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光潜前期美学的“语言学转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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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朱光潜“思想就是使用语言”的命题及建立在其基础上的传达论,很可能吸收了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思想,暗含着从语用学的角度对康德先验主义的自觉克服,显示出对意识哲学的主体间性改造之趋势.遗憾的是该文未曾引起足够的关注,错失了在其引导下,中国美学本该早就进行的“语言学转向”,从而后者一直未能从“意识哲学”范式进人“语言哲学”范式.如果从日常语言哲学和哲学解释学及阿佩尔等人先验语用学出发,阐释朱光潜美学的“语言学转向”如何可能,又将产生何种后果,将是非常有启发性的工作.

关 键 词 :朱光潜;美学;先验唯心论;语言交往;主体间性

中图分类号:B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8-0460(2012)06-0135-06

收稿日期:2012-09-17

作者简介:萧湛,男,湖南宝庆人,厦门大学中文系副教授,哲学博士.

朱光潜自述其美学历程,是一个“从尾随克罗齐到怀疑克罗齐的经过”.而克罗齐的美学,又如他所言:“一般人把克罗齐称为新黑格尔派,其实他的美学思想更接近康德.不但他的直觉说是发挥康德的‘无所为而为的观照’说,而且在存在与意识的关系上,他认为本来‘无形式的物质’借心灵综合作用而得到形式,也还是康德‘先经验的综合’说的变相.所以他的美学思想还是属于主观唯心主义的范畴.”这相当于自供其美学的哲学根源,与康德先验唯心论一脉相承——朱光潜要探究“审美意象如何可能”,其主观条件是先验“我思”,即一个作为基础或极点的先验自我,具备了先验的对象构造能力——将先天的知识如先天知性范畴加于被给予的感觉材料之上,使之从杂乱无章变为整齐有序的知识对象,这便是“统觉的先验综合”.在朱光潜那里,这种主观的对象构造能力,其实分为两种,一是康德原初意义上的“直觉”,一是与先验想象力相关的“艺术的直觉”,但不管如何,审美意象就是由这样一个孤独主体所创造出来的,“凡是美都经过心灵的创造”,在艺术和美的领域,所有对象都由先验意识所构造,“所有实在都是我的意识”.

这种先验唯心论是一种方法论唯我论,其出发点为一个无历史的、非肉体的、纯形式的先验自我,所有知识的、的、美学的乃至政治的领域,其建构都离不开这个第一人称的先验基础.这种阿佩尔所言的“方法论唯我论”,有一个“至今仍未能克服的检测定,即认为,即使从经验上看人类是一种社会存在物,判断构成和意志构成的可能性和有效性却原则上无需一个交往共同体的先验前提就能得到理解,也即在某种程度上能够把这种可能性和有效性理解为个体意识的建构性成果”.其特点就是:“这种唯我论相信,人们可以理解他的意识材料,包括把自身理解为一个‘自我’——而在原则上没有检测定自身是已经在交往共同体中社会化了的.”作为基础的自足主体若被颠覆,整个先验哲学就将发生彻底改变.

随着“怀疑克罗齐”进程加深,朱光潜逐渐试图克服先验哲学的唯我论,他先是在1947年发表的《克罗齐哲学述评》中批评克罗齐之反对“传达”——“艺术既完全在心中成就,除作者自己以外,就没有旁人能看得见,旁人也就无法批评它的美丑.抹杀传达出来的作品就是抹杀批评的对象.”这就很明确地反对克罗齐把艺术创造当做一个内在的、唯我论意义上的心理过程,而要求一个社会性的维度,即作品作为批评对象,必须被其他心灵所看到和评价.这首先要求作品能在不同心灵间进行传达,传达必须借助于一种主体间有效的语言进行,否则传达与交流就不可能实现.朱光潜把这种语言称为“外显语言”.通过主体间有效的语言或符号,我们才能对作品加以批评,并且,更重要的是,能形成一个关于美的共识作为标准,来评定“美之等差”.可见,朱光潜已经意识到艺术作品的公共性——明确承认他者心灵的存在,艺术作品必须置于由他者心灵所组成的公共空间或共同体之中;其次,这个解释和评价的共同体,其互动和交流的媒介,必须是一种公共语言;再次,这个语言共同体在言语交流的基础上达成关于美的标准的共识.

