保证,效率就要下降.


三、实现公平与效率理性发展的途径

在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现阶段,处理公平与效率关系应该更注重公平,也就是要重视实现公平的分配正义,因为我们在二者健康发展的道路上“欠账”太多,只有将二者关系调整到同一平台,才有可能健康理性的发展.结合我国经济社会生活的现实,笔者认为要实现分配正义应该把握以下原则:

一是机会均等原则.在体育竞赛中,大家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遵守同样的比赛规则,总有人最先到达终点,并不能保证所有人同时到达.虽然出现了比赛结果的不公平,但大家都认可这样的结果,这是因为人们认同这样的比赛规则,做到了起码的过程公平.但如果没有过程公平,竞争结果的认同便无从谈起,结果公平更没有丝毫保证.

二是应得原则.应得原则的表述应该是:使每一个社会成员按其付出的劳动和做出的贡献来获取经济收入和物质财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由此我们看出,应得原则是承认差异的,不是所有的公平都体现为结果平等.正如有学者所言:“无论从学的角度还是从经济学的角度着眼,可以断言,收入分配的均等或财产分配的均等并不意味着公平,或者说,不应当把分配均等当做公平的同义词.”[5]按劳分配、按贡献分配的“应得”分配正义原则不仅有助于激发广大民众的劳动积极性、创造性,确保社会经济财富能不断涌现的动力机制,而且有助于实现体面劳动,有利于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