思索继续深入,1948年朱光潜发表了英文论文《思想就是使用语言》,认为不仅传达是使用语言,而且内在思想过程也是使用语言.该文很可能吸收了维特根斯坦日常语言哲学的思想,从意识构造和意识分析转向语言分析,暗含着从语言角度对康德先验主义的自觉克服,显示出对意识哲学的符号学改造趋势.正如朱光潜自己所言,如果“思想就是使用语言”的论点成立的话,“人类知识的几个重要分支,特别是语言学、语义学和美学,就会面目一新”.下面我们将在阿佩尔和哈贝马斯的“先验语用学”和“交往理论”的参照下,揭示该命题将产生何种后果,使美学“面目一新”.

一、命题的意图与推演

朱光潜认为,“思想就是使用语言”的命题与常识相反,“常识”认为“语言对于不依靠语言就已经完成的思想来说是外加的东西,因而是语言的表达”.这个常识,就是所谓的“意义的客观主义”:“把意义的存在理解为独立于它的语言表达的,而这就意味着把在语言中得到表达的和交流的意谓理解为独立于语言和言语的.”这种观点的代表即胡塞尔,他认为意识行为与语言是分离的,先有意识构造行为,再把意识内容转化或翻译为外在语言:“说话之际,我们正在连续实行一个内在意指行为,这个意指行为与语词融合一块,并激活了这些语词.此激活行为的结果在于,语词和整个表达在它们自身中体现了一种意指,并把在它们之中体现的意指当成了他们自己的意义.”意向行为的结果即意向相关项的意义能在语言中被表达,语言的意义即意向相关项的意义,“两个平行领域之间是一种符合关系”.在胡塞尔看来,意识活动和意识活动的意义,都是前语言的.与之相对的是另一种意义观,即在语言学一哲学上检测设所有意义在本性上都是语言性的,这种观点以伽达默尔的解释学、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阿佩尔和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为代表,如哈贝马斯就认为:“不存在前语言的意义等意义在根本上就是在日常语言中与交流(而不是‘经验’)绑在一块的.意义也许会被表达在各种意向中,如期待和恐惧中,愿望与意见中,但意向必须与主体间有效的表达相一致,才是可以被理解的;意向必须被表达,它们从来就不是私人的.”哈贝马斯和阿佩尔不仅否认意义或真理独立于语言,而且否认一个前语言的先验主体存在,主体总是已经在处在一个语言共同体中,通过语言交往的主体间过程而被社会化了.对这个社会化的语言主体而言,“语言使用是所有个人意向的不可或缺的媒介”,直接否定了胡塞尔“作为一种直觉功能的认知的概念被认为本质上是独立于语言的”的观点.阿佩尔还据之抨击意识哲学的另一代表人物康德:“一方面,康德第一次明确地探讨了知识的可能性条件和主体间有效性条件;但另一方面,他又没有考虑到语言正是这种条件.等但既然康德未能意识到语言是知识的可能性和知识批判的可能性的条件,他的批判的第一哲学也终究成为现代唯名论的基本谬误的牺牲品了.”与之相反,他主张“作为先验反思之媒介的自然语言的‘不可回避性’”.这个主张,也得到海德格尔与伽达默尔的支持.海德格尔认为,“根本不存在纯粹的事实;直接的感觉活动即已保持自身于当下某种解释之中.”在胡塞尔意义上的纯粹直观中,就已经有解释的活动伴随,解释就是理解,如伽达默尔所言,“整个理解过程乃是一种语言过程”;“语言就是理解本身得以进行的普遍媒介.等一切理解都是解释,而一切解释都是通过语言的媒介而进行的,这种语言媒介既要把对象表述出来,同时又是解释者自己的语言.” 以上当代西方哲学理论都可视为对朱光潜“思想就是使用语言”命题的支持.朱光潜认为,如果作为固定艺术作品的传达语言是“外显语言”,那么,思想过程和结果所用的语言就是“内含语言”,二者的关系是一种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外显语言(或表达)中的任何内容都已经包含在内含语言(或思想)之内”.朱光潜将之作为一个公理.接下来要证明“艺术在其内含的心理构思阶段就已经包含着传达”以反驳克罗齐,其演绎推理从几个公理出发:公理一:思维不能在真空中进行,思维必须借某些对象或材料而进行.公理二:我们只能思想那些以一些符号的形式呈现于心中的事物.从公理一到公理二可以推出:思想必须使用符号.(公理三在此无需提及)公理四:外显语言(或表达)中的任何内容都已经包含在内含语言(或思想)之内.朱光潜从这三个公理出发,进行了一个亚里士多德式的三段论推理:大前提——思维就是使用语言;小前提——艺术是思维的一种方式;结论——“艺术就是语言”.再细推下去,因为艺术也是一种思想方式,所以a)艺术不能在真空中进行,必须使用符号;b)构思过程已经包含了传达,都是运用同一种公共符号的构造过程,传达只是把构思的结果或内容转化为客观化意义上的、公共可见的物质定型,因此说,外显语言的符号早已存在于内含语言之中;c)固定化的外显语言(文本意义)和内含语言(作者意义或心理意义)之间不重合,二者之间存在着利科所说的“间距”,后者大于前者.这几个结论,很显然是其美学改造的基点,首先就是要矫正克罗齐的“反传达观”——主张艺术在构思阶段就已包含传达,二者都是运用语言,而语言只能是同一公共语言,艺术从一开始就有反私人的维度.


二、命题对先验哲学之语用学的主体间性改造

但“思想就是使用语言”这一命题的效应,绝不仅止于对克罗齐的修正,它还蕴含着更多的理论可能,意味着从语言学的角度对先验哲学进行改造,即借助语言的公共性和交往性维度,对先验哲学进行一个主体间性的转化.我们可借助阿佩尔和哈贝马斯的相关理论来探讨一下这些可能.

1.“思想就是使用语言”,语言是一切思想活动和认识活动的媒介,语言被赋予了一种本体论位置,它“总是已经在那里”,没人能置身其外:我们总是身不由己地被抛入或被嵌入一个语言世界之中,不存在前语言的主体,语言是“我思”的先验前提.

2.使用语言就意味着使用公共语言,进行公共的语言游戏,是遵守公共规则的公共行为.根据维特根斯坦日常语言哲学,意义即用法,而语言的使用受规则支配,因此,理解语言或使用语言,也即进行语言游戏——正确地使用词和句子,意味着一种能力,即掌握和运用规则的能力;而规则是由特定的语言共同体成员普遍同意并接受的,是主体间普遍有效的约定.因此,语言在本质上是公共的.遵守规则意味着,使用语言是一种公共事件,是一种社会实践.就如维特根斯坦所言:“因此‘遵守规则’是一种实践.以为[自己]在遵守规则并不是遵守规则.因此不可能‘私自’遵守规则,否则以为自己在遵从规则就同遵从规则成为一回事了.”判断是否遵守规则,是正确还是错误地使用语言,可根据一个外在的、客观的公共标准来进行公共检测.阿佩尔对维特根斯坦反私人语言的约定论进行了再探讨,检测设每个人都能从内在出发制定自身的标准,那么,关于言语行为的意义的公共性同一标准和主体间有效性都不可想象,因为每个人都将是一个私人语言的孤岛,交流根本不可能.符号的意义和规则的有效性标准究竟如何确定?维特根斯坦“不但取消了一切客观一形而上学的有效性标准,而且似乎也取消了康德意义上的关于客观性可能的一切主观条件等因为在维特根斯坦看来,对指号的意义甚或规则的有效性来说不存在任何客观的或主观的形而上学的保证等我们注定了要就我们的行为和知识的意义和有效性标准去达成一致的”.朱光潜也持这种主体间约定论的语言观:“这些符号不是自然的形象,就是约定俗成的符号.”

维特根斯坦把语言称为“生活形式”的一个部分.生活形式是特定共同体内所共享的深层共识,它是“被给予的、必须被接受的东西”,譬如公共规则.遵守规则是前反思地盲目服从:“我遵从规则时并不选择.我盲目地遵从规则”.生活形式,“作为‘给定的’(原始)事实的无数形形色色的语言游戏或生活形式,同时也就是意义理解的终极的准先验的规则一视界.”对象只有在共同体成员的语言游戏或生活形式里,也即在给定的规则一视界里,才可以被理解.生活形式或语言游戏成为思想活动的先验前提,所以阿佩尔说:“一种‘私人语言’是不可思议的,从而就连每个个体的孤独思想和行为,也总是已经维系于理想交往共同体的理想语言游戏了.”

3.对给定的、不可改变的使用规则的遵守,就成为一种“习惯(风俗、建制)”,因此,“一个人那么一次遵从一条规则是不可能的”.朱光潜再次体现出与维特根斯坦惊人的一致性,他通过推论得出命题:“语言是以自然为根基的共同约定又是由于不断使用而成为第二天性的习惯.”对于个人而言,某种特定的语言游戏或生活形式就是历史地给定了的事实,是一个先天条件.个人学习语言就是接受一个给定的公共规则一视界并将之习惯化的过程,也即进入某种“生活形式”而社会化的过程.习惯化是被训练的结果:“遵从一条规则类似于服从一道命令.我们通过训练学会服从命令,以一种特定的方式对命令作出反应.”训练和学习是一种以语言为媒介的社会互动,是一个语言交往和理解的主体间性过程.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见出康德唯我论所检测设的无世界的纯形式主体的荒谬了,主体总是已经在世界之中,总是已经在语言之中,总是在一个历史地给定的规则一视界之中,也就是说,主体总是已经在语言交往的共同体中社会化了的主体,具有一个生活世界中共同的意义视域,不可能是徒具形式而无世界内容的封闭内在性(concealed interiority).

4.至此,不仅可以确定语言的先天地位,而且可以确定“语言交往共同体”的先天性.个人不可能是没有世界和他人的孤独主体,他如海德格尔所言,“总是已经”被抛入世界,与他人共在.他要与他人进行交流互动,只能借助于语言,语言对他而言就是必须接受的生活形式,是他活于世间的先验前提.阿佩尔就用“语言交往”替代了“先验我思”,成为知识、、审美之可能性前提. 5.承认“语言交往共同体”的先天性,就意味着孤独的我思不可能,我思总是以一个实际的语言交往共同体为前提——必须通过主体间交往,才能获得语言能力,才能获得积累性知识,才能借之进行思维;而思维的过程也是一个主体间性的过程,是一个和各种观点、理论无声交谈的过程:“即使是在我们最深处的思想中,我们也被卷入某种对话中,和他人的踪迹或过去意义的剩余物进行对话.”我们可举康德为例.康德没有意识到语言是知识可能性的先验条件,没有意识到在对象构造和先验反思时,都不可避免地要以语言为媒介,也就没意识到主体总是一个历史性主体,拥有一个被给定的时间性视域.他在构造源于经验观察的知识时,就已经以习得的知识为前提了,譬如所谓的先天知性范畴如因果性,以及理性概念如灵魂、自由等,都并非康德原创、属于他的“私人语言”,而是他通过与共同体成员间的语言交流而习得的公共语言游戏,是先于康德已有的、主体间有效的普遍意义,它们构成了一个特定共同体的历史连续性视域.这个视域,也即所谓的“前理解结构”,如伽达默尔所言,“占据解释者意识的前见和前理解,并不是解释者自身可以自由处理的”.前理解结构的不可被还原性,意味着主体不再是一个无世界无历史的先验主体,主体已被理解为被嵌入具体社会—语言一文化语境的在世存在,如扎哈维所言,“身体性和主体间的被嵌入性是其特性”.也就是说,主体性总是已经以语言为相似度检测(1inguistically mediated)而被主体间性所贯穿,被主体间性和代际性地所构造出来,在每一个我思之“我”中,都有一个普遍的主体间性结构,“我”总是已经包含着“我们”的意识(we-consciousness).前理解视域也即共享的生活世界习俗所体现出的先验主体间性,或扎哈维所谓的“世代间主体间性”(generative inter—subjecfivity),取代先验主体性成为本体论基础,是单个主体从第一人称视角进行世界构造的先验前提.

总之,阿佩尔和哈贝马斯认为,先验哲学之所以是唯我论的,是因为作为其基础的先验自我是前语言的,一旦把这个无语言因而无他人无世界也无历史的基础颠覆,破除其自足性,也就打破了其唯我论的硬壳.其策略是用语言的先天性和公共性维度来打破主体的封闭性和孤立性,证明前语言的主体不存在,主体总是使用语言的主体,主体总是已经通过语言交往而被社会化了,它总是以语言交往共同体作为先验前提,不可能自足.其后,他们用语言交往取代了先验自我,意味着用主体间的言语共识取代了统觉的先验综合,用主体间的对话取代了孤独自我的独白,也就意味着用言语的主体间性取代了唯我论,标志着他们完成了从意识哲学向语言哲学的转换.朱光潜“思想就是使用语言”的命题,已确立了一个非唯我论的起点,再结合其传达观的公共讨论维度,照此种理路发展下去,取得的效应也将这般巨大.

三、命题的发展趋势与启迪

以上论述说明,朱光潜确实有意识地试图从语用学出发克服方法论唯我论,进而走出意识哲学的牢笼,但遗憾的是,他后来没能沿着这条道路深入下去,偏离了西方哲学界从“意识分析”向“语言分析”的“语言学转向”,又落回了意识哲学的窠臼.这不仅是他个人的缺失,也是整个当代中国美学界的缺失.如果我们站在阿佩尔等人所代表的当代西方哲学前沿性基础上,对朱光潜的开端进行完形补充,可做出这样的逻辑推导:首先确立“没有思想能独立于语言,没有思想是附加于语言表达之上的”,思想的过程就是一个语言游戏过程.其次,证明语言如维特根斯坦所论证的,只能是一种公共语言,因此,运用语言就必须遵守公共约定的规则.学会一门语言意味着掌握使用规则的技巧,这必须通过主体间互动的语言学习和训练.语言的公共性和习得性,确立了心灵的社会性概念,主体性先天地就是主体间性的主体性(inter-subjective subjectivity),从而打破了笛卡尔至康德和胡塞尔的内在性的、私人性的心灵概念(an internalist and individualist conception of mind),使一个自足的、独白式的先验主体成为不可能,从而突破了唯我论的樊篱.最后,语言交往共同体的先天性,在破除了意识哲学的形而上学基础主义的同时,使“解释的交往性综合”成为知识和审美判断的主体间普遍有效性的条件.人类知识和规范乃至审美判断的可能性和有效性,都必须以“交往共同体的先验语言游戏”作为前提.“交往共同体的先验语言游戏”意味着一种以语言为媒介的主体间构造,知识和规范必须由“我”和其他同样进行着构造的主体之间通过具体的、主题化的言语交往而达成可接受的共识.这相当于说,真理概念是一个程序合理性的概念,不管内容如何,只要真理是通过一个规范的理往程序而产生的主体间“意见一致”,它就是有效的.这便是真理的“纯粹程序主义观”.

同理,审美判断的普遍性以及美的标准的普遍性乃至艺术概念的界定,既无形而上学的客观保证(柏拉图的美的理念),也无主观保证(康德的先验情感),一件艺术作品是否美,要由接受主体通过自由言语论辩来达成一致性共识——“个人意识的明证性借助于语言沟通而被变换为一种对我们来说的陈述的先天有效性”,是“解释的交往性综合”而非虚设的共通感,才保证了审美判断的普遍性即主体间有效性.用哈贝马斯的话来说,只有经过主体间关于审美的商谈(商谈是主体间反思性的言语行为)程序,作为普遍性共识的结果有效性,才是合法的普遍化.这样,从逻辑起点到过程与结果都实现了对先验哲学的语用学的主体间性转化,中国美学必将“面目一新”.

[责任编辑:廖哲平]